第557章 湖南宗族惨案斗争刘树成(十)(2/2)
1990年8月25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隆回县县政府的大礼堂开庭审理此案,之所以把法庭设在这里,是因为被告人太多了。
首先被审问的是刘楚贵和周传友,因为两人直接参与了杀害秦金莲的案子,两人当庭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是都指明刘树成是主谋,我们就是听从命令而已。
第三个被审问的是刘光和,他承认了杀死自己的亲妈,但是却坚决不承认殴打杨丽华。
不过法官马上就拿出了证据,是刘光和亲妹妹刘甜杏的口供,刘甜杏特别实在,把殴打杨丽华的整个过程交代的明明白白,都有谁动手了,用什么方式打的等等,交代的一清二楚。
刘光和听完亲妹妹的口供之后,气的怒目圆睁,对着不远处的刘甜杏破口大骂:“我草你妈的,你他妈的是猪啊?”
不知道刘光和骂妹妹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也是在骂他自己,而他自己连猪都不如,杀亲妈都下得去手。
最后一个审问的是刘树成,没想到他当庭翻供了,否认了自己之前的一切说法:“我压根就没动手,也没有策划任何事情,所有的事我一律知道,之前警察对我刑讯逼供,那些都不算数!”
按照现在的法律,讲究的是疑罪从无,但当年可不一样,你说你没干,那你拿出没干的证据,既然拿不出来,就按你干了处理。
1990年8月28号,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树成、刘光和、刘楚贵、秦金河四人死刑,判处秦金科无期徒刑,刘正光有期徒刑二十年,刘启才有期徒刑十九年,周传友有期徒刑十二年,秦天赐有期徒刑十年。
另外比较轻的分别是秦金树有期徒刑八年,刘甜杏有期徒刑七年,刘光振有期徒刑六年,刘启祥有期徒刑两年,马小云判三缓三,杨仙娥判一缓一,秦金云拘役六个月。
随后这些人里有九个人选择上诉,1990年9月13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改判秦金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刘甜杏因为怀有身孕,由七年改为判三缓三,其他人维持原判。
其实从这个判决结果来看,应该说是比较轻的,当时虐待黄平生和杨丽华的那些人是按照流氓罪来处罚的,而当时流氓罪的上限是死刑。
这种暴虐的手段带给受害人的伤害往往比直接杀人还要大,更何况这帮人在光天化日之下一连进行了四天,而且明知杨丽华是无辜的还这样干,跟故意杀人已经没什么区别了。
最后就是这一系列案子的作案动机,由于首犯刘树成当庭翻供,至死也没有交代,所以就只能靠推测了。
从刘树成的以往经历来看,之前一直都是当领导的,后来犯了错误被贬为平民,可想而知他肯定是不甘心的。
后来刘树成当了刘家的族长,但一直没什么大事发生,他也得不到那种呼风唤雨的快乐,直到秦金莲的失踪,让他那颗不安分的心再起波澜,这才挑起事端。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威,即便是知道错了,也得硬撑着走下去,任何人有质疑都是不行的,哪怕是杀人灭口也在所不辞,这就是传统皇权思想决定的,忠要放在第一,就连孝也要为其让路。
其实直到今天,宗族势力在广大农村也不容小觑,交通不便利导致执法人员严重不足,而且很多基层执法人员本身就是大家族的内部成员,人际关系错综复杂。
不过凡事都有两面性,宗族势力也有积极的一面,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在相关政策的执行上,只要族长带头说一句话,比挨家挨户去劝说要有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