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5章 交通事故援助基金(1/2)
好了,秦哥你就省点劲吧。国内现在就是这个行情,你就是说破大天也是没用的。别耽搁时间了,还是先把救治费用给补上吧。“说这个话时,李舜的脸上是一脸的无奈。
的确,现阶段国内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的现状就是这样。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单方面的事故那还好说。只要肇事者还在,那么抢救费用完全可以让肇事方先行垫付。
可要是多方事故或者事故权责暂时认定不明的情况下,双方就很容易产生扯皮。让谁先行垫付抢救费用,都会变的比较困难。如果肇事者无力承担抢救费用,那抢救费用就需要伤者先行垫付了。
同样,面对无人愿意先行垫付医疗费用时,医院表现的也很纠结。首先,医疗机构和慈善机构是并行的两套机构。医院医疗费用是独立结算的,关系到医院的整体营收以及底下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一开始,医院也并不是都是冷血无情的。只是先行救治产生的巨额医疗亏损,会让很多医院产生了巨大的医疗死账。这个责任,也不是哪个医疗机构愿意承担的。
于是关于人道主义医疗救治这块,也就开始走进了死胡同。一时之间,医患矛盾也就成了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很多西方国家就是因为专项救援基金的成立,从而避免了这种尴尬的医患关系。
在这方面,我国相关部门出台具体政策的时机,明显要比一些西方国家要晚了一些。前世直到2004年,有关部门才通过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这部法律,首次确立了救助基金的制度。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垫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抢救、丧葬等费用?。
法律条款是是出台了,只是相关的法律解释却一直都没有跟上。直到2009年,有关部门才正式批准发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救助基金进入?全国统一试行阶段??。
也正是从这一刻起,交通救援基金的成立才有了具体的操作指南。可惜好事多磨,任谁都没有想到:一条关系民生的法律,落地会这么难。李舜记得前世直到2011年,苏省才正式设立省级救援基金。
现在才1998年,如果和前世那样的话,也就意味着普通民众还需要等待十几年,才能享受救援基金带来的医疗保障。期间不知道有多少家庭,需要承受交通意外所带来的悲欢离合。
作为一名心系国家的普通市民,李舜很想把这种交通意外造成的困境向有关部门反映。只是他人微言轻,再加上已经辞去了政协委员的职务,也就缺少了向上反映问题的渠道。
怎么向上反映问题,李舜突然就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李道远。对了,自己的父亲可是人大代表。他肯定有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呼唤立法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由自己的父亲代为发声的话,倒不是为一条好的路径。想到这里,李舜也就结束了和秦国伟的通话,开始拨打起自己父亲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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