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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4章 案件性质大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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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4章案件性质大变

杨树皮,周奕在案卷里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就已经对这个人的身份产生怀疑了。

这是个什么破名字!

九一年的时候这家伙五十一岁,那就是四零年出生的。

解放前了。

艺术这东西,在八九十年代之前,其实离普通人还是相当遥远的。

毕竟对普通人而言,得先彻底解决温饱问题之后,才能逐渐产生精神追求。

后来随著改革开放带来的市场经济活跃,艺术类的教育才开始逐渐进入更多人的认知领域,但相对而言九十年代也还是比较小众的,真正开始爆发应该是在进入千禧年之后的十余年里。

七零后这代之前的人,学艺术,基本只有两种可能性。

第一种,就是从小受家族薰陶,有学艺术的基因、氛围,以及关系,相当于子承父业。

解放前的那些艺术大师,有几个是出生贫寒的,那都是世家子弟才有条件学的东西。

第二种,就是天赋异禀,机缘巧合展现了非凡的才能,并且还得恰好被人慧眼识珠,收入门下。

这个概率相较于前者,约等于武侠小说里坠崖获得武功秘籍的概率。

所以基本上,四零年出生的草根学艺术,能当上教授的可能性,极低!

世家子弟,谁会取个叫树皮的名字,这不是贻笑大方嘛,哪怕叫杨树也比叫杨树皮显得更有文化。

杨树皮这个名字,像极了灾荒之年,连粮食都吃不到,靠吃树皮活下去时才取的。

再有就是所谓的省城艺术学院教授的身份。

他倒不是对所谓的特招名额存疑,毕竟他也不了解艺术类高等学府的招生程序。

他只是单纯从地理原因上来判断。

省城距离武光可不近,这年头还没有高铁。

一个在职的教授不在省城待著,长期活跃于武光本地,这就相当不合理。

怎么看,这人都更像是一个骗子。

但确实存在这样一群父母,为了孩子上学和工作的问题,轻信一些伪装得并不高明的骗子。

但大多数情况下,这些骗子都是为了骗财。

而白琳案里的这个杨树皮,明显就是奔著色来的。

周奕想起了挂在艺校橱窗里的那张照片,照片上的少年白琳,在那些人渣色魔的眼里,不就是一块让他们垂涎欲滴的肉吗?

案卷里,后面还有这个杨树皮投案自首之后派出所查到的个人资料,证明了周奕的怀疑。

这个杨树皮,不是武光本地人,出生地址一看就是个鸟不拉屎的农村。

所谓的省城艺术学院教授的身份,也是杜撰的,但他否认是为了诈骗,理由是为了方便做生意。

这个杨树皮是农村人,后来机缘巧合来武光给人做了上门女婿,老丈人是吹唢呐的,有个班子专门接红白喜事,就带著他于,指望著日后能让他来继承衣钵。

他也是从那时起开始展现出了一些天赋。

后来改革开放的浪潮袭来,不甘寂寞的他跟著人去了南方闯荡,然后混了几年,也不知道怎么的,居然被他伪造履历混进了一个当地的文工团。

过了两年东窗事发,意外被人戳穿,他就灰溜溜地跑去了省城。

然后在省城又凭借之前文工团的履历,一通吹嘘把自己包装得相当牛掰,成功应聘进了省城的一所中专艺校任教。

连蒙带骗地混了几年,期间结识了一些生意人,开始跟人合伙借机向学生兜售乐器,赚了不少钱。

最后因为在省城那边搞大了一个女学生的肚子,被女生家属打断了一条腿,才狼狈地逃回武光的。

由于常年不在家,加上他「发迹」之后就看不起自己那个跛脚的老婆,所以两人的婚姻关系从他去南方开始就名存实亡了。

他和老婆有一儿一女,但因为是上门女婿,孩子都跟女方姓,所以他也从来没有履行过当父亲的义务。

金平派出所在搜捕他的时候,找过他的妻子和儿女,但三人对杨树皮的态度都极其冷淡,大几子更是直言自己没有这个爹,他就算是死了都跟我们没关系。

回到武光后,他跟人合伙开了一家乐器行,一半卖乐器一半教小孩乐器。

同时对外把自己包装成了省城艺术学院的教授,招摇撞骗。

妥妥的老骗子一个。

但这种伪造身份行骗的事,本身就比较模糊,除非有被害人明确报案,否则金平派出所也不会管,就算管也是是需要另案处理的。

杨树皮自首后,金平派出所的审讯重点,就是他迷奸白琳的犯罪事实。

从抽血化验的结果来看,从白琳体内提取到的体液和杨树皮的血型吻合,这在没有DNA技术的年代,就已经可以作为证据链的一环了。

而且杨树皮在交代时,也主动承认了,他和白琳在云川宾馆416房间里发生了多次关系。

但他否认迷奸,而是声称,自己是以五百元一晚的价格和白琳本人达成了性交易的共识。

且自己根本没有给对方下过药,发生关系的过程中,白琳全程意识清晰,是主动配合自己发生了关系的。

由于九一年的时候县局的技术条件简陋,加上派出所办案民警不严谨,当时只提取了体液,并未对白琳进行抽血化验。

不过即便如此,办案民警也不相信杨树皮的鬼话,因为这和白琳之前的口供完全对不上。

民警当时在房间里发现了白琳被脱掉的衣物,但是并没有发现什么所谓的五百块「嫖资」。

杨树皮的解释是怕白琳拿了钱就跑了,所以答应的是事后给钱。

至于他为什么逃跑,也是因为发现白琳突然跑了,一时紧张就跑了。

躲了一天后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只是嫖娼,于是便来自首了。

从笔录看,办案民警根本不相信他的鬼话,反复警告他说实话,否则罪加一等,后果非常严重。

但不论怎么警告,杨树皮都坚称自己说的句句属实,如有半句假话,天打雷劈。

案子到这一步,其实不算什么大问题。

下一步再把白琳喊来,复述案发过程,结合现场物证和相关证词,就算姓杨的咬死不承认那也没用。

该怎么判还是怎么判,甚至因为他认罪态度不端,反而还会加重量刑。

但是就在杨树皮投案自首的两个多小时后,白琳在父母的陪同下,主动来投案自首了。

周奕甚至一度怀疑案卷里的案情描述是不是搞错了,一个被强奸者主动来投案自首,这话听起来就不像人话。

但案卷里就是这么白纸黑字写的。

案卷里,不论是案情描述还是笔录,都只能记录客观事实,看不到当事人的具体反应,因为那是一种主观判断。

所以周奕看完案卷的第一反应就是去金平派出所当面了解情况。

因为案卷里,白琳的第二次笔录,看得周奕心惊肉跳。

白琳在第二次笔录里,不仅推翻了案发当天第一次笔录里自己说的所有话,还主动承认了自己接受了杨树皮提出的五百元包夜的要求,进而和对方发生了关系的事实。

也就是主动承认了自己卖淫的事实。

理由是杨树皮提出来的这个数字,让她心动了。

她主动跟随杨树皮进入了云川宾馆416房间,并与之发生了多次性关系。

至于为什么在凌晨一点多的时候会逃跑,她的理由是想到自己彻夜不归,害怕被父母发现,所以才突然逃跑,并且伪装成自己被强奸,向前台呼救的。

回家后,在父母的反复追问下,她才坦白了一切。

这一点,在对白琳父母的分别询问里,也得到了证实,是白琳的母亲从她口中问出了真相,随后夫妻俩就带著女儿来投案自首了。

虽然案卷里没有可以体现办案民警当时心理状态的记录,但从笔录里周奕还是可以窥见一斑。

民警反复询问她说的是不是实话,知不知道非法卖淫是什么后果,知不知道□供造假有多严重!

甚至还问她有没有人威胁她,或者教唆她这么说的?

让她别害怕,警察会替她撑腰。

可以看出来,办案民警对这突如其来的翻供,是非常怀疑的。

因为正常情况下翻供,都是先承认违法犯罪,后面就否认。

这种先说自己被强奸,然后再自首承认卖淫的,连周奕都是头一回听说。

但更扎心的是,白琳在二次笔录里的回答。

「是。」

「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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