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0章 武光·结案(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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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0章武光·结案(中)
自从推测出白琳是汪明义的女儿后,周奕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
汪明义是如何与白琳相认的。
最开始,周奕以为是九二年年底的那次表演,汪明义可能因为白琳长相酷似何小花而有所怀疑,然后才确认的。
但分析了其中一些关键事件的节点后,就发现对不上。
白赵杨这三个人,是在九四年四月和五月分别死亡的。
如果九二年底或九三年初就相认了,那这三个人不可能时隔一年多之后才死。
而且包括工作和房子,以及敬老院当义工,所有的时间节点,都集中在了三年前。
三年前,发生了白琳和汪明义父女相认的事,从而改变了白琳原本的生活轨迹。
但是周奕怎么都没想到,父女相认的戏码,居然会以这种形式上演。
因为周奕问白琳,汪明义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认出你的?
白琳回答:「我的臀部左侧偏下一点的位置,有一个有点像花瓣一样的伤疤,应该是我很小的时候烫伤留下的。」
负责记录的侯堃听了后,还认真地写著笔录,写著写著突然感觉到了不对劲。
猛地停笔,抬头震惊无比的看了看白琳。
然后又看看身边的周奕,周奕脸上也满是惊愕的表情。
周奕一瞬间就明白过来了,当时脑子就嗡的一下。
这样的环境下,汪明义能够看见这个位置的伤疤,究竟发生了什么,已经不言而喻了。
猛然间,周奕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
他终于知道白琳的动机了。
「白琳,你之所以跟在汪明义身边,就是为了伺机动手杀他吧?」
白琳点头:「是。因为我怀疑,我妈是被他害死的。」
「你为什么会这么怀疑?」周奕知道答案,但笔录需要白琳亲口说出来。
「因为汪明义他没有理由会通过这个伤疤怀疑我的身份,除非他亲耳听我妈说过。当然,他并不承认这件事,他的理由是因为我跟我妈长得太像了。」
周奕知道,这个理由根本就不成立。白琳在文艺团两年,汪明义不可能不知道有这号人,如果是因为长相缘故而怀疑,早就应该怀疑了。
汪明义可能在看见白琳后,产生过怀疑,也做过调查。
但恰恰因为白琳在户籍资料上,不是收养的,所以打消了他的怀疑。
直到在发生关系的过程中,一个形状特殊的伤疤,再度引起了他的怀疑。
这个相认过程,堪称地狱。
所以白琳的怀疑,其实非常合理。
白琳说,当天晚上,汪明义就让蒋丽梅停止了她一切的「工作」,把她安顿在了酒店里。
第二天,就有人来抽了她几管血。
这之后的一个月,她都被关在酒店房间里,她当时并不知道有一种技术叫DNA检测,更不知道汪明义把自己和她的血样寄到了纽约的一家鉴定机构。
四月份,汪明义再次出现,手里拿著一张全是英文的报告,告诉她:你是我失散多年的亲生女儿。
白琳说自己当时快疯了,因为她根本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她不承认自己和汪明义会是父女。
更拒绝和汪明义相认!
但最终,她还是屈服了。
因为汪明义告诉她,如果不认自己,那她就只能回到原本的生活里去。
而认了自己,汪明义就承诺会补偿她这些年所受的苦,让她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白琳哭著说:「我真的怕了,我不想再过那样的生活,我只是想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
周奕安慰道:「这不是你的错。」
白琳双眼通红地看著周奕说:「不,不是这样的。周警官,我说的自首,不只是我捅了汪明义这件事。」
周奕心里咯噔一下,问道:「还有————什么事?」
「那三个人,是我要汪明义杀的!」
「哪三个人?」周奕的心瞬间一沉,果然是这样。
「白光宗!赵晓娟!还有那个杨树皮!」
「展开说说,具体点,你是在什么情况下要求汪明义这么做的?」周奕的声音,开始变得公事公办。
因为白琳刺伤汪明义这件事,在法理上固然是犯了故意伤害罪,但在情理上,其实值得同情。
何况从实际角度,白琳的这两刀,确实帮他们阻止了汪明义出境。
但如果回溯到三年前白赵杨这三人的死亡,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哪怕情有可原,周奕的职业和立场都无法再对白琳表达同情了。
白琳说,就是和汪明义相认的当天,汪明义问她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他可以满足她。
白琳回答:我想要三个人死!
然后,她就报了三个名字:白光宗、赵晓娟和杨树皮。
汪明义只说了一句,我知道了。
两周后,警方就联系上了白琳,告诉她,她父母在外地出车祸遇难了,肇事司机目前尚未找到,让她去认领尸体,处理后事。
她懵了,因为进入山海集团的这两年,她和养父母几乎是处于一种断联的状态。
那时候,蒋丽梅已经不对她的行动做限制了,所以她抱著怀疑的态度赶往外地,在看到养父母的尸体后,才终于确定,汪明义不是开玩笑的。
又过了一个月,汪明义再次来找她,给她看了一份资料,是杨树皮死亡一事的警方调查报告的复印件,里面还有杨树皮溺亡在池塘里的现场照片。
汪明义告诉她,你要我杀的人,我替你杀了。
周奕听完后,面沉似水,虽然白琳没有实际参与杀人行为,也不了解犯罪时间地点和过程,也没有为杀人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其他有价值的交换物。
但是从司法角度来说,白琳有主观杀人故意,和客观实施教唆的行为,且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虽未出钱、未参与犯罪过程,但法院基本上仍会认定其为主犯。
而涉嫌三条人命的凶杀案主犯,量刑是非常严重的,最高可到死刑。
周奕在心里无奈地叹了口气,到这一步,自己真的也无能为力了。
如果白琳的自首被认定有效,那法院会酌情考虑,应该不会判死刑,但刑期估计最低也得二十年起步了。
周奕调整了下心态,让白琳继续说。
后面的情况,和周奕了解到的差不多。
白光宗和赵晓娟死后,白琳开始了新的生活。
她想要的,普通人的生活。
汪明义给她买了两套房子,就是平安佳苑的房子。
地点是白琳自己挑的,她说因为那里离公安局近,这能让她有些安全感。
然后又用关系给她安排了音乐老师的工作,让她彻底上岸,摇身一变成了白老师。
而汪明义的要求,也只有一个,就是偶尔能来看看她,吃一顿家常饭。
他对白琳的解释是自己活得太累,需要一个偶尔能让他感到平静的地方。
最后白琳和他的约定是,每个月汪明义可以来看一次白琳,吃一顿饭。
除此之外的其他时间,汪明义不能来打扰白琳的生活。
汪明义也欣然接受了。
从汪明义在确认白琳是自己女儿后,对白琳做的事,可以看出来,他并非完全冷血无情,还是对白琳有一些亲情和亏欠的。
当然很可能这份愧疚来自于杀害了何小花。
而那天晚上,周奕丢垃圾回来,在楼下看到的那个感觉有些熟悉的背影,正是汪明义。
从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可能除了蒋丽梅之外,应该没有其他人知道白琳的存在。
身为董事长助理的宋旭光没有提到过白琳,老莫也没有提及过,甚至老莫要杀汪新凯报仇时,张红静说出了汪新凯不是汪明义的儿子,都没说白琳是汪明义的女儿。
可见汪明义把白琳的存在,藏得有多深。
再考虑到那三套帐本,汪明义明显是表面攀附张家,背地里和张家离心离德、勾心斗角。
或许,真的如他所说,在女儿那儿吃一顿饭,是他难得放松平静的时刻。
不过白琳对汪明义的厌恶,是很明显的。
因为周奕想到了白琳家门口的消毒喷壶、一次性拖鞋和颜色不同的餐具,现在终于解释得通了,这些都是为汪明义准备的。
白琳不是有洁癖,只是对汪明义这个人生理性厌恶。
但她这三年的平静生活,确实也是拜汪明义所赐。
加上她始终对汪明义认出自己的理由,和杀害自己母亲的事抱有怀疑,所以她也不可能和汪明义切断联系。
虽然白琳没说,或许在她的内心深处,她对汪明义这份亲情,也多多少少存在著一丝幻想。
毕竟她家相框后面那张糖纸上,画的是三个人。
但这点幻想的底线,是要建立在自己母亲下落的基础上,哪怕自己当年是被抛弃的,妈妈再婚跟人跑了,起码那样就能证明,汪明义没有杀了她最爱的妈妈。
在了解完这些事情后,周奕又问了几个问题。
她和李,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什么李在自杀当天,和她见过面?又为什么她要承认李给她表白过?
白琳却先反问了一个问题:「你们找到李藏起来的那份材料了吗?」
这让周奕和侯堃吓一跳,因为这说明白琳不仅知道这份材料的存在,还知道李把它藏了起来。
周奕点头表示已经找到了,然后问白琳是怎么知道这份材料的。
白琳回答:「这份材料,是我交给李的。」
「什么?」周奕大吃一惊,「那你又是从哪儿得到的?」
「袁静托付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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