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1章 《中国好声音》(2/2)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她现在的抱怨,只是发泄一下肉疼的心态而已。
要知道,别说是1220万美元,哪怕是150万美元,在这个时代的国内,也是创下当时中国引进海外模式最高纪录的。
从来都是他们视界集团高价卖版权,什么时候花过这么多钱买版权了,还仅仅只是一个综艺模式的内地版权。
不过这个价格对于林枫来说,简直就是白菜价。
林枫之所以记得如此清楚,那是因为后世这个版权的事,还打过官司的,人民网还做了报道。
最初,是灿星通过英国版权代理公司IP以350万元人民币,约55万美元每季的价格,购得三季打包的中国版权。
然后,灿星通过与蓝莓台的合作,将这个节目做得火遍全中国,并从中赚的盆满钵满。
三季结束后,这帮死老外终于开始露出了獠牙。
到了第四季,灿星在拥有优先权的情况下,依旧被Talpa公司从身上割下了1000万美元(约6600万人民币)的单季版权费。
不过,从第五季开始,Talpa公司的胃口又变大了,不但将单季授权费从第四季的6600万元人民币提至1亿元人民币,并要求灿星额外出资1.1亿美元成立合资公司。
对于这样的狮子大开口,灿星自然是不会同意。
可不同意又如何,转头,唐德影视以6000万美元(约4亿元人民币),向Talpa公司购得5年内四季(第5-8季)版权,平均每季1亿人民币。
而且,唐德与Talpa还将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在国内开发其多个节目模式。
然后,唐德影视立即向京城的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了起诉状,状告灿星等公司实施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索赔5.1亿元。
这样事实清楚的事,法院只用了2周就做出宣判,驳回灿星的复议请求,维持此前对“中国好声音”汉字节目名称的行为保全裁定。
这意味着,灿星必须即刻停止使用含“中国好声音”、“theVoiceof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
而此时,已经在制作中的《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只好更名为《中国新歌声》。
从此,这个节目也再也没有了往日的辉煌。
这样的教训,林枫不可能不吸取。
虽然现在看来,一个版权价值一千多万美元,确实很贵,但与这个节目未来所创造的收益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灿星这样制作能力一般的公司,都能将“中国好声音”这个品牌带到这样的高度,更何况是国内最顶级的制作公司——天恩传媒!
就算天恩传媒没有做过什么综艺,但一通百通,天恩传媒没有做得比灿星还差的理由,更何况还有林枫这个挂逼。
林枫将合同看了一会就丢一边,对李小萍说道:“你可以组建制作团队,并且拿着合同跟卫视谈合作,最好是南方的卫视。”
这可不是林枫歧视,而是现在国内的现状就是如此。
南方的卫视制播分离做得是最好的,而且也敢于接受不同的合作方式。
天恩想要利益最大化,肯定不能让电视台买断,势必要与电视台谈分成的,而且是所有渠道的利益分成。
李小萍点点头,这点在林枫不惜重金都要拿下永久版权的时候,她就已经想到了,一点都不奇怪。
“那主要的谈判方向呢?”
“制播分离,收视对赌,利益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