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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 章 分家是最好的法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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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我们给,我们给!”

主动给的,余令不会把事做绝,但也不会给了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这些年的赋税他们需要承担。

就如前日说的那样,回来赶紧吃顿好的,喝点好的......

不然就真的吃不到喝不到了!

爱祸害人是么,余令不给他们祸害人的机会。

历史上的孙传庭就是手段不够狠,让这些人有了喘息的时间,以至于他被活活地坑死了。

余令觉得历史不能重演。

不能重演的前提就是让这些人没有反扑的机会。

“给可以,我也不是恶毒之人,分家吧,现在开始分家,不分嫡庶,一视同仁,现在开始分家财和土地!”

余令淡淡道:“平均分,家财也均分!”

员外嫡子恨不得吃余令的肉,因为这些本该都是他的。

那些庶子却不恨余令,他们渴望分家,爱分家。

因为只有分家了,那些原本不属于他的,他才能名正言顺的拥有。

“大人,何故如此啊!”

余令面容平静,淡淡道:

“已经够好了,那个霸占油茶园的我准备抄家,男子充军,女子发配,你要这样么!”

“大人,不能分家啊!”

“好,可以不分家,不分家咱们就按照大明律法来。”

余令的话很淡,却格外的笃定!

“你祖上是举人,你是白身,按照我朝投献的标准,你应该不具备,来,告诉我,土地怎么来的?”

作为长安脚下的一霸,祖上在嘉靖出了一个学政的周员外,此刻有些站不住了。

周、刘、张、王是长安的大姓。

地方大姓的产生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们对特定资源的长期垄断。

大姓往往就是当地最大的地主。

余令弄的就是这四大家,第一家就是周员外,家里吊死一个人算是什么?

命不好的人共同点就是太把外人当人了。

老天爷把好的给了你,一转眼你却给了别人,他自然就不会把好的给你了!

余令觉得很有道理,自己目前这个地位,不能输,输了就什么都要没了!

这是老天给自己的,自己要保护好!

“大人,我错了,我愿意给钱,给粮!”

余令翻身上马,居高临下道:

“好话说完了,你听不听我就不管了,员外,你祖上是读书人,你也是读书人,大明律读过吧!”

“读过!”

“来,把土地篇的律法念一遍!”

员外看着不罢休的余令,苦涩道:

“依照《大明律》欺瞒投献,投献者与受献者各判杖一百,徒三年!”

“大声点,把后面的也念出来!”

“依照《大明律》欺瞒投献,投献者与受献者各判杖一百,徒三年,按亩数累加,起点是笞五十!”

话音落下,人群哗然!

员外的七大姑八大姨就是投献者,员外就是受献者。

真要按照律法来,这群都该打,杖一百太有门道了!

有人被打了依旧活蹦乱跳,有人连十下都扛不住。

生死全在行刑人的手里,生死在人一念之间。

余令走了,可对于员外来说,惨才开始。

余令不会傻到去把这些员外全杀了。

爽是爽了,是雷厉风行了,可后果也大,会让很多人离心离德。

所以,分家就是最好的!

只要一分家,有衙门撑腰,庶子就能享受和嫡子一样的权利。

这么一搞,大矛盾就会变成家庭矛盾。

家产到手,嫡子和庶子就是一个姓两个家,三个家,多个家!

这个主意不是余令想出来的,余令想的法子就是推倒。

余令不怕这些人,因为余令身后有一大批得利者。

这群可以说是新资产阶级,只要他们在,余令就有胆子全杀了,让自己这帮子去吞下他们的资源。

钱谦益说这么搞容易被人骂。

他给想了招,不杀人,还能让那些大户乱起来。

人性被他琢磨的透透的。

庶嫡之分“永远”都不可调节。

嫡庶制度是为“宗法制”服务的,铁律是嫡长子继承制,核心矛盾就是唯一的继承权。

它其实是一套权力分配的根本制度!

嫡子是一,庶子是零!

嫡长子得到全部,庶子基本只能分到很少甚至一无所有。

这不是在分蛋糕,这是牌桌上的庄家通吃!

一个永远无法靠努力跨越的鸿沟,必然滋生不甘与怨恨!

余令实行的分家政策就是把滋生的不甘与怨恨放大,让庶子有出头的机会。

庶子也明白,要想分的多......

就必须和衙门绑在一起。

衙门承认了,他们才有立宗的机会。

“我哪里不如他”的心里疑问就会得到证明,这已经不是家庭矛盾了!

而是变成了彻彻底底的利益斗争。

余令走了,员外家开始分家了,拿刀的人就在门外。

不做,就什么都不用做了,员外走到后宅,打开了不舍得喝的酒!

“余令,你枉为人子啊!”

喝了酒的员外自杀了。

他死了,事情并未因为他的死而结束,分家流程该走还得走,七八个儿子的眼睛都是绿的。

余令知道自己会被骂的臭不可闻,可余令一点也不在乎。

“龙能兴云布雨、主宰江河,百姓才是真龙,才是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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