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8章 布鲁斯:妈妈,饿饿饭饭。刘艺菲:呔!妖孽我一眼就看出你不是人!(1/2)
不久之后。
一场被历史称之为哥谭大逃亡的活动如火如荼的展开。
那些没有过来参与消灭布鲁斯韦恩的各大家族、政要、黑帮成员们。
毫不犹豫的就抛弃了他们在哥谭拥有的一切,选择远走他乡。
至少跑路不用死。
然而更多的人是没办法离开哥谭。
只能在‘恶魔’的阴影下,祈求上帝保佑。
在围攻韦恩大厦事件之后。
江白无奈的帮自家崽子擦屁股。
将满地被切碎成不知道几块的人们,都塞进医疗舱里进行复活。
又将复活之后的人,暂时关押在布鲁斯准备好的临时监狱里,不让他们出现。
三天时间很短,但也很漫长。
能走的人很少,绝大多数人离不开哥谭。
这里就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必须澄清,那些人为什么不走呢?
哥谭如此混乱,如此恐怖的地方,有什么舍不得的。
只要活着,去别的地方就可以重新再来啊。
因为哥谭就是这个世界美国经济最好的几个城市之一。
它对标的是现实世界中的纽约。
纽约经济好不好?
犯罪率高不高?
经济十分的好,犯罪率却也高到离谱,比哥谭还离谱,这恐怕连创造出蝙蝠侠这个经典IP的作者们都想不到。
他们活着的年代,其实是美国黄金年代。
根本预料不到现实的阿妹衰败的如此之快,以至于世界上最繁华的都市之一纽约。
比他们创造出来那可怕的哥谭,犯罪率还高。
从而又延伸出来一个问题。
既然现实中纽约的犯罪率比哥谭还高。
依旧能够‘招蜂引蝶’似的吸引各个国家的穷人跑来捞金。
什么老墨、老黑、阿三、小日本、公知、殖人等等等等全世界的人都有。
以至于他们抛家舍业,走线当非法移民都要来。
这就叫做大城市的虹吸效应,更何况还是全世界最有钱的大城市呢。
整个纽约都在吸全世界的‘优秀人才’。
而哥谭,不说吸收全世界的人,也在吸收着整个美国的人。
这里再乱,再差那是以江白和刘艺菲的角度看待的。
对本地人来说,哥谭是一个值得自豪的地方。
光是各种交通系统、教育系统、经济系统、医疗系统,就不是其他那些城市能够比拟的。
感谢韦恩集团做出的贡献对吧。
另外还有一点,令江白和刘艺菲以前从来没想到的。
那就是,哥谭的犯罪率高,这种感觉,根本原因是因为视角问题。
他们以前看的都是电影电视剧,主视角都在主角身上。
那蝙蝠侠出没的地方,跟柯南出没的地方有什么区别?
蝙蝠侠一出现,不发生枪战,都对不起他今晚熬夜。
可实际上,在阿妹这种国家。
每一天,每一个晚上,每一个城市,因为各种各样暴力原因挂了的人,都不比蝙蝠侠抓走的罪犯少。
从江白和刘艺菲的角度来看,这世界没救了,哥谭这种地方,每天恶性犯罪,抢劫、杀人、强暴之类的层出不穷。
可实际上总共加起来究竟有多少呢?
蝙蝠侠一晚上就能逛遍‘纽约’这么大一座城市?
怎么可能,正常人生活的范围一辈子也就在居住地的方圆十公里之内。
跑到别的城区去玩,那都叫做旅游了。
那么哥谭这么大的城市,一晚上会出现多少起犯罪?
多到离谱。
可蝙蝠侠一晚上能解决完的恶性犯罪,究竟真的有多少?
这就属于幸存者偏差。
视角在蝙蝠侠身上,你就会觉得哥谭这地方,堪称人间地狱。
但视角一旦挪开,放到哥谭普通市民身上。
什么黑帮抢地盘,大马路上遇见抢劫的,电视上看见抢银行的。
这不是正常的吗?
这可是阿妹,这可是世界灯塔。
哪个城市,哪天没有这些事件?
再说了,你要是看看电视,就发现。
妈呀,全世界怎么会如此混乱,到处在打仗,到处在死人。
比如说阿妹边上的老墨,那些犯罪集团都能直接反抗政府,太可怕了。
军队都能被这些犯罪集团打的节节败退,在我们阿妹,这是绝对不可能的,我们阿妹有全世界最强大的军队!
而哥谭很乱?
我们怎么不知道?
这里的罪犯顶多就是和警察战斗战斗,远远上升不到和联合政府对抗的程度。
对哥谭大多数人来说,他们只是穷,除了穷其实还挺自豪的。
个体感官上,哥谭还不算太乱。
或者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久居香兰之室不觉其香,久居鲍鱼之肆不觉其臭’。
他们就是在哥谭这种混乱的环境下长大的,已经适应了这种环境。
根本感觉不出来哪里不对,只会感觉别的地方比哥谭还乱。
因为我们至少还有蝙蝠侠保护我们啊。
就这么说,以江白的成长经历来说,他上初中那会,正是古惑仔流行的时候。
那时候是个男生手里没把刀,没有个铁链子当裤腰带,那才觉得这人肯定是个书呆子。
他感觉当时社会环境乱吗?
并不觉得,因为大家都这样啊。
甚至经常能遇到一帮学生打架,江白还见过二十多个人被一个女老大带着砍两个学生。
那两个学生就在江白面前,真的是平地飞起,迸发了人体潜力,瞬间就蹿上了四米多高的围墙。
当时江白什么感觉?
就感觉,这尼玛是人?人怎么能跳这么高?
反而是看着自己面前跑过去二十多个拿着大片刀的人,没有任何奇怪的感觉,还会觉得,他们二十多个人追两个都让人跑了,真废物。
感觉哥谭乱,也不过是因为江白和刘艺菲站着说话不腰疼罢了。
反而是哥谭本地人不觉得哥谭如何的乱。
真正的混乱,那是‘蝙蝠侠’这个超级英雄出现之后才有的。
有了蝙蝠侠这个天天晚上出来乱窜的奇葩,才有那无穷无尽的‘超级反派’。
大规模爆炸,大规模投毒,大规模枪战,甚至还有人能搞到核弹。
都是蝙蝠侠出现之后才真正有的。
借用某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物的话。
那个人现在好像在哥谭当警长。
他见到蝙蝠侠出现之后说过:
“从此之后哥谭将会陷入更加混乱之中,各种超级罪犯都会因为好奇哥谭出了个黑夜间出没的奇怪义警。
特意跑到哥谭来,尝试干掉蝙蝠侠,证明自己才是强大的坏人。”
因为真正的超级罪犯,从来都觉得,蝙蝠侠就会欺负那些黑帮小混混。
打断浑身骨头算什么,他们这些超级罪犯,都是有今天没明天,随时都会死。
哥谭这些黑帮的人不过是被打断骨头而已,就害怕,这样太怂了。
所以,三天时间不长不短,真正能走的人已经走了。
绝大多数人依旧留了下来。
走的绝大多数都是那些被吓破胆的各大家族。
还有哥谭与黑帮勾结的政要以及有些实力的黑帮。
剩下的那些黑帮、小家族、普通人、普通罪犯、流浪儿、乞丐等等。
他们宁可祈求布鲁斯这个‘恶魔’仁慈一些。
只要布鲁斯不吃人。
他们宁愿在哥谭当‘奴隶’。
反正走到哪里,他们都是奴隶,不是吗?
至少布鲁斯这个恶魔,看起来好像也没有对普通人动手的想法。
当然,也有让江白和刘艺菲意想不到原因赖着不走的人。
那就是,他们忘记了。
美国是个披着文明外皮的宗教国家。
各种各样的宗教在这里盛行。
顺带着因为之前一些年嬉皮士那些颓废文化的原因。
这个时代的人,对于恶魔并非恐惧,而是崇拜。
布鲁斯大显神威,变身恶魔干掉那些来想要杀掉他的人。
还没到第二天,哥谭就已经有了为‘哥谭之王,恶魔之子布鲁斯’建立的宗教。
几个小时就通过网络、电话、社区等等方法联络了超过两万人。
一个个不知道从哪弄来黑色的长袍穿在身上。
跑到韦恩集团门前庆祝他们的‘恶魔之王’诞生。
顺手还帮助清理了一下韦恩集团门口,那被血液侵染的污垢。
只能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就连布鲁斯自己都没想到,自己装一回恶魔,本意是想着用恐惧威慑一切心怀不轨的人。
顺带着让所有心怀不轨的人屈服,就算不滚出哥谭,也会恐惧他不敢和他作对。
哪能想到不只有人不怕自己。
还上赶着跑过来,要奉自己为‘主人’。
居然还真有崇拜恶魔的王八蛋。
三天时间。
整个哥谭市陷入彻底瘫痪,政要跑路无人处理任何政务。
交通系统、医疗系统、教育系统。
能想到的一切全部陷入瘫痪。
韦恩集团的员工们,也是能跑的都已经跑的一干二净。
整个哥谭仿佛变成了一座空城。
可在这阴暗的乌云之下。
却躲藏着犹如蟑螂老鼠一般多的哥谭市民。
除了那些陷入狂欢,崇拜恶魔的傻子。
没有人敢上街,没有人敢出门。
就连那些逃不走的罪犯们都多了藏在家里没有出来犯罪。
哥谭迎来了盛况空前的犯罪率下降,直接跌倒犯罪率为零。
韦恩集团门前血迹被才建立两天的崇拜恶魔教派清扫一空,被袭击的大楼也在魔法的力量下恢复如初。
布鲁斯穿着一身高定西装,来到哥谭新闻大楼进行直播演讲。
不过,由于三天前的事件。
导致整个大楼人员空空,红后只好分裂出‘小红后’为自己这个不省心的弟弟服务接管整个哥谭的电视、广播等等系统。
“各位哥谭市民,你们好,我是你们的王,布鲁斯韦恩。”
布鲁斯声音低沉,却带着难以压抑的兴奋。
“三天时间,所有人做出了选择,韦恩集团已经通过运作将整个哥谭的三座岛全部买下。
同时在联邦运作成功,哥谭从此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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