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重生 > 穿行者尼尔 > 第262章 不要走.

第262章 不要走.(2/2)

目录

....在海炎城最高的建筑的屋顶上,一位长相皎好的女性飞鱼族正面如死灰地坐在其上....

而她手中正发动着名为「探查咒」的符箓,似乎正在搜寻着什么。

只是一般的「探查咒」多为使阶或王阶的,而她手中的这枚则是霸阶的,其上正散发着强烈的紫色光芒!

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做这种没有意义的事。

只是回想起早上看到的纸条写着「我回去找我师尊了,后会有期」,就觉得自己永远再也见不到尼尔了....

只是回去找师尊处理一下事情吧....

处理完就会回来找我了吧....

而且后会有期,应该是指之后会再见面吧....

可是为什么我觉得再也见不到了呢....

啊....不行,我得想想他之前用过的符咒术....

铃风面无表情地呆坐在屋顶上一整个白天,都在无限回圈地想着尼尔的事,试图能找出些什么,就这样一直到了太阳西沉,仍然都是徒劳。

铃风发动的这张「探查咒」,其实就是魔法技能「感应」的符咒术版本,但使用方式与魔法技能有些差异。

差异在于,魔法技能「感应」是一种类似像「直觉」或「感觉」的东西,然而「探查咒」则会需要施咒者不断地回忆以前经历的各种场景,借此来呼应探查咒去探知同类型魔力波动。

然而,之所以会用到霸阶,那是因为铃风想要尽可能的扩张探查范围。

铃风从来都不知道,原来自己竟然有着这样的少女心外加恋爱脑,直到今天早上尼尔的离去才发现....。

其实现在铃风的愿望非常卑微,就只是想再见尼尔一面....。

海炎城内的夜风刮过铃风的脸厐,这天夜里并没有很冷,但随着铃风探查的时间越来越久,心却越来越凉了....。

甚至铃风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打算探查多久,一天?一周?一个月?....还是一年?....也许一辈子吧....

「!!!」

就在铃风心灰意冷的无心之际,探查咒竟然有反应了,铃风立刻惊讶地跳了起来!

「这是!那时候夺取索套的咒力!」

铃风没有任何迟疑地,从符匣中掏出了四张符箓贴在了自己身上并且发动了它们,而这四张分别是金刚咒、愈咒、霸阶速咒、飞行咒!

原来,铃风完全就像是浪费一般,不惜成本地一直备好着这些符箓,即便这份等待是一种虚无飘渺的希望!

而且,即便有可能找到的是别人,例如雷加,但铃风仍然确信这一定是尼尔的符咒术波动!

「呯!」

屋顶仿佛要被踏碎一般,铃风一瞬之间就将自己加速到了超音速,朝向尼尔飞去!

....回到巴纳与尼尔这边。

「可恶啊!!!竟是你!!!全部都给我上!!!」

巴纳怒吼一声,因为他是第二次中这招了,即便在这招上吃过亏,但却完全不知道该如何防御,毕竟这是神代阶的魔法!

说时迟,那时快,一顿令人詑异的声音响起!

「锵锵锵锵锵锵锵锵锵锵锵锵锵锵锵锵锵锵锵锵!」

一瞬间,全场巴纳带来的人,包括了巴纳自己,毫无任何抵抗能力地连同符咒术一起给冻成了各种奇形异状的冰晶!

然而,这是尼尔的「多重封印咒」的魔法版,「多重封印术」,这也是一个相当违规的「神代阶魔法」!

少掉了符箓的「规格与容量限制」,尼尔利用了软体程式的特性,同时使用了「多重」、「燃烧」、「组合」,当然以及自己从小就会使用的「无咏唱」,总共四个魔法技能,这使得施法速度更是比从零制作符箓再发动还快上了几分!

!!!

与此同时,一道迅雷不及掩耳的黄色身影,从空中以超音速一下子撞上了尼尔,但是撞在一起后却没有在地上擦出坑洞与痕迹,反而是无事地飘浮在地面上缓缓停下!

「呯!」

音爆随之而来,鼠尾草的毛绒被震碎纷飞在了空中,月光是如此的皎洁。

随着速度缓了下来,这时所有藏在树林中的人都看清了,来者以闪电之势抱住了那位鲁尼,其人正是暗夜王铃风,而其身上正闪耀着绿色、蓝色、紫色各种符咒术的光芒!

「你是尼尔....」

铃风丝毫没有任何怀疑,直接就认出了鲁尼就是尼尔。

眼泪在铃风的眶中溜溜地打转,这一句话带出了铃风微微的忧郁,也带出了铃风的情感。

战斗直觉敏锐的铃风,即便知道这不是符咒术,但依然看都不看用,一瞬间就掌握了这种封印术和尼尔的一模一样。

除此之外,还有一模一样的耳饰,一模一样的气味,一模一样的心跳,除了完全不同的外貌。

毕竟,现在的尼尔看起来就像是个30岁的大叔....

「我知道的....是你的话一定接得住我....」

铃风不等尼尔回话,深怕没有机会再讲话,她知道尼尔有着「神速反应」,于是又立刻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不想让尼尔有任何机会否认。

「这是你本来的面貌吗....」

铃风不置可否地问着尼尔,这句话除了怕尼尔否认之外,其实也表达出,铃风并不在意尼尔是个外貌随时会改变的人,甚至可能是外国的间谍。

铃风大概也猜到了,尼尔应该是为了某件事才来这里的,但是铃风不想知道也不敢问....

「不要走....」

铃风只能这么说了,于是又抱得更紧了,将头深深埋进了尼尔的胸膛。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