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重生 > 建立超级家族:从52年隐居开始 > 第3309章 第七神环:《万灵信仰圣耀永恒光辉神环》

第3309章 第七神环:《万灵信仰圣耀永恒光辉神环》(1/2)

目录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一切准备就绪,杨军准备开始修炼了。

站在天神宇宙的核心深处。

需要说明的是,天神宇宙是虚拟世界。

智慧女神可以随心所欲的分割出无数不同的空间,只要有足够的灵魂本源和生命本源,就能在这些空间中,搭建出各种物质。

比如大陆,城市,甚至是,宇宙天灾。

就如同算力,显卡,内存,等等。

而拉尼亚凯亚的宇宙亿万族群和智慧生命,进入天神宇宙后,去的都是公共区域,也就是公共虚拟宇宙。

而事实上,天神宇宙内,还有很多私人空间。

比如归墟星海的不朽永恒神国,用的就是另一套系统,另一个空间。

公共空间谁都能去,但私人空间不行。

而眼前的这个,自然也是一样。

四周是无尽的虚无,没有光,没有物质,甚至连时间流速都被扭曲到了极致。

外界一天,此处百年,这是智慧女神为杨军准备的修炼圣地,也是整个天神宇宙中,除了他之外,任何人都无法踏足的绝对禁区。

光是为了打造这个修炼空间,智慧女神就耗费了不知道多少概念算力和本源物质。

——

杨军闭上眼,内视己身。

六大神环在体内缓缓旋转,散发出亘古不朽的气息。

第一神环《高维锚定混沌初开筑基环》,如同宇宙初开时的第一缕光,高维而神圣,吞噬着周围一切能量粒子,将其转换为筑基伟力。

第二神环《玉虚万象万法归墟根源神环》,战体转换的核心,万法归一,可分析出最强战体模型。

第三神环《真灵不灭神秘因果轮回神环》,不死不朽的根基,构建着独属于他的因果轮回之地。

第四神环《混沌维度开辟时空经纬编织神环》,掌控时空维度,可禁锢区域、锁死空间、定格时间。

第五神环《能量潮汐太初混沌归墟神环》,与太初混沌海概念链接,引导宇宙绝大部分能量为己用。

第六神环《生命图谱不朽万灵进化启源神环》,优化生命本质,使每一个细胞都成为独立进化单元。

六大神环,六大伟力。

每一环,都代表着宇宙规则的极致运用。

而现在,杨军要冲击第七神环:《万灵信仰圣耀永恒光辉神环》。

这一环,与前六环截然不同。

前六环,修炼的是己身。

从筑基到战体,从真灵到时空,从能量到生命,都是向内求索,是以自身为熔炉,锻造不朽。

但第七神环,却需要向外借力。

万灵信仰。

需要亿万生灵的虔诚祈祷,需要无数文明的顶礼膜拜,需要将他们的意志、信念、希望,全部凝聚于一身,转化为永恒的光辉之力。

这是一种质变。

从独善其身,到统御万灵。

从个体超脱,到众生之主。

杨军深吸一口气。

他知道,这一步迈出去,就很难回头。

这一神环最强大的地方,就在于它不是独自修炼,而是与众生绑定,万灵信你,你便光辉永驻,万灵弃你,你便光芒黯淡。

却不会对你产生任何伤害。

比其他神秘系,走信念伟力神明路线的强者,要高明很多。

大多数神明,对信仰的依赖性,是无法想象的。

如果万灵相弃,他们就算不陨落,也会元气大伤。

但杨军的第七神环,则不是,即使万灵相弃,神环也只是蛰伏,积蓄力量罢了。

按理说,修炼第七神环,非常难。

比起前六环,这一关最麻烦的,是积攒信仰。

这可不是几年几十年能完成的。

没有几千年,几万年的积累,想都别想。

可巧了。

杨军现在真不缺这个。

天神教发展了数百年,早就为他积攒了数不清的信仰伟力。

他的神灵世界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在不断扩充,不断的充实。

甚至旧版的长生经,凝聚的五大帝尊神邸分身,也都在其中蛰伏,凝聚。

现在杨军虽然用不上了,转修了新版长生经,但不代表,之前的积累没用。

这第七神环,就是为此而准备的。

——

“灵月仙,开始吧。”

“是。”

话音落下,杨军眼前的虚无骤然破碎。

无数光点如星河倒灌,从四面八方涌入这片修炼空间。每一个光点,都代表着一个智慧生命,他们的祈祷、他们的信念、他们的渴望,此刻全部汇聚于此。

杨军闭上眼,意识沉入那片虚无的修炼空间深处。

六大神环在体内缓缓旋转,像六道永恒的星河,各自散发着不同的光芒,但他此刻要凝聚的,是第七道。

《万灵信仰圣耀永恒光辉神环》。

这一环的本质,是将众生的信念转化为自身的伟力。

不是掠夺,不是收割,而是承载,承载亿万生灵的信任、托付与希望,这不是一条容易的路,因为众生太重。

难度就在于,他必须靠自己的承载力,把这些信仰凝聚出神环,其中的细节,无法形容。

天神教。

这个在数百年前,在蓝星山谷,他第一次对花语蝶说的话,第一次提出建立天神教的想法时,其实当初杨军还是很在意的。

因为那个时候,不管是为了控制蓝星,还是为了控制人类思想,都需要。

哪怕到了后来,为了修炼长生经第六关,他也尽可能的发展天神教,甚至不惜为此得罪万族,搞信仰统一政策。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