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1章 陶然亭血案:暗夜闷棍与七日擒凶(3)(2/2)
侦查员当即脱下他的鞋子,查看鞋底花纹——菱形花纹塑料鞋底,与案发现场提取的凶手足迹,完全吻合!
铁证如山,王瑞的心理防线瞬间崩塌,没等侦查员多问,就全盘交代了自己的行凶抢劫罪行。
王瑞出生在一个八口之家,父母、姐姐、三个弟妹,全家靠微薄的收入度日,常年入不敷出,母亲只能四处借钱度日。
从小,他就染上了偷窃的恶习:偷老师的钱、偷同学的钢笔粮票、偷姑姥姥的积蓄,被学校记过、开除,还被宣武分局行政拘留15天。
1962年7月,王瑞进入椿树煤厂工作,依旧恶习不改。
1963年4月,他偷了同事的存折,从储蓄所取出210元现金,挥霍一空:还债、买上海手表、下馆子、买胶卷。
单位发现后,勒令他限期退赃,催得紧之又紧。走投无路的王瑞,动了抢劫的歹念。
8月18日,陶然亭公园举办游园晚会,他看到公园西南角钓鱼区偏僻无人,便选定此处作为作案地点。
8月21日晚七点,王瑞从家里拿了一把解放前留下的、一头圆一头尖的铁锤,从虎坊桥步行至陶然亭公园,买了一张《白毛女》的电影票,进场后心不在焉,没看完就匆匆离场,直奔钓鱼区。
晚上九点多,他在环湖路椅旁,看到一对男女依偎在一起聊天,男子抽烟时,火光映出了手腕上的金属反光——他知道,那是手表。
王瑞悄悄绕到两人身后,确认四周无人,举起铁锤,狠狠砸向徐义民的头部!
徐义民哼都没哼一声,直接倒了下去;王瑞紧接着砸向刘淑庄,连续猛击数下,见两人躺在地上不动,以为他们已经死亡,便抢走手表和钱包,仓皇逃离现场。
他穿过公园牌楼、花坛,从北门逃出,一路跑到南横街,打开钱包,将里面的照片、月票、发票、地址全部丢弃,只留下现金和票证,晚上十点五十分准时到家,将铁锤藏在了床底下。
联合侦破组立即赶赴王瑞家中搜查,在床底下的杂物堆里,成功起获了那把沾有微量血迹的作案铁锤。
王瑞的父母含泪证实,儿子从小偷窃成性,此次因退赃压力,铤而走险,犯下滔天大罪。
1963年9月11日,北京市人民法院在陶然亭公园召开公审大会。
王瑞戴着手铐、脚镣,面如死灰地被三名法警押上台。法官庄严宣判:王瑞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法警解开他的手铐,换上法绳,将他捆绑押上刑车,驶向刑场。
那把沾着鲜血的铁锤,那枚菱形花纹的塑料鞋底足迹,那块被抢的旧手表,成为了这起60年代北京恶性凶案的永恒铁证。
从深夜派出所门前的血影,到七日之后的天网恢恢,公安干警以不眠不休的坚守,让凶手伏法,让正义昭彰,也让1963年的陶然亭公园,重新恢复了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