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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3章 长春双尸案(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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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侦查员没有给他过多狡辩的机会,直接将人带到辽源市公安局刑警队办公室进行就地突审。

审讯室的灯光惨白,照得邵林祥脸色蜡黄,他穿着的那件浅灰色的确良衬衫,领口还沾着一点来不及洗去的暗红色血点——这一点细微痕迹,成了压垮他心理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

起初,邵林祥还在负隅顽抗,一口咬定自己只是来辽源找朋友,对长春的两起命案一无所知,甚至拍着桌子喊冤,说警方冤枉好人。

可当侦查员将现场勘查的细节一一抛出:麻袋、草绳、剪开的毛背心、解放大路家属楼里的喷溅血迹、床下的8000元巨款、厨房门后血衣的血型比对结果……每一个证据,都像一把锁,牢牢扣死了他的退路。

尤其是当侦查员提到“乔某香”“赵某凤”两个名字时,邵林祥的身体猛地一僵,额头瞬间渗出密密麻麻的冷汗,顺着脸颊往下淌,打湿了衣领。

他撑在桌面上的手不停颤抖,原本嚣张的气焰彻底熄灭,整个人像被抽走了骨头,瘫软在椅子上。

良久,他发出一声低沉的哀叹,终于松了口:“我交代……人是我杀的。”

随着邵林祥的供述,一桩发生在1985年盛夏的血腥劫财杀人案,完整地浮出水面,所有隐藏在晨光与夜色里的罪恶,被一一摊开在阳光之下。

邵林祥,1953年出生,辽宁阜新人,此人天生好逸恶劳,心术不正,早在1978年就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漫长的牢狱生活,没有磨掉他的贪念,反而让他变得更加狡猾、阴狠。

1984年9月,刑满释放的邵林祥一无技能、二无正当工作,走投无路之下,只能带着妻子远赴长春,投奔在省委机关工作的姐夫。

姐夫念及亲情,不忍心看他流落街头,便将自己闲置的省政府家属宿舍190栋四楼的房子腾出来,给邵林祥夫妇居住。这本是亲人伸出的援手,却成了邵林祥实施罪恶的温床。

住在长春的这段时间,邵林祥依旧不务正业,整日游手好闲,四处打听赚钱的“捷径”。

1985年4月,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结识了来自怀德县响水乡举家店村的村民乔某香。

乔某香时年38岁,是村里实打实的万元户,为人实在,家境颇丰,手里正握着一笔现金,打算购买一批木材做营生。

在和乔某香的闲聊中,邵林祥得知对方手里有大笔现钱,又急需木材渠道,那双被贪念填满的眼睛,瞬间亮起了凶光。

他深知,8000元现金在当时意味着什么——那是普通工人十几年的工资,是足以让一家人过上好日子的巨款,而乔某香老实巴交,内弟赵某凤年轻单纯,两人都是外地农民,人生地不熟,就算出了意外,也很难第一时间被人察觉。

一个恶毒的计划,在邵林祥的心里悄然成型:骗钱,不够;要杀人劫财,一了百了。

他开始刻意讨好乔某香,谎称自己在长春有关系,有门路能弄到紧俏的木材,价格便宜、货源充足,自告奋勇要当中间人。

急于进货的乔某香不疑有他,对邵林祥深信不疑,两人一来二去,约定好交钱提货的时间。

6月3日,邵林祥觉得时机成熟,故意编造谎言,说木材已经联系妥当,让乔某香尽快带钱来长春提货。

……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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