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4章 湘潭7·25特大抢劫杀人抛尸案(2)(1/2)
顺利抵达广州完成生猪交付后,12月3日,三人又在广州蔚州成天家具城承接了一单货运生意,承运一车价值8万余元的家具货物,按计划原路返回松滋。
12月4日晚八点左右,三人驾车行至107国道湘潭县白石铺路段,在一家由松滋老乡经营的餐馆吃晚餐,这是他们最后一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
饭后,三人驾车继续北上,随后便彻底失去联系,手机关机,家人多方联系无果,货车、车上的家具货物也一同消失得无影无踪,家人焦急万分,四处寻找无果后,才发布了这则寻人启事,期盼能有亲人的消息。
专案组立刻对这条线索进行深度核实,对比失踪时间、人员年龄、身高,与7·25案死者的法医鉴定结果完全契合,初步判定,湖北松滋失踪的夏长军、王蓉、谭奎林三人,正是378号线井内的三名死者,这起案件,本质上是一起针对长途货运人员的特大抢劫杀人抛尸案。
为了彻底核实这一结论,专案组次日便派出多批刑警,分赴湖北松滋、江西以及107国道湘潭段沿线、白石铺松滋餐馆等地,开展实地调查。
民警们找到三名失踪者的家属,详细了解三人的性格、社会关系、出行习惯,排除了三人与他人结怨、自行失踪的可能;
走访餐馆老板及当时的就餐人员,确认12月4日晚三人确实在此就餐,饭后驾车离开,神色正常,没有异常表现;
沿着三人从广州到湘潭的路线逐一排查,核实车辆行驶轨迹,最终形成完整证据链,正式确认:
湘潭7·25大案,就是以抢劫货车、货物为目的,杀害夏长军、王蓉、谭奎林三人后抛尸的恶性案件。
案件性质明确,死者身份查清,专案组立刻调整侦查方向,全力追查涉案货车、货物及犯罪嫌疑人的下落。
彼时,长途货运抢劫案并不少见,但如此残忍的杀人抛尸、剥光衣物销毁痕迹的作案手法,实属罕见,凶手反侦察意识极强,显然是惯犯。
为了找到凶手,湘潭刑警一大队的民警们踏上了漫长而艰辛的侦办之路,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民警们五下广东,四上湖北、江西,走遍湖南省内14个地市州,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
他们顶着烈日、冒着风雨,走访国道沿线的每一个货运站、加油站、汽修厂、旅店、餐馆,询问过往的长途货车司机、本地居民、汽修工人,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蛛丝马迹;
针对湖北松滋本地,全面排查三名死者的社会矛盾,排除了熟人报复、生意纠纷作案的可能性,最终确定,凶手是流窜作案,与三名死者素不相识,纯粹以劫财害命为目的。
可凶手如同人间蒸发一般,被抢的绿色东风货车、8万余元的家具货物,始终没有任何踪迹,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从1997年案发,到1998年下半年,一年多的时间里,专案组民警换了一批又一批,却始终没有放弃,他们反复梳理案情,复盘每一个细节,最终决定转变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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