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6章 宽严相济(1/2)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审判长的声音在扩音器的加持下,传遍了整个两百人的大法庭。
公诉人立刻站直身体,拿起摆在桌面上最上面的那一沓厚厚的起诉材料,目光冷峻地扫过旁听席上那一百三十七名被告。
“审判长!审判员!”
公诉人的声音铿锵有力,在空旷的法庭内回荡:“本案的起因,发生于九个月前的城南佳兆业广场。在三楼大碗先生湘菜馆门外的过道处,被告人陈锦婷因在就餐晚高峰期间,被一名刚刚吃完饭跑出餐厅的四岁男童触碰到了右侧臀部,随后引发了一系列的敲诈勒索与寻衅滋事行为。”
“当时,该名四岁男童正由其姑姑林清雪,以及本案的受害人之一张伟律师共同看管。被告人陈锦婷当场以自已遭到未成年人猥亵、产生严重心理创伤为由,向张伟强行索赔两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并要求张伟作为家长必须当众向她鞠躬道歉!”
【666,诬陷四岁小孩猥亵?现在的女权已经进化到这种程度了吗?】
【我被时代淘汰了?版本竟然已经这么超前了!】
【可恶,兄弟们我们又落后了!学起来!学起来!女权就是牛逼!(破音)】
【楼上,这是非人,不是女权!】
【还好不是张伟碰到她屁股,不然张伟怕不是又要进去了?咦?我为什么要说又?】
【弱弱地问一句,那小孩关看守所了吗?竟敢猥亵小仙女,太可恶了!必须严惩!顶格处罚!】
【完了,我家也是男孩,以后带儿子出门我是不是得提前给他准备一套手铐戴上?以后不会也成被告吧?!】
【四岁男宝懂个锤子,这女的纯粹就是想钱想疯了,连幼儿园小班的钱都敢讹!】
【我以为网上的段子已经够离谱了,没想到现实永远比段子更魔幻。】
公诉人继续宣读起诉材料。
“在被告陈锦婷明确提出两万元的索赔要求后,受害人张伟当即要求查看商场监控,并当众承诺,若证实孩子真的存在故意猥亵行为,他会当场赔付这两万块钱并公开道歉。”
“双方随后在出警民警的陪同下,在商场中控室调取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根据监控画面显示,案发时过道异常拥挤。该男童在人群中跑动穿梭,一路上口中都在说着‘让一下让一下’。”
“当被告陈锦婷挡在他面前阻碍去路时,男童甚至还喊了一句:‘阿姨让一下’。但因为男童处于快速跑动状态,没有完全停下脚步,而是顺势伸出左手去推挡路的人。受限于一个四岁男童的身高,他的手最终推在了被告陈锦婷的右臀上,借力钻出了人群缝隙。”
公诉人翻过一页纸,声音更加严厉:“查看完该段完整的监控视频后,受害人张伟履行了承诺,当即替孩子向被告陈锦婷道歉,并通过微信分两笔当场转账了两万块钱。然而,被告陈锦婷收下巨款后仍不满足,继续纠缠,要求四岁的孩子必须亲自走过来向她鞠躬道歉!”
“面对这种无理要求,受害人张伟当即向在场的出警民警报案,指控被告陈锦婷涉嫌敲诈勒索!”
【666,这就两万块钱到手了,女人创业就是容易,随便找个小孩说他猥亵就能敲来两万块钱!】
【张伟还是脾气太好了,要是我那两万块钱都不带给她的!】
【笑死,一个四岁小孩懂什么,推搡一下就说猥亵,这钱拿得也不嫌烫手?】
【前面有路你不走,非得挡在人家小孩面前,碰一下就索赔两万,这比碰瓷老头老太太还要狠啊。】
【我一天搬砖才赚两百,人家被四岁小孩推一下赚两万,这就是世界的参差吗?这就是上等人?华国版高种姓?!】
【这种女的就该让她把牢底坐穿!讹钱讹到狂徒头上,真是老寿星吃砒霜——活得不耐烦了。】
【张三这波操作我服,先给钱定下既成事实,反手一个敲诈勒索,直接形成闭环。】
公诉人将手中的起诉状翻页,继续念道:“当晚,民警将双方带回城南派出所处理。在调解无果后,公安机关于当晚正式完成了敲诈勒索罪的立案登记。”
“但是,被告陈锦婷在面对公安机关审查时,公然对抗调查。在登记身份信息环节,她恶意冒用自已闺蜜的身份证号码,意图蒙混过关逃避法律责任。”
“更为恶劣的是,在立案当晚的凌晨时分,被告陈锦婷在网络多个平台上,发布了经过恶意剪辑、断章取义的所谓‘维权视频’!她在视频中隐瞒了勒住男童脖子以及索要两万精神损失费的关键事实,煽动对立情绪,引导不知情的公众对张伟及其家属进行大规模网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