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0章 不是,怎么全都认罪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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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里的弹幕在看清那密密麻麻的566个文件夹后,瞬间陷入了疯狂的刷屏模式:
【卧槽,566!她们真该死啊!这还只是几个群,要是全国女权群加起来得有多少受害者?简直不敢细想!】
【楼上的,这还是抛去了一些犯罪情节较轻、证据不充分之后的数量!我的妈呀,这哪里是群聊,这是恐怖组织吧!】
【公诉人刚才说A类网暴事件造成商业账号被封,不懂就问,商业账号被封和普通账号被封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要费劲区分成A类和B类?】
【楼上是不是傻?商业账号就是能变现的账号,比如自媒体大博主的账号,比如电商账号,比如人家的外卖店!你把人家饭碗砸了,人家吃什么?这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海量的!普通账号就是普通生活分享类账号,没有直接收入。你说这两个的定罪量刑能一样吗?能不区分开来吗?】
法庭上,公诉人稍微平复了一下情绪,继续说道:“审判长,因为涉及的网暴、寻衅滋事及敲诈勒索事件过多,如果在庭审中逐一展示,将会极大地消耗司法资源,拖延庭审进度。”
“并且,我方对于本案137名被告中的136人,已经在庭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顺利取得了她们本人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所以,这566起案件的详细证据,我方仅作为书面材料和电子物证提交法庭,就不在庭上逐一展开赘述了!”
【啥意思?137人认罪136人?就被告席上坐着的那个没认罪?】
【都认罪了,那个为什么不认罪?头这么铁的吗?】
【哈哈,这你们就不懂了吧!我来给你们普个法。就是不管是寻衅滋事,还是敲诈勒索,如果单个人只是一两起的话,其实刑期并不高。特别是寻衅滋事罪,三起以下严格限制在三年以下的刑期,完全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
【接上文:虽然公诉方提交了566起事件的证据,但其中能被认定为刑事犯罪的又能有多少?起码那些C类案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刑事犯罪就很有争议!哪怕不算那些C类案件,剩下的那400起案件也有很多证据不足,无法定罪的。】
【对!但是这些只要警察不说,那些女的自己也不知道!警察只用告诉她们,警方对她们每个人都分别查实了多少案件,刑期预期是多少,让她们自己去咨询一下律师。然后再告诉她们,只要签了认罪认罚书,那么在法庭上公诉方就会只提交部分案件证据,并向法官建议适用缓刑!你说,在十几年实刑和缓刑之间,你会选哪个?】
【这还用选?只要不头铁,百分之百认罪啊!妈耶,判十几年,出来的时候都老太婆了!】
【原来如此!学到了学到了!那被告席上的那女的是真头铁啊!】
【就是,被告席上的那女的太头铁了,这是打算硬抗到底,把牢底坐穿啊!】
弹幕里都在嘲笑陈锦婷头铁,但实际上,并非陈锦婷视死如归,而是负责本案的警察和检察官,从始至终就根本没有和她沟通过“认罪认罚”的事!
不是办案人员在流程上把她漏了,而是张伟特地在庭前打过招呼了。
张伟什么身份?
作为本地红圈所的创始人,别的不敢说,在江城这一亩三分地,给司法机关递个话、表达一下被害人的强烈诉求,还是没问题的。
谁让陈锦婷把事情做绝,彻底得罪了他呢!
当然,这绝对不算干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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