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菲尼克斯的宝物(2/2)
常乐撩了撩水,还算清澈,于是一个猛子便扎了下去。
血月湖其实很浅,毕竟原本只是一个洼地,因为排不掉水才形成了一片湖泊。
他几个呼吸间便到达了水底,朝着自己感知到气息的方向笔直游去。
……
很快,他就找到了“那个东西”。
那是一个在水中不知沉睡了多久的箱子,外表看起来已经锈得不成样子了。
那不是贵金属制成的,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铁箱子,从外表看来和传闻中的征战之王身份丝毫不符。
这个箱子上也没有什么繁密的花纹,在常乐拎着箱子把手的时候甚至因为锈得太脆,导致上升途中箱子二次摔到了湖底,他只好双手捧着箱子上升到了湖边。
箱子里并没有什么所谓的名贵珠宝、绝世秘籍,只有一些旁人看起来摸不着头脑的东西。
但却让常乐陷入了震惊和沉默。
摆在箱子最底下的是一个双肩包,常乐依稀能从双肩包上看到始祖鸟的标识。虽然在海水中泡了那么多年,可刺绣依旧坚挺。
常乐记得这包他是在当地的奥特莱斯花一千三百多块钱买的,对于当时的常乐来,这笔钱花得还是挺肉痛的。
虽然那个时候常乐已经凭借着月入过万了,但回家在网上一搜,线上一千块钱就能买到的东西线下硬割了他三百多块钱的羊毛,还是气得他恨不得跑回店里去退货。
双肩包里是一台被海水锈得不成样子的、连按键都掉了一地的笔记本电脑。
倒不是什么高端牌子,只是一台低端款的联想,是他还没发迹的时候买的第一台电脑——这台轻薄本打不了什么游戏,连玩个英雄联盟都跑得跟摩托车似的。但倒是适合随处带着办公码字,他的无数个深夜诞生的灵感都记录在这台笔记本上。
不过照这个模样看,恐怕现在已经成了一块废铁。
别主板了,连外漆都泡得起皮了。
放在双肩包上的同样是一双破旧不堪、鞋面开裂、在水中泡得发胀发白的耐克鞋。
这是常乐买的第一双耐克鞋——他时候穷惯了,这双鞋买得比他那个包还要挠心挠肺,总想着一定要把它穿报废才算完。
于是每次去户外或者出去旅游总是会带上这双鞋。
没想到……竟然在这儿看到了它。
这三样东西组合在一起,让常乐想起了一些事。
这应该是他去爬山……什么山?
老君山还是武功山?
总之,是差不多那个时候带的行李。
所以,菲尼克斯是那个时候穿越过去的自己?
在菲尼克斯六十岁后,属于自己的灵魂被从那具肉身中驱逐,去哪儿了呢?
是又回到了地球自己的身体里,还是依旧漂泊在这世上,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魂野鬼?
常乐的手摸过那些东西,把它们收到了属于常乐神的藏宝室里。
至于那箱子底下留下的最后一件物品,恐怕就是德卡雄比大陆上那么多人所争抢的“宝贝”了。
那是一块铁铸的令牌。
令牌上刻着一些花纹,线条走向肃重沉稳。
【这是……啊,这确实是菲尼克斯的东西。】
梅林想起来了。
【这家伙,总是他死后要修建一个巨大的陵墓,往里面塞填十万精兵——虽然我觉得这个数字纯粹是胡,不过他确实是做到了一部分。比如,他真的往地下城里塞了大量魔法生物,这东西似乎就是操控那些魔法生物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