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民法十策?卷一?甲八章?水利之策(1/2)
甲八章?水利之策
题解
《孙子?虚实篇》云:“善战者,因其势而利导之;善耕者,因其地而兴利之。”此语非独道用兵制胜之妙,更揭农耕兴废之枢机——顺势而为,因地制宜。漠北边地,气候酷烈,风饕沙虐,干旱少雨,经年缺水,田亩龟裂、禾苗难生乃常情。水者,实农耕之命脉,屯民之生计,屯垦实边之根基,无可替代。
夫屯垦实边,以耕养边,以边固国。然农耕之兴,全恃水利之助。若无水利设施之兴修,水源之疏浚滋养,则田亩难耕,五谷难收。屯民无以谋生,难以安居,屯垦之规难立,屯基之业难固,实边之宏愿终为空谈。边地旱困不解,则农耕不兴;农耕不兴,则屯垦不实;屯垦不实,则边境难安。此乃环环相扣,不可或断之理。
故今立屯垦水利之策,谨循孙武“因势利导”之至理,顺边地地形之宜、气候之性,兴修沟渠,疏浚水源,筑坝蓄水,解边地旱困之苦,利农耕垦殖之业。同时,定水利兴修之规制,明各级官吏之责任,严工程质量之要求,固水利管护之长效。使水利设施建之能成,管之能善,用之能久。唯此,方能以水利滋养田亩,安抚屯民;以水利稳固屯垦,筑牢边境。为屯垦实边,筑牢坚不可摧之水利根基;为边地安宁、国家稳固,夯实根本。
建设宗旨
屯垦水利建设之要,首在明宗旨,定初心。此宗旨非为徒耗民力,徒具其表,乃为因势利导,兴利除弊,解边地干旱之困,兴边地农耕之业,稳屯民扎根之心。边地干旱少雨,农田缺水乃耕作之大碍。水利建设之核心,在于引水源,通灌溉,保丰收,使干旱农田得水润泽,屯民耕作有所保障,收成有所盼头,筑牢屯垦实边之水利根基。
建设宗旨,核心在“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兴利除弊、利农稳边”十六字,字字切中水利建设之要、屯垦实边之需。因地制宜者,结合边地地形、水源分布、农田布局,修建适配之灌溉工程,不盲目施工,不脱离实际,不务形象工程;因势利导者,借自然河流之势,引河水以灌农田,化水资源为农耕之利,顺势而为,事半功倍;兴利除弊者,破干旱缺水之弊,兴农田灌溉之利,促粮食增产,屯民增收;利农稳边者,通过水利建设,保屯民生计,提粮食产量,使屯民安心扎根,勤勉耕作,稳固屯垦根基,筑牢边地屏障。
此宗旨循孙武“善战者,因其势而利导之”之深理,合张良“因势利导、兴利除弊”之良策,参古人治水“顺势而为、利国利民”之理念,使水利建设之举不流于形式,切实服务于屯垦实边、利农安民之大局。确保每一项水利举措,皆能解旱困,促农耕,稳民心,固边境。
宗旨之践,在“务实高效、贴合实情、耐用长效”,不务形象工程,不浪费民力,不图虚名。结合边地水源、地形、耕作需求,修建实用、耐用、高效之水利工程,使水利成为屯垦实边之“生命线”,屯民增收、粮食增产之“保障线”。
核心工程(村建灌溉渠)
水利建设之核心,在于修建灌溉渠。若无灌溉渠,则水源难引,农田难灌,干旱之困难解,屯垦之业难兴。故明定核心工程:每村修建专属灌溉渠,连接附近河流,引河水入田,构建“主渠连水源、支渠通农田”之灌溉网络,实现农田灌溉全覆盖,彻底破解边地干旱之困,为农耕生产提供坚实水利保障。
灌溉渠修建,需贴合村落分布、农田布局,兼顾实用性与便捷性。每村至少修建一条主渠,主渠选址需临近河流,地势平缓,便于引水导流。依农田分布疏密,修建若干支渠、毛渠,延伸至每一块农田,确保每一块农田皆能得有效灌溉,不致出现“近渠田有水、远渠田干旱”“高田缺水、低田积水”之状,实现灌溉普惠。
灌溉渠规格有明确规制,贴合边地水源流量与灌溉需求:主渠宽三尺,深二尺,确保水流顺畅,水量充足,足供全村农田灌溉之需;支渠宽一尺五寸,深一尺;毛渠宽八寸,深六寸,按需调整,适配农田分布,便于水流分流,均匀灌溉,不浪费水资源。渠壁需夯实捶打,涂抹防渗黏土,以防漏水、渗水,提升水资源利用率。
此核心工程,仿张良“因势利导”之策,借边地河流资源,化水资源为农耕之利,破解边地干旱缺水之核心难题,使屯民摆脱“靠天吃饭”之困境,为粮食增产、屯民安稳、屯垦兴荣奠定坚实水利基础。
修建主体(屯民出工)
灌溉渠修建,民力为基,众力成城。若无屯民出工,则工程难成,水利难兴。故明定修建主体:灌溉渠由本村屯民按田亩出工修建,遵循“谁受益、谁出工”之原则,以民力兴水利,以水利惠民生,确保工程顺利推进,落地见效,凝聚屯民合力,共兴边地水利。
屯民出工,贴合“受益均等、公平合理”原则,按屯民所耕田地面积分摊出工天数。田亩多者出工多,田亩少者出工少。无田屯民可自愿参与,按劳获酬。确保每一位受益之屯民皆能主动参与,积极出力,不出现“不出工、享其利”“少出工、多受益”之不公。
出工人员优先选青壮年屯民(十六至四十五岁),其身强力壮,劳作效率高,能任挖渠、筑堤、夯实渠壁等重体力活。老弱屯民(四十六岁以上)可参与清理渠道杂物、搬运工具、搅拌防渗黏土等轻体力活,确保每一位屯民皆能发挥自身作用,各尽所能,共筑水利。
屯民出工由屯长统筹安排,制定详细出工计划,明确出工时间、任务分工、劳作标准,确保出工有序,劳作高效。同时,合理统筹出工与农耕时间,避开农忙时节,选农闲时段集中施工,不耽误农耕生产,实现水利建设与农耕劳作两不误,双促进。
出工原则(按劳分配、公平合理)
屯民出工,原则为纲,公平为要。若无公平原则,则民力难聚,工程难继。故明定出工原则:按劳分配,公平合理。既确保出工与受益对等,又保障屯民合法权益,激发屯民出工积极性、主动性,凝聚众力兴水利。
按劳分配者,按屯民出工天数、劳作强度、工作成效分配劳动报酬。出工天数多、劳作强度大、工作成效好之屯民,予更多粮食补贴(每日补贴粮食二升);出工天数少、劳作强度小之屯民,补贴相应减少,确保“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充分体现劳动价值,调动屯民劳作热情。
公平合理体于两方面:一出工分摊公平,严格按田亩面积分摊出工任务,不搞特殊,不偏袒亲友,不徇私舞弊,确保每一位屯民承担之出工任务与其受益程度相符;二报酬分配公平,补贴标准统一,公开公示,不克扣,不拖欠,不截留,确保屯民出工有回报,劳作有动力,安心出工,全力筑渠。
出工原则由村社、屯长共同监督执行。出工情况、报酬补贴情况每月公示三日,接受全体屯民监督。若有不公之处,异议之声,及时核实、调整、纠正,确保出工有序,分配公平,凝聚民力,推动水利工程顺利修建。
卫城保障(工具、技术指导)
灌溉渠修建,保障为要,技工具备。若无工具,无技术,则工程质量难保,进度难推。故明定卫城保障责任:卫城统筹负责水利建设之工具供应、技术指导,协助屯民修建灌溉渠,确保工程质量达标,水流顺畅,耐用长效。
工具保障由卫城统筹调配,为每村配备充足挖渠工具(铁锹、锄头、镐头、筐子、推车等),按出工人数合理分配,定期检查、维护、补充,确保屯民出工时有工具可用,有器械可依,不耽误工程进度。同时,提供筑堤、防渗所需物料(黏土、石块、芦苇席等),保障灌溉渠筑堤牢固,渠壁防渗,免漏水、溃坝之患。
技术指导由卫城派遣专业水利人员(懂治水之术,有修建经验者),深入各村施工现场,现场指导屯民修建灌溉渠。讲解挖渠深度、宽度、坡度之具体标准,指导屯民夯实渠壁、涂抹防渗黏土、加固堤坝,免因修建不当致渠道漏水、溃坝、水流不畅。针对修建过程中出现之技术难题,及时现场解决,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制。
卫城需定期巡查各村水利建设情况,检查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督促村社、屯长合理安排出工,协调解决修建过程中物料短缺、技术瓶颈等问题,确保水利工程按时完工,顺利投入使用,发挥实效。
工程质量管控
水利工程,质量为魂,耐用为要。若无质量保障,则渠易溃,水难通,水利建设形同虚设,劳民伤财。故立工程质量管控之规,明确质量标准、管控流程、验收要求,确保灌溉渠质量达标,耐用长效,真正发挥灌溉作用,惠及屯民。
质量标准明确细化,严格遵循卫城技术指导,确保工程无质量隐患:灌溉渠主渠、支渠、毛渠之宽度、深度、坡度需精准达标。主渠坡度控于千分之三,支渠坡度控于千分之五,确保水流顺畅,不积水,不漫渠。渠壁需夯实捶打,厚不低于三寸,涂抹防渗黏土,确保无漏水、渗水现象。筑堤高高于渠面一尺,厚不低于二尺,采用黏土与石块混合夯实,免洪水、暴雨致溃坝,确保灌溉渠安全耐用。
管控流程规范严谨,全程闭环管理:第一步,施工前,卫城技术人员现场划定渠道线路,明确质量标准,对屯民进行技术培训,讲解修建技巧、质量要求,确保屯民掌握核心要领。第二步,施工中,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对挖渠、筑堤、防渗等关键环节逐一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留下任何质量隐患。对整改不到位者,暂停施工,限期整改。第三步,完工后,卫城、村社联合组成验收小组,对灌溉渠之质量、水流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注水测试,确保渠通水流,无漏水、无溃坝隐患,灌溉均匀。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凭证,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者,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达标,确保工程质量无死角,无疏漏,真正实现耐用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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