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重生 > 穿越:我有修仙模拟器 > 第33章 突破练气三层!

第33章 突破练气三层!(1/2)

目录

【十六岁,你在家主竞选隐瞒实力获得所有长老的选票......】

【你发现自己被监视后放火逃离了村子,在深山里提前用动物的粪便夹杂着泥土,成功躲避村子的追击。】

【十七岁,你事先自毁容貌,顺利进入碧城。】

【你在酒楼听闻秘境将启,决心前往,提升实力。】

【十八岁,你费尽千辛万苦,找到秘境所在,但因未达到秘境的修为门槛,无法进入秘境,只得无奈放弃。】

【十九岁,你自知突破秘境所限的修为无望,日夜观察秘境入口的阵法,找寻破开门槛进入秘境的方法。】

【二十岁,你发现秘境阵法的阵眼,企图用灵气破阵,失败。】

【三十岁,你日复一日地往阵眼输送灵气,终于感受到阵眼有所松动,你大喜过望,继续输送灵气。】

【四十岁,由于你坚持不懈地向阵眼输送灵气,秘境入口已经被你破开一个指甲小口。】

【五十岁,你就在快要破开阵眼之际,阵法启动了自毁,你被爆炸的余波震飞,受伤瘫倒后因无人救助而亡。】

【你死了。】

【系统温馨:人生在世,机缘讲究机会与缘分,随遇而安不便强求。】

.......

“随遇而安不便强求吗?”娴虞喃喃自语。

从穿越过来,似乎一切机缘都与她无关,若是现在有个秘境摆在她面前,因修为不足而被拒之门外,她会不甘心吗?

答案是肯定会的。

若是有办法能够让她能不是用此生无法达到的修为进入秘境,而是通过其他力所能及的方法进入,即使需要很多年,她会去尝试吗?

答案也是肯定的。

“是我过于执拗在此了吗?”

娴虞垂下眼,不知在想些什么。

【检测到修仙之路更新,请选择一个选项保留。】

【a.修炼境界】

【b.修炼经验】

【c.人生阅历】

依旧是选择修炼境界,娴虞感受到距离练气三层还有很大的空间,又继续开始模拟。

......

【十六岁,你被敲定当选陈家村家主,连夜放火逃离,进入深山躲避追捕后隐姓埋名前往碧城。】

【十七岁,你与人在酒楼发生冲突,意外暴露身份,遭到主家的追袭的过程中接到了合欢宗递来的橄榄枝,从此加入合欢宗。】

【十八岁,你以男子身份加入合欢宗后,发现母亲留下的玉佩可以改变脉象等用途,帮你在外人面前维持男子身份,你凭自身容貌借此一跃成几位长老身边的大红人。】

【十九岁,你捡到一个小男孩,将他带回合欢宗取名陈胜,暗中培养。】

【......】

【二十五岁,陈胜被合欢宗内的一名名叫吴广的弟子策反,你未能及时发现,被其与嫉妒你的对手坑害。】

【你死了。】

【系统温馨:路上的东西不要随便捡,更别说人了,一不小心就捡到一头白眼狼。】

娴虞:受教了,系统。

选择完修炼境界后,娴虞皱了皱眉头。

“还是不够啊......碧城暂时就不要去了,进度有些缓慢了。”

娴虞脑中闪过数个想法,“要不先把四法合一先提提,不然这样下去,点数没了境界都上不去。”

......

“继续模拟!”

【十六岁,你为了不成为家主逃离陈家村,一路走走停停,直到接近东泽国度的国界时,找到一个偏僻小村庄安定下来。】

【十七岁,你白天与村民们打成一片,体验乡村生活,晚上熬夜修炼,尝试四法合一。】

【十八岁,你始终无法领悟四法合一的窍门,心绪低落。】

【十九岁,你自觉有些急于求成,静心修整一年。】

【二十岁,你着心研究四法合一,终于有了起色。】

【二十五岁,你四法合一又遭遇困境,不得寸进。】

【三十岁,你前往附近城池,在酒楼中偶然听闻余之风的消息,你恍然若世。】

【三十五岁,你再次来到酒楼,这次余之风已经筑基,在蛮城设宴,豪华致极,世人皆叹之为天骄,你倍感复杂。】

【四十岁,你专心修炼,找寻突破之法。】

【四十五岁,你未能突破,调转重心在四法合一上。】

【五十岁,为了不暴露身份,你决定离开村子等待机缘。】

【五十五岁,一日,你在深山中修行,意外听见有人让你小心,赶忙睁眼,只见一个火球向你砸来。】

【你死了。】

【系统温馨:机缘与危险,谁都不知道下一秒是哪个先来。】

......

娴虞握紧了拳头,非常想用人生阅历看看是哪个杀千刀的在她修行的时候弄个火球把她搞死的。

“能忍者有豁达大度的胸怀,退一步海阔天空。忍得了别人不能忍的你就是高人。能大忍者成大气之人。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忍是人生的修行,小不忍则乱大谋,忍人所不能忍......”

经过疯狂洗脑,娴虞终于缓和了心态,压下了找到那个让她受无妄之灾的人。

选择了修炼境界后,娴虞细细地感受了下当前的修为,“还是不够......”

随后开启了第七次模拟。

......

【十六岁,你离开陈家村,一路向西行,遭遇邪教,因对方人数众多,你不敌被俘虏。】

【十七岁,你被邪教拐卖至妖族,成为妖族任人打骂的奴隶,整日干苦力活。】

【十八岁,你被妖族一位猛虎家的少年看中,对方爽快付钱将你买回家作为宠物。】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