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重生 > 穿越:我有修仙模拟器 > 第81章 天道不让

第81章 天道不让(1/2)

目录

【十六岁,合欢宗和走脚组织、玄天宗发生大战。】

【十六岁,你服用聚气丹,准备冲击筑基,却突然遭到天降陨石袭击。】

【陨石之大,足以覆盖方圆五十里,直接砸击在走脚组织上空,并且掺杂着大量未知病毒,可感染数千公里。】

【陨石坠落,你被砸成渣渣灰,走脚组织全员跟着陪葬,乃至玄天宗、合欢宗事后也在病毒的肆虐下,全员死亡。】

【你死了。】

......

娴虞看完模拟结果,脑子宕机。

可以覆盖五十里的陨石,这是什么概念?!

在这种状况下,有谁能拍着胸脯说自己能扛过去?!

“这摆明就是......天道不让我筑基啊!!”

一次雷劫,娴虞还可以自我安慰,可能是意外,毕竟她的运气一向都不好。

但是第二次又出现此类情况。

陨石降临,不仅是娴虞,就连那些宗门,全部都跟着陪葬。

这就绝不可能算作意外,一定是受到了世界意志的针对,不然哪有可能如此离谱。

“为什么啊?!难道是因为尸生子?!我特么招谁惹谁了?!”

娴虞的脸色黑得吓人,在她看来遇到此类情况,哪怕是有模拟器帮助,她也无法逆天改命。

甚至都不用再继续模拟下去,猜都能猜到,接下一定还会遭遇各式各样的离谱死法,而且一定是惊天地泣鬼神的那种状况。

她算是看出来了,自己就不可能凭借努力修炼,从而成功冲击筑基。

毕竟这哪是冲击筑基,就算是说娴虞在冲击天地至尊都可以,难度之高,旷古烁今。

“怎么办?!难道我此生只能停留在练气九层?!”

就此认命吗?

娴虞肯定是不甘心的,但是却又想不出任何办法来解决当前问题。

沉默良久,只能开始思考究竟该如何解决尸生子所带来的困扰。

“离谱,实在是太离谱了,就算是尸生子,那也不足以引发如此大的天怒才对。”

自从被唐廊带入走脚组织后,娴虞一直有调查和尸生子相关的情报。

经过一番波折,得到的信息虽然不多,但是确实有所收获。

所谓的尸生子,其特点有二。

第一,运气奇差无比。

基本上就等于,喝水塞牙、逛街丢钱、半夜遇鬼、遭人记恨、修炼废物......各种灾祸层出不穷。

以上这些事情,娴虞或多或少都经历过,也算是深有体会。

第二,煞气极重,走到哪,哪儿就死人。

简单来说,就相当于名侦探柯南一样的体质,只不过要严重上百倍之多。

柯南最多就是遇到凶杀案,而娴虞往往会遇到更加凶险的事情,比如:屠村、屠城、灭派等大事件。

总之,尸生子所到之处,基本上就属于寸草不生,且一定会殃及池鱼。

正因如此,尸生子的身份一旦暴露,往往都会遭受各派追杀,绝不会留有后患。

也就只有走脚组织这样的奇葩组织,也就只有唐廊这样别有用心之人,才会将其留在身边,图谋更大的利益。

但是!

娴虞又不是傻子,她知道尸生子的危害巨大,但是绝不可能大到如此程度。

雷劫、陨石,这都是些什么鬼?!离谱的有些过份了!

“难道说……我不是尸生子,亦或者不仅仅只是尸生子?!”

思来想去,娴虞总觉得事情不可能这么简单。

首先,她并不清楚原主为何会是尸生子,这一疑点仍旧需要回到陈家村调查清楚才行。

其次,她不认为仅凭借尸生子的特性,就能造成如此大的轰动,超出了常理范围。

所以几乎可以笃定,身上肯定还有其他的事情在作祟,这才让她遭受了筑基期不该遭受的劫难。

“尸生子导致运气差,修炼废材则是天赋低,再不然就只有......穿越者!”

越是往深处想,娴虞就越觉得此事的可能性极大,似乎冥冥之中有无形的大手在压制自己。

并且除了修炼天赋废材和尸生子的特性以外,她身上真就只剩下穿越者这一特性值得研究了。

“再试最后一次!”

【十六岁,你服用聚气丹,准备冲击筑基,却遭到邪灵侵扰,被万鬼千魂附体。】

【你的灵魂被撕裂成渣渣灰,肉体成了一座会移动的坟墓,至此使得方圆五十里范围,成了鬼域,无一生灵可存活。】

【全部宗门、乃至其他城镇在你的影响下,尽数覆灭。】

【你死了。】

......

不同的死法,同样的结果。

这次娴虞可以得出肯定结论,那就是自己绝对遭受了针对。

之前没有在意太多,可能只是因为她修为不够。

而这也就意味着,她此生绝无可能筑基,最高成就只能是练气九层。

“完了......”

娴虞双眼无神,喃喃低语,脑子已经乱成浆糊,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在她看来,如果无法筑基,那么肯定就无法逃脱唐廊的掌控,迟早都有一死。

而想要摆脱唐廊的掌控,翻身做主,那就必须要筑基成功才行,可是......

因此,当下的状况无解,横竖都是一死,只不过就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

刹那间,她都想要摆烂了,爱咋咋滴,反正没有活路可走。

然而或许是自尊心影响,或许是某种病症作祟,亦或者干脆就是反派的觉悟,绝不轻言放弃。

总之,沉默了近半个小时后,娴虞又再一次打开模拟器。

只不过这一次她不打算再冲击筑基,而是想要寻另一条出路,看看是否有机会摆脱唐廊。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