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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6章 大夏新官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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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国防部,国防大事,关乎社稷存亡,非同一般政务,可以设此部,统筹军备制造、后勤供应、兵员招募、国防工程等事宜,但是”。

他顿了顿,目光如电,直视几位军部将领,也掠过苏明哲,“军队之调动、作战之指挥、将帅之任免、战略之决断,不是政务院所能节制的”。

“国防部在行政上可隶属政务院序列,但其核心军令权,仍归属‘大夏帝国军事委员会’管辖”。

“朕是委员会主席,日后,皇位继承者,亦将自动获得此职,军委会独立运作,直接对朕负责,政务院可咨议,不可干预”。

话音落下,雷虎等武将紧绷的肩膀明显松弛下来,眼中露出感激与振奋之色。

他们生怕陛下把军队管理也纳入政务院去,那对他们这些武人来说就是灾难,幸好陛下没有答应。

而苏明哲等文官,脸上则是一阵红白交替。

陛下的话,等于是明确画下了一条红线:文官可以管军队的“衣食用度”,但绝不许碰军队的“刀枪指挥”。

皇权与军权,通过“军事委员会”这个皇室直接掌控的机构,牢牢绑定在一起,不容他人染指。

夏皇甚至提前明确了继承规则,断绝了任何未来文官系统利用皇权交替期渗透军权的幻想。

“第二”,夏皇没有理会众人神色的变化,继续平静地说道,“监察部,监察百官,纠劾不法,乃国之纲纪所系”。

“若将其并入政务院,成了‘自己查自己’,纵然制度设计得再精妙,天长日久,难免同气连枝,官官相护,前明都察院初设时何等威风,后来又如何?”。

他看向监察院的两位都御史:“监察院之名,不必更改,其机构,亦不并入政务院”。

“朕意,监察院独立运作,直接对朕与政务院共同负责——注意,是‘共同负责’,而非隶属”。

“它拥有独立的调查审核、办案取证之权,但是”,夏皇语气加重,“他们没有审判权”。

“所有查实之案件、证据,移交‘检察院’审核公诉,由‘法院’依法审判,监察、检察、审判,三权分立,相互制衡,又共同受朕与政务院之监督”。

“如此,方能最大可能保证吏治之清明,司法之公正”。

这番话,如同投入静湖的石子,激起的涟漪远超之前。

不仅彻底否决了文官集团将监察权收入囊中的企图,更是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夏皇登基之初便着手建立的“三法司”分立体系(监察院、检察院、法院)。

监察院独立,但权力被切割,只有调查审核权,没有处置权,避免了其自身坐大成为新的权阀。

最终的审判权归于相对独立的法院,而检察院负责监督司法过程是否合法。

这套体系的核心监督者,依然是皇帝本人。

苏明哲的脸色已经从微红变得有些苍白。

陛下这两点“斟酌”,精准地打在了他们方案最核心的企图上,军权,碰不得,监察权,拿不走。

不仅如此,陛下还趁机明确了军事委员会的永久皇属性质和进一步细分了司法权,加强了皇权对整个官僚体系和司法体系的穿透力与控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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