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金蝉转世将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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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教了加减乘除。
精细鬼对加减法掌握得还行,但一碰到乘法就开始挠耳朵。
“大王,三乘以七是多少?”
“二十一。”
“那七乘以三呢?”
“……也是二十一。”
精细鬼的眼珠子瞪圆了。
“一样的?”
“一样的。”
“那为什么要有两种写法?”
重光深吸了一口气,把扇柄在桌上敲了两下。
“别问了。记住就行。”
伶俐虫倒是学得很快。加减乘除一天就全通了。重光试着教了一下除法的余数概念,他也能理解。
但到了四则运算混合的时候,两只小妖同时卡壳了。
精细鬼趴在桌上,脑袋冒烟。
伶俐虫咬着炭笔,眉头皱成了一个结。
重光看着他们俩那副生无可恋的样子,沉默了三秒。
然后他把那张写满了混合运算题目的仙纸揉成一团,扔进了火盆里。
“算了。到这儿为止吧。”
“能算加减乘除就够了。剩下的,以后再说。”
两只小妖如蒙大赦,差点没当场给他磕一个。
培养的第二步是法术。
不是什么高深的神通。
就是最基础的三样——变化、遁地、隐匿。
变化术是为了让他们在执行外勤任务时能变个人样混进人类城镇。遁地术是为了逃命。隐匿术是为了在必要的时候藏起来不被发现。
精细鬼学变化术的天赋比重光预想的还要好。
狐妖本来就擅长变化,精细鬼虽然不是什么高阶品种,但练了七天之后,以经能变出一个七八分像的人类青年。五官端正,身材匀称,乍一看还挺像回事。
唯一的问题是尾巴。
每次变化的时候,他的狐狸尾巴总是会露出来那么一截。
“塞裤子里!”重光喝道。
“大王,塞不进去啊!太蓬了!”
重光无奈的甩了他一巴掌。
“那就把尾巴上的毛剃了!”
精细鬼捂着尾巴,脸上写满了恐惧。
“大王饶命!那是小的最骄傲的部位!”
最后还是白璃给解决了问题。她随手扯了一根仙丝线,在精细鬼的腰间绕了三圈,打了个特殊的结扣。那仙丝线上附着的冰龙之气能压制住精细鬼尾巴的妖力波动,让它在变化状态下彻底隐形。
精细鬼感激得快哭了。
“二大王英明!”
白璃理都没理他,转身走了。
伶俐虫的变化术学得没精细鬼快,但他的遁地术和隐匿术反而更强。狼妖的本能就是潜伏和追踪。伶俐虫把这种本能跟法术结合在一起之后,以经能做到在三十丈的范围内完全隐匿自己的气息。
连重光用法眼扫都要仔细看两遍才能发现他。
“不错。”
重光给了一个罕见的正面评价。
伶俐虫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
不卑不亢。跟第一天面试的时候一模一样。
……
培养计划进行了大约一个月。
重光觉得是时候让这两只小妖出去实战了。
“精细鬼,伶俐虫。”
“在!”
两只小妖齐刷刷的站到了面前。
重光从案几上拿起一张清单,扔给了精细鬼。
“明天你俩去一趟清河镇。那是平顶山以东二百里的一个人类城镇。镇子不大,但有一条商业街,卖什么的都有。”
“你们的任务有两个。”
“第一,实地考察那边的人类商品市场。看看人类都在买卖什么东西,什么价格,什么最畅销。回来写个报告给我。”
“第二,顺便采购一批清单上的物资。都是些日常用品,不贵,但咱们洞里缺。”
精细鬼扫了一眼清单。盐巴五十斤。铁锅三口。布匹十匹。铜钱两贯(用来在人类地盘上消费)。
“大王,铜钱咱们有吗?”
重光从储物袋里掏出两串以经穿好的铜钱,扔了过去。
“这是我让伶俐虫从青牛镇的妖族商人那里换来的。在人类的城镇里,仙晶不好使,得用铜钱。”
他又从旁边拿出两套以经准备好的衣服。粗布短衫,草鞋,一条擦汗用的粗布巾。
典型的乡下货郎装扮。
“换上。出门之前再用变化术把妖相收了。记住,到了镇上,少说多看。别主动跟人搭话,也别乱碰人家的东西。人类的规矩跟妖族不一样,很多你们觉得正常的事,在他们看来就是发疯。”
精细鬼接过衣服,上下打量了一番。
“大王,这衣服也太丑了吧。”
“丑才对。你穿金戴银的走进一个乡下小镇,那不是考察市场,那是去找抢的。”
伶俐虫以经默默的把衣服换好了。
灰扑扑的短衫穿在他那瘦削的身上,配上变化术变出来的那张平平无奇的人脸,确实像是个走街串巷的货郎。
精细鬼磨磨蹭蹭的也换了。
不过他非要在腰间系一条红绳,说是“点缀一下”。
重光懒得管他。
“去吧。三天内回来。回来之后写报告。”
“遵命!”
两只小妖一前一后的跑出了洞口,消失在了清晨的薄雾里。
重光靠在石椅上,摇着扇子,看着他们远去的方向。
白璃从后殿走过来。
“你就不怕他们惹事?”
“怕。”
重光嗑了一颗野果。
“但不让他们出去碰碰壁,永远也长不大。”
……
三天后。
精细鬼和伶俐虫回来了。
准确的说,是精细鬼被伶俐虫半拖半拽着弄回来的。
精细鬼的左眼肿了一圈,额头上贴着一片不知从哪揪来的草叶子当创可贴。右手还护着一包东西,跟护崽似的。
伶俐虫倒是毫发无损,但脸色比平时更难看了。
重光看着这俩狼狈的样子,把扇子往膝盖上一拍。
“说。出什么事了。”
精细鬼缩了缩脖子。
“大王,小的有罪。”
“先别认罪。先说经过。”
精细鬼咽了口唾沫,开始交代。
第一天。
两只小妖到了清河镇。一切正常。
他们按照重光的吩咐,先在镇子外面观察了半天,摸清了商业街的布局和人流规律,然后才混进了人群里。
伶俐虫负责观察和记录。他对人类的商业模式展现出了敏锐的理解力——哪家铺子的生意最好,哪种商品的利润最高,哪个时段的客流最大,他用半天时间就摸了个七七八八。
精细鬼负责采购。盐巴和铁锅都顺利买到了,价格比预期的还便宜几文钱。
问题出在布匹上。
精细鬼走进一家布庄,看到柜台上摆着一匹鲜艳的红色绸缎。
那绸缎的质地极好,手感丝滑,在阳光下泛着水波一样的光泽。
精细鬼盯着那匹绸缎看了很久。
他觉得这东西太好看了。
然后他做了一件让伶俐虫差点心脏停跳的事。
他把那匹绸缎从柜台上扯下来,往自己脑袋上一缠,当围巾了。
“这玩意儿真暖和!”
布庄老板当场就炸了。
“你干什么!那是给县太爷夫人订的上等苏绸!十两银子一匹!你个乡巴佬碰什么碰!”
精细鬼被吓了一跳,本能的想把绸缎还回去。但他缠得太紧了,一时半会解不开。越解越乱,越乱越急,结果把绸缎扯了一个大口子。
布庄老板抄起旁边的扁担就抡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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