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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金蝉转世将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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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教了加减乘除。

精细鬼对加减法掌握得还行,但一碰到乘法就开始挠耳朵。

“大王,三乘以七是多少?”

“二十一。”

“那七乘以三呢?”

“……也是二十一。”

精细鬼的眼珠子瞪圆了。

“一样的?”

“一样的。”

“那为什么要有两种写法?”

重光深吸了一口气,把扇柄在桌上敲了两下。

“别问了。记住就行。”

伶俐虫倒是学得很快。加减乘除一天就全通了。重光试着教了一下除法的余数概念,他也能理解。

但到了四则运算混合的时候,两只小妖同时卡壳了。

精细鬼趴在桌上,脑袋冒烟。

伶俐虫咬着炭笔,眉头皱成了一个结。

重光看着他们俩那副生无可恋的样子,沉默了三秒。

然后他把那张写满了混合运算题目的仙纸揉成一团,扔进了火盆里。

“算了。到这儿为止吧。”

“能算加减乘除就够了。剩下的,以后再说。”

两只小妖如蒙大赦,差点没当场给他磕一个。

培养的第二步是法术。

不是什么高深的神通。

就是最基础的三样——变化、遁地、隐匿。

变化术是为了让他们在执行外勤任务时能变个人样混进人类城镇。遁地术是为了逃命。隐匿术是为了在必要的时候藏起来不被发现。

精细鬼学变化术的天赋比重光预想的还要好。

狐妖本来就擅长变化,精细鬼虽然不是什么高阶品种,但练了七天之后,以经能变出一个七八分像的人类青年。五官端正,身材匀称,乍一看还挺像回事。

唯一的问题是尾巴。

每次变化的时候,他的狐狸尾巴总是会露出来那么一截。

“塞裤子里!”重光喝道。

“大王,塞不进去啊!太蓬了!”

重光无奈的甩了他一巴掌。

“那就把尾巴上的毛剃了!”

精细鬼捂着尾巴,脸上写满了恐惧。

“大王饶命!那是小的最骄傲的部位!”

最后还是白璃给解决了问题。她随手扯了一根仙丝线,在精细鬼的腰间绕了三圈,打了个特殊的结扣。那仙丝线上附着的冰龙之气能压制住精细鬼尾巴的妖力波动,让它在变化状态下彻底隐形。

精细鬼感激得快哭了。

“二大王英明!”

白璃理都没理他,转身走了。

伶俐虫的变化术学得没精细鬼快,但他的遁地术和隐匿术反而更强。狼妖的本能就是潜伏和追踪。伶俐虫把这种本能跟法术结合在一起之后,以经能做到在三十丈的范围内完全隐匿自己的气息。

连重光用法眼扫都要仔细看两遍才能发现他。

“不错。”

重光给了一个罕见的正面评价。

伶俐虫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

不卑不亢。跟第一天面试的时候一模一样。

……

培养计划进行了大约一个月。

重光觉得是时候让这两只小妖出去实战了。

“精细鬼,伶俐虫。”

“在!”

两只小妖齐刷刷的站到了面前。

重光从案几上拿起一张清单,扔给了精细鬼。

“明天你俩去一趟清河镇。那是平顶山以东二百里的一个人类城镇。镇子不大,但有一条商业街,卖什么的都有。”

“你们的任务有两个。”

“第一,实地考察那边的人类商品市场。看看人类都在买卖什么东西,什么价格,什么最畅销。回来写个报告给我。”

“第二,顺便采购一批清单上的物资。都是些日常用品,不贵,但咱们洞里缺。”

精细鬼扫了一眼清单。盐巴五十斤。铁锅三口。布匹十匹。铜钱两贯(用来在人类地盘上消费)。

“大王,铜钱咱们有吗?”

重光从储物袋里掏出两串以经穿好的铜钱,扔了过去。

“这是我让伶俐虫从青牛镇的妖族商人那里换来的。在人类的城镇里,仙晶不好使,得用铜钱。”

他又从旁边拿出两套以经准备好的衣服。粗布短衫,草鞋,一条擦汗用的粗布巾。

典型的乡下货郎装扮。

“换上。出门之前再用变化术把妖相收了。记住,到了镇上,少说多看。别主动跟人搭话,也别乱碰人家的东西。人类的规矩跟妖族不一样,很多你们觉得正常的事,在他们看来就是发疯。”

精细鬼接过衣服,上下打量了一番。

“大王,这衣服也太丑了吧。”

“丑才对。你穿金戴银的走进一个乡下小镇,那不是考察市场,那是去找抢的。”

伶俐虫以经默默的把衣服换好了。

灰扑扑的短衫穿在他那瘦削的身上,配上变化术变出来的那张平平无奇的人脸,确实像是个走街串巷的货郎。

精细鬼磨磨蹭蹭的也换了。

不过他非要在腰间系一条红绳,说是“点缀一下”。

重光懒得管他。

“去吧。三天内回来。回来之后写报告。”

“遵命!”

两只小妖一前一后的跑出了洞口,消失在了清晨的薄雾里。

重光靠在石椅上,摇着扇子,看着他们远去的方向。

白璃从后殿走过来。

“你就不怕他们惹事?”

“怕。”

重光嗑了一颗野果。

“但不让他们出去碰碰壁,永远也长不大。”

……

三天后。

精细鬼和伶俐虫回来了。

准确的说,是精细鬼被伶俐虫半拖半拽着弄回来的。

精细鬼的左眼肿了一圈,额头上贴着一片不知从哪揪来的草叶子当创可贴。右手还护着一包东西,跟护崽似的。

伶俐虫倒是毫发无损,但脸色比平时更难看了。

重光看着这俩狼狈的样子,把扇子往膝盖上一拍。

“说。出什么事了。”

精细鬼缩了缩脖子。

“大王,小的有罪。”

“先别认罪。先说经过。”

精细鬼咽了口唾沫,开始交代。

第一天。

两只小妖到了清河镇。一切正常。

他们按照重光的吩咐,先在镇子外面观察了半天,摸清了商业街的布局和人流规律,然后才混进了人群里。

伶俐虫负责观察和记录。他对人类的商业模式展现出了敏锐的理解力——哪家铺子的生意最好,哪种商品的利润最高,哪个时段的客流最大,他用半天时间就摸了个七七八八。

精细鬼负责采购。盐巴和铁锅都顺利买到了,价格比预期的还便宜几文钱。

问题出在布匹上。

精细鬼走进一家布庄,看到柜台上摆着一匹鲜艳的红色绸缎。

那绸缎的质地极好,手感丝滑,在阳光下泛着水波一样的光泽。

精细鬼盯着那匹绸缎看了很久。

他觉得这东西太好看了。

然后他做了一件让伶俐虫差点心脏停跳的事。

他把那匹绸缎从柜台上扯下来,往自己脑袋上一缠,当围巾了。

“这玩意儿真暖和!”

布庄老板当场就炸了。

“你干什么!那是给县太爷夫人订的上等苏绸!十两银子一匹!你个乡巴佬碰什么碰!”

精细鬼被吓了一跳,本能的想把绸缎还回去。但他缠得太紧了,一时半会解不开。越解越乱,越乱越急,结果把绸缎扯了一个大口子。

布庄老板抄起旁边的扁担就抡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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