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情与欲~(2/2)
她望着窗外的云海,“对他们来说,飞升是目标,不是终点。到了天界之后,他们要的更多,更高的位置,更大的权柄,更广的人脉。”
她转过身,看向元夕。
“所以他们会结盟,会送礼,会联姻,会不择手段往上爬。而那些老派的神族,一辈子没遇见过这种事,根本不知道怎么应对。”
元夕垂下眼帘。
“已经有不少被拉下水的了。”她说,“方才那些案子里,一大半都是神族。”
穗安沉默着。
“他们固然道心不坚。”元夕继续说,“可那些引诱他们的人,罪责不该比他们轻。”
穗安点了点头。
“你说得对。”她说,“可现在的天律,对‘引诱’这一条的界定太模糊了。”
她走回案边,拿起那部天律典籍,翻开。
“你看这里。”她指着其中一行,“凡以财物、美色、权势结交仙官者,按行贿论处。可什么是‘结交’?送一盒点心算不算?登门拜访算不算?结为道侣算不算?”
元夕接过那部典籍,目光扫过那些字句。
“太宽了。”她说。
“太旧了。”穗安说,“这部天律是三万年前定的,那时候天界没这么多人,没这么多事,也没这么多……花样。”
她靠在椅背上,望着殿顶。
“元夕,这三百年来,你处置了多少人?”
“一千四百七十二人。”元夕答得很快。
“其中多少是人族飞升者?”
“九百三十一人。”
“多少是旧神族?”
“四百一十七人。”
“还有一百多人呢?”
“妖族、冥族、魔族都有。”
穗安点了点头。
“九百三十一个人族飞升者,”她说,“占总数的六成还多。可人族飞升者占仙界总人口的比例,还不到三成。”
穗安看着她,“你发现什么了?”
元夕沉默片刻。
“比例过高。同样的环境,同样的规矩,人族飞升者犯案的比例远高于其他各族。”
“为什么?”
元夕想了想“因为他们想要的更多。”
穗安点了点头。
“这就是问题所在。”她站起身,走到元夕面前,“不是他们天生坏,是他们从凡间带来的那套东西,在天界行不通。凡间讲人情,讲关系,讲‘往上爬可以不择手段’。可天界不是凡间。”
她顿了顿,“我们得改一改天律了。”
元夕抬眸看她,“怎么改?”
穗安取出一卷空白的玉简。
“欲有很多种。”她说,“情欲只是其中一种。贪欲,权欲,名欲,掌控欲,这些都是欲。”
她提起笔,在玉简上写下第一行字,“天律修订。”
“先从界定‘引诱’开始。”
“送什么算礼,送多少算贿,登门几次算结交,结为道侣算不算攀附——这些都得有一条清晰的线。”
元夕点了点头。
“还有。”穗安继续说,“对‘被拉下水’的人,要区分主动与被动。主动投靠的,罪加一等。被动中计的,酌情减轻。
但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只要做了不该做的事,都得受罚。”
“那引诱他们的人呢?”元夕问。
穗安的目光冷了下来。
“罪加三等。”
“以美色、财货、权势腐蚀仙官,坏人道心,乱我天庭,这是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