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苏瑾的自白书(1/2)
我叫苏瑾,民国十四年生于长春市,现年二十二岁。现任新京满铁警察署档案室室长,父亲苏文彬,现任新京特别市副市长,母亲沈婉,于我六岁时病故,家中再无其他兄弟姐妹,家世清白,履历简单,无任何不良过往,无任何异心,无任何不轨之举。
此刻奉总务科科长林山河之命写下生平与家事,字字属实,句句无欺,愿以此自证清白,明我心迹。
一、家世清白,奉公守法
我苏家祖籍江南苏州,祖父辈于清末北上东北经商,主营绸缎布匹生意,世代本分,从商不涉政,守法不逾矩,在新京城内虽非大富大贵,却也是安分守己、口碑端正的寻常商户。家中无劣迹,无案底,无任何与乱党、异徒、不法分子往来之记录。
父亲苏文彬,自幼苦读政法,毕业于日本政法大学,学成后返回新京,投身市政公职,从基层科员做起,数十年勤勉奉公,忠于职守,对上恭敬,对下平和,一心为新京市政建设效力,从未有过半分渎职、贪腐、结党营私之举。父亲为人严谨刻板,不擅应酬,不结私党,不攀附权贵,更不与任何不明势力往来,在政界之中,素来以清廉、规矩、稳妥着称。
母亲沈婉出身书香门第,温婉贤淑,一生不问政事,只理家事,在我六岁那年因病离世,自此父亲未再续弦,独自一人将我抚养成人,既为父亦为母,将所有心思都放在公务与我的教养之上。
我自幼生长在这样的家庭之中,耳濡目染皆是规矩、本分、奉公、守法。父亲常教导我:生逢乱世,更要守心守行,不妄言,不妄动,不参与是非,不沾染禁忌,安安分分做人,踏踏实实度日,便是对家国、对自身最大的负责。
这番话,我从小到大,一刻不曾忘记。
二、成长经历:单纯乖巧,不问政事
我自小性格安静、内向、乖巧,从入学堂开始,便是师长口中最省心的孩子。不贪玩,不惹事,不与人争执,不参与任何学生集会、运动、喧哗之举,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
在新式小学、女子中学读书期间,我谨遵父训,从不与人攀比家世,不炫耀父亲职位,不借家中权势谋求半分便利。同学们只知我是苏家女儿,不知我父亲身居副市长高位,我亦从不主动提及,只愿做一个普通、安静、不引人注目的女子。
我不喜热闹,不进舞厅,不结交不明之友,不谈论时政敏感话题。课余之时,只在家中读书、习字、刺绣,陪伴父亲,打理家事,是邻里口中标准的“乖乖女”。从小到大,我从未夜不归宿,从未在外逗留至深夜,从未做出任何让父亲担心、让家族蒙羞之事。
父亲对我管教严格,却也极为疼爱。他从不让我接触官场应酬,从不让我旁听政务议论,从不让我知晓任何复杂人事纠葛。他常说:女子安稳,便是家中福气,不必懂权谋,不必涉风浪,平安度日,便是最好。
我亦认同此理,从未有过好奇、试探、越界之心。
康德二年年,我考入新京中央警察学校。在校期间,我依旧保持低调本分,专心学业,成绩优良,按时上下课,按时归家,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不加入任何学生组织,不传播任何流言蜚语,不发表任何违禁言论,对学校推行的各项规章、教育内容,均严格遵守,毫无异议。
在我眼中,天下大事、政务机要、时局纷争,皆非我一介女流应当过问之事。我只知孝顺父亲,认真读书,将来寻一份安稳工作,守着家庭,过平静日子,便已心满意足。
三、入职总务科:勤勉本分,恪尽职守
康德三年年,我从中央警察学校毕业。本想做一名治安警,但父亲考虑到我性情柔弱,外面世道复杂,希望我能留在身边,有一份稳妥、正规、的工作,便建议我加入了满铁新京警察署总务科下属的档案室担任科员。
进入总务科以来,我始终牢记父亲教诲与科室规矩,勤勉做事,低调做人。
每日早到晚退,认真整理文件、誊写记录、核对账目、打理内务,对领导恭敬有礼,对同事和睦友善,从不多言多语,从不打听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从不参与同事间的闲言碎语,从不议论上级、不议论时政、不议论机密。
档案室工作繁杂,却无甚机密大事,我所经手的,皆是日常文书、后勤杂务、物资登记等普通公务,从未接触过核心机密,从未经手过违禁事务,更从未做出任何泄露信息、违规操作、私相授受之事。
我的顶头上司林山河科长,平日对我多有照拂,我亦始终恪守下属本分,服从安排,认真执行每一项任务,从不推诿,从不质疑,从不抱怨。在科室之中,我始终是最不起眼、最安分、最不会惹是生非的那一个。
我从未利用父亲副市长的身份在单位谋求便利,从未向任何人透露家中权势,从未以官家小姐自居,更从未借职务之便为家人、为自己谋取分毫私利。
我在总务科的每一天,都只是在尽一个普通科员应尽的职责,无愧于心,无愧于上,无愧于规章。
四、无任何异心,无任何不轨往来
我苏瑾在此郑重自证:
本人自出生至今,无任何不良嗜好,无任何违法记录,无任何政治倾向,无任何党派身份,无加入任何组织、团体、会党之行为,与乱党、反贼、可疑分子、境外势力无任何往来,无任何联系,无任何私下接触。
我不懂政治,不问时局,不关心派系纷争,不参与任何秘密活动,心中唯有父亲、陛下、本分工作与安稳度日。
我所接触之人,皆是家人、长官、同学、科室同事,皆是光明正大、身份明晰、奉公守法之辈,无不三不四之人,无不法可疑之友。
我从未私自外出与不明人士见面,从未传递过任何纸条、信件、消息,从未接收过任何外来物品,从未做出任何违背市政规章、违背本分、违背良心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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