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红绸缚雪,巧计破千局(1/2)
穿越之侯府千金外传
暮春的风卷着御花园西角的海棠花瓣,打着旋儿落在琉璃瓦上,又轻飘飘滑下来,恰好粘在沈清辞肩头的织金披帛上。
她今日穿了件月白绫裙,外罩一件银红绣折枝梅的短褙子,乌发松松挽了个随云髻,只插了支赤金点翠的海棠簪,簪头坠着的细碎珍珠,随着她抬手拂去花瓣的动作,轻轻晃动,映着日光,碎成满地星子。
身侧的太子赵珩,正捏着一卷刚从翰林院取来的诗稿,眉头微蹙,看着那上面歪歪扭扭的字迹,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味:“这便是新科进士们呈上来的应景诗?清辞,你瞧瞧,这‘御苑春深花似海’,下句接个‘风吹草动满庭芳’,倒像是村头老秀才的田园赋,哪里有半分宫廷气象?”
沈清辞凑过去扫了一眼,忍俊不禁。
那诗稿上的字迹,有的龙飞凤舞如张牙舞爪的螃蟹,有的娟秀小巧却挤成一团,还有的墨渍晕染,连字迹都辨不清晰。最妙的是其中一首,开篇便是“海棠开罢牡丹红,太子殿下立园中”,直白得如同话本里的大白话,看得人直想笑。
“太子殿下莫恼,”她接过诗稿,指尖拂过那行“太子殿下立园中”,唇角的笑意藏都藏不住,“新科进士们初入宫廷,难免紧张,能写出这般直白的句子,倒也算是真情实感了。总好过那些堆砌辞藻,实则空洞无物的,强上几分。”
“真情实感?”赵珩挑眉,伸手点了点那行诗,“照你这般说,他倒是该赏?”
“赏是不必了,”沈清辞将诗稿卷起来,递回给身后的小太监,“不过也不必苛责。今日是御花园赏花宴,原是为了让新科进士们熟悉宫廷规矩,顺便让各家贵女们相看相看,倒不必在诗才上过于较真。”
她说着,抬眼望向不远处的畅音阁。
阁前的空地上,早已摆好了数十张紫檀木桌案,铺着湖蓝色的锦缎桌布,上面摆着精致的茶点与鲜果。京中各家的侯门贵女、世家小姐们,早已按品阶坐定,一个个衣香鬓影,环佩叮当,正低声说着话,眼角的余光,却时不时瞟向另一侧坐着的新科进士们。
而那些进士们,皆是青衫落拓,眉目清朗,只是大多坐得笔直,双手放在膝上,神色拘谨,连喝茶都小心翼翼,生怕洒出半滴。
这般场景,倒像是一场精心安排的“相亲大会”,看得沈清辞心中暗笑。
她穿来这大靖王朝,已是三年有余。
从最初那个刚从现代社畜身份里挣脱,一睁眼便躺在侯府千金的病榻上,面对满屋子古色古香的陈设,慌得手足无措的沈清清,到如今能在太子面前从容谈笑,在朝堂纷争里游刃有余,甚至还帮着自家老爹——镇北侯沈从安,整顿了侯府内务,理清了军中旧账,活脱脱成了京中人人称道的“侯府智多星”。
这三年,她见过侯府后院的勾心斗角,也经历过宫廷之上的明争暗斗,从一开始的步步为营,到如今的举重若轻,早已不是当初那个连请安礼都不会行的穿越女了。
就连她笔下的“剧本”,也早已从最初的“保命要紧”,演变成了如今的“搅动风云”。
就比如今日这场赏花宴,表面上是皇帝为新科进士们设的庆功宴,实则是太子与二皇子赵瑾的又一次暗中较量。
二皇子赵瑾,母妃是深得皇帝宠爱的华贵妃,背后又有手握兵权的镇南王撑腰,这些年一直虎视眈眈,觊觎着太子之位。而今日的新科进士,皆是朝廷未来的栋梁,谁能拉拢到更多的人才,谁便在储位之争中,多了几分胜算。
沈清辞自然站在太子这边。
一来,她与赵珩相识已久,从最初的互相试探,到如今的默契十足,早已是并肩作战的盟友;二来,二皇子赵瑾为人阴鸷狠辣,当年她刚穿来,便险些被赵瑾的人利用,卷入一场陷害镇北侯的阴谋中,若不是她机警,恐怕早已成了刀下亡魂。
这般恩怨,她自然不会忘。
“清辞,你看那坐在首位的,”赵珩忽然抬手,指了指进士席的第一个位置,“便是今科状元郎,苏慕言。”
沈清辞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
那人穿了件天青色的锦袍,腰束玉带,身姿挺拔如松。他生得眉目温润,鼻梁高挺,唇线分明,手中捏着一把折扇,虽未打开,却自有一股儒雅风流的气度。与其他进士的拘谨不同,他坐得从容,眉眼间带着淡淡的笑意,正与身旁的榜眼低声说着话,神色淡然,不见半分骄矜。
“果然是貌比潘安,才高八斗。”沈清辞赞了一句,“听闻这苏慕言是江南苏州人,出身书香世家,自幼便有神童之名,今科会试、殿试,皆是第一,连陛下都赞他‘国士无双’。”
“何止国士无双,”赵珩轻笑,“听闻华贵妃早已派人去苏州,打探过他的家世,想要将自己的侄女许配给他,被他婉言拒绝了。”
“哦?”沈清辞来了兴致,“这苏慕言倒是有几分骨气。华贵妃的侄女,那是镇南王的亲孙女,身份何等尊贵,他竟舍得拒绝?”
“他说,‘君子修身,先立业后成家’,”赵珩学着苏慕言的语气,淡淡道,“况且,他早已心有所属。”
“心有所属?”沈清辞挑眉,“不知是哪家的姑娘,竟能让状元郎如此倾心?”
赵珩却摇了摇头:“这便不知了。他性子内敛,从未对人提及。不过,今日瞧着,他的目光,倒是时不时往那边瞟。”
他说着,又指了指贵女席的方向。
沈清辞顺着他的指尖看去,恰好对上苏慕言的目光。
那人似乎没想到自己会被发现,微微一愣,随即对着她温和一笑,颔首示意,而后便收回了目光,继续与身旁的榜眼说话,只是耳尖,却悄悄泛红。
沈清辞心中一动。
苏慕言的目光,方才分明是落在她身侧的——她的闺中密友,吏部尚书的千金,柳若溪身上。
柳若溪今日穿了件粉色的罗裙,梳着双丫髻,插着两支珍珠钗,生得眉目清秀,性子温婉,最是喜欢诗词歌赋。沈清辞记得,去年中秋,她与柳若溪一同去苏州游玩,在虎丘的诗会上,曾与苏慕言有过一面之缘。
想来,便是那时候,埋下的情愫吧。
“原来是这样。”沈清辞唇角的笑意更深,“倒是段良缘。”
“良缘与否,还得看今日。”赵珩的神色忽然沉了沉,“你瞧,二皇子来了。”
沈清辞抬眼,便见二皇子赵瑾,身着一件紫色的锦袍,腰束金带,带着一群随从,缓步走了过来。他生得与太子有几分相似,只是眉眼间多了几分阴鸷,嘴角噙着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看着便让人觉得不舒服。
“皇兄,清辞郡主。”赵瑾走到近前,对着太子拱了拱手,又对着沈清辞微微颔首,语气看似恭敬,实则带着几分疏离。
沈清辞是皇帝亲封的“清辞郡主”,虽是侯府千金,却因屡立奇功,深得皇帝信任,身份比一般的贵女,高出了许多。赵瑾便是再不满,也不得不对她以礼相待。
“二弟来得倒是准时。”太子赵珩语气平淡,“赏花宴即将开始,快入座吧。”
“皇兄说笑了,这般盛事,臣弟怎敢迟到。”赵瑾说着,目光扫过进士席,最后落在苏慕言身上,眼中闪过一丝算计,“听闻今科状元郎苏慕言,才貌双全,臣弟早已久仰大名,今日正好,可要好好讨教一番。”
苏慕言闻言,起身对着赵瑾拱手:“二皇子谬赞,学生不敢当。”
“不必过谦。”赵瑾摆了摆手,目光又转向贵女席,朗声道,“今日赏花宴,原是为了让大家尽兴。孤想着,光喝茶赏花,未免无趣。不如这样,我们行个酒令,再以海棠为题,各作一首诗,优胜者,孤有重赏。”
他这话一出,众人皆是一愣。
行酒令,作诗词,本是赏花宴的常事,只是赵瑾这般主动提议,又特意点明“以海棠为题”,显然是早有准备。
沈清辞心中冷笑。
赵瑾素日里不学无术,诗词歌赋更是一窍不通,今日却主动提议作诗,定然是有备而来。想必,是找了枪手,写好了诗词,想要在众人面前,压太子一头,顺便拉拢那些新科进士。
果然,赵瑾的话音刚落,他身旁的谋士,便悄悄递上了一卷纸。
赵瑾接过,捏在手中,唇角的笑意更浓:“皇兄,清辞郡主,不如你们先来?”
太子赵珩神色淡然:“二弟提议,自然是二弟先来。”
“那臣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赵瑾说着,清了清嗓子,便朗声念了起来,“《咏海棠》:‘锦绣成堆映紫微,东风吹绽满园绯。霓裳舞罢春方醉,独倚雕栏待燕归。’”
诗句念完,众人皆是一阵沉默。
这诗,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差,中规中矩,倒是符合宫廷应景诗的水准。只是,以赵瑾的才学,能写出这样的诗,显然是不正常的。
沈清辞身旁的柳若溪,悄悄拉了拉她的衣袖,低声道:“清辞,这诗,怎么瞧着,像是翰林院李学士的手笔?”
沈清辞点了点头,低声回应:“李学士的诗,素来喜欢用‘紫微’‘霓裳’这样的词,这诗,定然是他写的。”
柳若溪恍然大悟,眼中闪过一丝不屑。
赵瑾显然是听到了两人的低语,神色微微一僵,随即又故作镇定地笑道:“献丑了。皇兄,该你了。”
太子赵珩微微一笑,抬手拂过肩头的花瓣,朗声道:“《赏海棠》:‘胭脂轻点占春魁,雨润风柔次第开。莫笑群芳争艳色,丹心只向太阳来。’”
这诗一出,众人顿时拍手叫好。
“好一句‘丹心只向太阳来’!”苏慕言率先起身,对着太子拱手,“太子殿下这诗,不仅写尽了海棠的风姿,更寓含深意,学生佩服!”
其他进士们,也纷纷附和,夸赞太子的诗才。
贵女席上,更是一片赞叹之声。
“太子殿下的诗,果然气度不凡!”
“‘丹心只向太阳来’,这分明是说,太子殿下一片忠心,向着陛下啊!”
“二皇子的诗,与太子殿下的一比,倒是显得逊色了。”
赵瑾的脸色,瞬间变得铁青。
他本想借着作诗,压太子一头,却没想到,太子的诗,竟如此出色,不仅才情卓绝,还暗藏忠心,瞬间赢得了所有人的好感。
他捏着手中的纸,指节泛白,心中恨得牙痒痒,却又无可奈何。
“皇兄果然才高八斗,臣弟自愧不如。”赵瑾咬着牙,挤出一抹笑容,“清辞郡主,该你了。”
众人的目光,瞬间聚焦在沈清辞身上。
京中众人皆知,沈清辞虽是侯府千金,却与一般的贵女不同。她不喜欢缠足,不喜欢整日待在闺房中做女红,反而喜欢读兵书,练武艺,甚至还懂经商之道,帮着镇北侯府赚了不少银子。
至于诗才,倒是鲜少有人见过。
有人好奇,有人期待,也有人等着看笑话。
赵瑾便是其中之一。
他料定,沈清辞一个“野路子”出身的侯府千金,定然不擅诗词,今日定能让她出丑,也好挽回自己的颜面。
沈清辞却神色淡然,她抬手,从桌案上拿起一支玉笔,又取过一张宣纸,笑道:“作诗就不必了,今日海棠开得正好,我倒是想画一幅海棠图,以作纪念。”
“画画?”赵瑾挑眉,“清辞郡主还会作画?”
“略懂一二。”沈清辞说着,便在桌案前坐定。
小太监早已为她研好墨,铺好纸。
沈清辞提起玉笔,沾了沾墨,又蘸了些许胭脂色的颜料,手腕轻扬,笔尖在宣纸上划过,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众人皆屏息凝神,看着她作画。
只见她先画了海棠的枝干,墨色浓淡相宜,苍劲有力,宛如虬龙盘曲。而后,又添上花瓣,胭脂色的笔尖,轻轻一点,便是一朵含苞待放的海棠;再几笔勾勒,便是一朵盛开的海棠,层层叠叠的花瓣,栩栩如生,仿佛能闻到淡淡的花香。
她画的,不是御花园中常见的西府海棠,而是江南的垂丝海棠。
枝蔓低垂,花瓣如泪,却又带着一股坚韧的生机。
更妙的是,她在画的一角,画了一只小小的蜜蜂,正停在一朵海棠花上,振翅欲飞,活灵活现。
不过半盏茶的功夫,一幅《垂丝海棠图》,便已完成。
沈清辞放下玉笔,又取过一支小字笔,在画的左下角,题了一行字:“红绸缚雪春方盛,不负韶华不负君。”
笔走龙蛇,字迹娟秀中带着几分洒脱,与画作相得益彰。
“好!好一幅海棠图!”苏慕言率先赞道,“郡主的画,形神兼备,栩栩如生,尤其是那只蜜蜂,更是点睛之笔!”
“‘红绸缚雪春方盛,不负韶华不负君’,这题字,更是妙极!”柳若溪也起身,看着那幅画,眼中满是赞叹,“既写了海棠的风姿,又藏着美好的期许,清辞,你真是太厉害了!”
其他贵女们,也纷纷围了过来,看着那幅画,赞不绝口。
“郡主的画,比京城第一画师的作品,还要出色!”
“这垂丝海棠,画得真好,我仿佛看到了江南的春天!”
“‘不负韶华不负君’,这话说得真好,让人听了,心里暖暖的。”
进士们也纷纷点头,看向沈清辞的目光,充满了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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