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5章 间接故意杀人的未遂(2/2)
而且开庭前姜大勇一家曾威胁姜瑜蓉要将她嫁给镇上的王屠夫,换取五十万的彩礼钱!
就这一点,他会顺手加上那个拐卖妇女罪(未遂)。
姜瑜蓉只是引用民法典j警告他们“干涉婚姻自由”?
太温柔了。
五十万彩礼?镇东头的王屠夫?
这哪里是嫁女儿?这分明是按斤卖肉!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出卖为目的,违背妇女意志,将其出卖给他人的,即便披着“婚姻介绍”的外衣,依然构成拐卖妇女罪!
张伟会把那“50万彩礼”定义为“销赃所得”。
这样一来,整个证据链就闭环了:
小时候不给饭吃、冬天冷冻(试图通过间接手段消除累赘——故意杀人未遂);
长大了发现没死成,还能换钱,于是强行嫁给屠夫(试图变现资产——拐卖妇女未遂)。
在张伟构建的这个逻辑里。
这一家三口根本不是什么“严厉的父母”和“顽皮的哥哥”。
而是一个“养殖、虐杀、贩卖”一条龙的犯罪团伙!
“还是不够狠啊……”
张伟收回目光,看着那个眼眶微红的徒弟,心中暗叹。
要想成为真正的顶级律师,姜瑜蓉要学的不仅是法条。
更是那种挥刀断情、直击七寸的狠辣。
不过,来日方长。
今天这堂课,就当是给她上的入门第一课吧。
“咚!”
法槌的声音打断了张伟的思绪。
柳吴梅那清冷的声音响彻法庭。
“法庭调查结束。”
“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姜瑜蓉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不去看不远处那三张令她作呕的脸。她拿起早已准备好的辩论提纲,声音虽然略显干涩,但条理依然清晰。
“审判长。”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被告人姜大勇、刘翠芬,身为原告父母,长达十余年对原告实施肉体殴打、精神羞辱、饥饿体罚等行为。这种行为具有长期性、持续性,且手段残忍,给原告造成了无法愈合的身心创伤。”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姜瑜蓉翻过一页纸,指尖微微用力。
“被告人姜建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对原告实施暴力威胁,强行索取财物。其行为完全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关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综上,原告请求法庭依法严惩三名被告,以正视听,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