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7章 人不轻狂枉少年!(1/2)
张伟话音刚落,旁听席上顿时传来一阵压抑不住的嗤笑声。
直播间弹幕更是嘲讽拉满。
“笑死我了,人家厂长故意给你假证据陷害你?被害妄想症吧!”
“张三这是黔驴技穷了,开始胡咬了。”
“人家吃饱了撑的给你个证明自己是工亡的假证据?逻辑都狗屁不通!”
“死鸭子嘴硬!看他还能装到什么时候!”
王建国坐在高高的审判台上,听着张伟的辩护,嘴角微翘。
他淡淡地俯视着张伟,仿佛在看一个死人。
随后,他收起冷笑,猛地一敲法槌。
“咚!”
“被告律师!”
“你主张是原告方做局陷害你,可有实质性证据?!”
“谁主张谁举证!”
“若是拿不出证据,那就是知法犯法,毫无悔改之心!”
“在法庭上公然胡乱攀咬,属于情节极其恶劣!”
“按照刑法关于伪证罪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建国语气稍缓,话锋一转。
“本庭建议你,如果没有证据,还是认了吧。”
“我国的司法原则就是:主动认错,配合调查,从轻处罚!”
张伟毕竟是张伟,名声摆在那,能让他自己认罪是最好的,最重要的是不能出岔子!
所以他在给张伟施压,主动认罪从轻处罚,硬刚到底可能刑期加倍!
这套对于普通老百姓可以说屡试不爽!
比如在高压的审讯室里,面对证据不足的轻微案件,办案人员常会许诺嫌疑人:只要签了认罪书就不起诉,立刻就能回家正常生活。
普通人在恐慌之下,极易签下认罪认罚具结书。
殊不知这等于亲手将定罪的铁证送到了警方手里,最终是否起诉,主动权已彻底易主。
很多人只是牵扯进案件中,但实际上并没有犯罪,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进去蹲了几个月!
时间倒是不长,只是以后他和他的直系三代以内都无法考公考编了,甚至连国央企都进不了!
再比如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中。
交警为了快速结案,常s会劝导无责的机动车车主:走正常流程很麻烦,不如认个次责走调解,反正有保险兜底,不认就直接拖车。
许多人图省事,在责任划分书上签了字。
当时确实省事了,可一旦日后对方倒打一耙恶意索赔,车主白纸黑字签过字,根本百口莫辩。
最终可能付出几十万的赔偿,麻烦无穷!
王建国此刻打的就是这个算盘。
张伟毕竟名声在外,强行定罪容易节外生枝。
用高压态势逼迫他自己签下认罪书,才是最稳妥、最不可能出岔子的万全之策。
只可惜,他忘了他面对的不是不懂法的普通老百姓,张伟根本就不吃他这一套!
张伟站在被告席上,连眼皮都没有多抬一下。
“审判长。”
“请注意你的身份和言辞。”
张伟的声音不大,却掷地有声。
“法庭调查阶段尚未结束,我方提交的证据尚未经过质证。”
“你作为本案的审判长,不仅没有保持中立的裁判立场。”
“反而直接越过公诉机关,当庭对我进行有罪推定,甚至采用极其明显的诱导、胁迫话术逼迫我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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