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8章 别说了别说了,我认罪还不行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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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
鼠标点击,连麦接通。
“嘟——”
麦克风里传来一道带着浓重地方口音的中年女声:“终于连上了!张律师你好!”
“你好你好。”张伟调整了一下坐姿,“请问你要咨询什么案子?”
女人脱口而出:“强奸罪!”
强奸罪?张伟眉头微挑。这可是刑法里的重头戏,也是绝对的敏感地带。
“强奸是公诉案件。”张伟立刻进入状态,拿起笔准备记录,“你是被告家属,还是受害方?或者你是受害者本人?”
女人长叹了一口气:“是我儿子的事。”
张伟点点头,露出了然的神色:“明白了。强奸罪因为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直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这种案子,通常受害方的女方是很少自己花钱来找律师的。一般来直播间咨询这种案子的,都是男方那边的人。”
张伟转头看了一眼屏幕,脸上的表情瞬间僵住。
满屏的弹幕已经彻底乱套了。
“带带大师兄”:呵呵,现在强奸罪99%都是诬告!肯定又是价钱没谈拢,事后反悔来敲诈勒索的!又有一个兄弟被害了!
“仙女本仙”:呵呵,一群下头男!自己去查查官方数据,现在有多少女性还处于被侵害的阴影里?凭什么一听强奸就是诬告?
“纯爱战神”:一出事就往女方身上泼脏水,这群人真是恶心!受害者有罪论是吧?
“吃瓜群众1号”:仙女又来打拳了?小红书看多了吧?现在的仙人跳还少吗?报警要钱一条龙,这种新闻少见吗!
“法外狂徒”:让子弹飞一会儿!还没听案情呢,这就咬起来了?
张伟看着屏幕上剑拔弩张的骂战,头皮一阵发麻。
好家伙!这一下子直接给整上男女对立的究极辩论赛了!
这可是如今互联网最危险的高压线,稍有不慎,两边任何一方截个图去平台举报,这个普法直播间当场就得面临封禁的风险。
张伟赶紧重重拍了拍桌子,声音盖过了麦克风里的电流声。
“停停停!都给我打住!”张伟对着镜头连连摆手,表情极其严肃,“兄弟姐妹们,都消消气,把你们手里的键盘先放一放!”
“咱们这是什么直播间?是普法直播间!法律讲究的是什么?是证据!是事实!案子都还没听完呢,连个前因后果都没有,咱们在这搞什么有罪推定?搞什么受害者有罪论?”
张伟敲着桌子强调:“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在法院没判决之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但只要有了实锤证据,谁也跑不了!咱们先安静,听这位大姐把话说完行不行?房管准备干活,再带节奏引战的,我直接封禁词了啊!”
张伟一波和稀泥加严厉警告,总算把直播间里暴躁的气氛强行压了下去。弹幕里刷起了一片“张律师说得对”、“先听案情”。
张伟松了一口气,拿起笔看向屏幕:“大姐你接着说。现在这个案子,处于什么阶段了?”
“是还在派出所侦查,还是已经移交检察院了?”
女人回答道:“现在检察院那边……就是让我们认罪认罚。”
张伟问道:“认罪认罚?你现在是在检察院里签字呢?”
“没有没有。”女人连忙解释,“上周检察院那边让我们去做过一次笔录,那个检察官就问我们,认不认罪认罚呀?我们说不认,这事儿不能认啊!”
“然后检察官就说,给我们一个月的时间,就是说让我们回去好好考虑一下。因为他说这个认罪认罚从宽的机会只有一次,如果现在不签,等到了法院那边,就没有这个减刑的额度了。所以我就想赶紧连麦问一下……”
女人顿了顿,随后说道:“嗯……因为这个事儿,它还涉及到一个轮的问题。”
“轮?”张伟皱紧了眉头,眼神变得锐利起来:“还涉及轮啊?”
“大姐,现代社会普通的强奸案确实多,各种因为酒后、感情纠纷报案的都有。但是轮这种恶性案件,现在已经非常少见了!”
张伟语气极为严肃:“这在刑法里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节!普通的强奸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但如果涉及轮,起步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你们目前,是对轮这个行为有争议,还是对到底构不构成强奸罪也有争议呀?”
女人急切地说道:“都有疑问!我们觉得这根本就不是强奸!更别说轮了!”
张伟翻开一页新的草稿纸:“行,讲一讲当天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
女人深吸了一口气,开始讲述:“嗯……就是我儿子有一个朋友,他那个朋友认识一个女的。”
“当天,是我儿子,还有他这个朋友,以及这个女的,他们三个人一起在外边吃的饭。”
“吃完饭然后就一块儿去了KTV。然后从KTV出来之后,他们三个人就去了一个小宾馆。”
张伟听着大姐在这长篇大论,眉头一皱,打断道:“大姐,我先打断一下。你儿子多大了?”
女人愣了一下,如实回答:“十七了。”
张伟继续问道:“那个女孩多大呀?”
“嗯……”女人支吾了一下,“也是十七。”
张伟倒吸了一口冷气:“未成年对未成年?还涉及到轮?那他那个朋友呢?多大了?”
对方答道:“他朋友十六。”
张伟彻底绷不住了。
“我去!”张伟对着镜头摊开双手,“两个未成年男孩,一个十七一个十六,涉嫌轮一个十七岁的未成年女孩?”
“虽然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对于14周岁以上犯杀人,重伤,强奸等重罪的情况依旧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而且对方虽然已经达到了性同意年龄,但是依旧属于未成年人,如果强奸,甚至轮被认定下来,对未成年人实施一个轮的犯罪行为,属于情节极其恶劣的加重情节!!!”
“物理学不存在了”:666!一个16的一个17的男的,轮一个17的女的!现在的零零后都这么会玩了吗?
“法外狂徒”:一女两男,吃完饭去KTV,唱完歌去宾馆。这女孩心得多大啊?她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吧!
“江城第一深情”:楼上的积点口德吧!去宾馆就活该被侵害吗?人家可能只是去休息,或者被人骗去的呢?什么强盗逻辑!
“罗老师的门徒”:这案子刑啊!太刑了!两个未成年搞出十年起步的大案子,这大姐居然还在这觉得不是强奸?
“键盘上的福尔摩斯”:我觉得这事儿有猫腻。女孩既然同意跟两个男生去宾馆,很大可能存在感情纠葛,但这不影响最后的定性啊。
张伟看着乱飞的弹幕,强行把节奏拉了回来:“咱们先不急着下定论。”
“大姐,我问你,当天他们三个人吃饭或者在KTV的时候,喝没喝酒?”
对方赶紧回答:“喝了!但是我儿子说,他们三个喝的都不多,都没有醉。到宾馆之后,他们三个甚至还在房间里打牌了!”
“打牌?”张伟追问道:“宾馆的监控你们看过了吗?他们去宾馆的时候,那个女孩儿是个什么状态呀?”
“如果是喝醉了被架进去的,那强奸罪基本就锤死了,因为她丧失了反抗能力。”
女人急切地否认:“没有监控!”
张伟愣住了:“啊?去宾馆开房,宾馆前台没有监控?宾馆走廊和电梯也没有监控?这什么黑店啊?”
“有有有!”女人连忙改口,大喘气地解释,“我是说他们从KTV出来,走在路上的时候没有监控。但是宾馆前台是有监控的!”
张伟有些无语:“那你直接说宾馆前台的监控啊!监控里能看到女孩的状态吗?看看她能不能直立行走,状态清不清醒啊?”
女人信誓旦旦地保证:“她能自己走!一直都是自己走的。”
“他们仨人进了宾馆,都是自己走自己的,没有谁互相拉着,也没有谁扶着谁,更没有逼迫的动作。我儿子说她当时清醒得很!”
张伟点点头,把这几个关键细节记在草稿纸上。
没喝醉,能自己直立行走,没有拉扯动作。进了宾馆还打牌。
从这些客观表现来看,女孩似乎确实是在清醒状态下,自愿跟这两个男孩进入宾馆的。
虽然法律上醉酒状态是直接推定无反抗能力,进而推定强奸,但是法律上明文写的是醉酒,不是喝酒!
现在很多自媒体账号就喜欢把喝酒断章取义为醉酒,说什么喝酒了就是强奸,这是完全错误的!
醉酒是指一个人失去自我意识,客观上失去反抗能力,虽然女方报案都会说自己喝醉了,意识不清醒,但依旧能从沿途的监控观察女方的情况,所以张伟才会问是否有监控拍下女生的状态。
当然,张伟也很清楚,自愿进宾馆,绝对不等于自愿发生关系!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在房间里关上门后发生了什么,才是定罪的核心。
“行。”张伟放下笔,“既然是自愿进的宾馆。那进了宾馆之后呢?他们开了几间房?”
女人的声音变小了一些,显得有些底气不足:“就开了一间房。他们三个人住一个房间。”
张伟继续追问:“开的一间房?什么房型?是带两张床的标间,还是只有一张床的大床房?”
麦克风那头沉默了两秒。
“是……大床。”
张伟的音调不受控制地直接拔高了八度:“我操!一间大床房怎么能登记三个人?!”
网线那头的女人赶紧解释:“嗯……不是三个人登记的,是那个他朋友跟那个女的去前台登记的。我儿子当时没跟他们一块儿。”
“哦,你儿子是后上去的?”
“对。”
“他们几点到的宾馆?”
“凌晨三点多。”
张伟在草稿纸上写下时间轴,随后继续追问:“你儿子上楼,和他俩间隔了多长时间?”
女人在电话那头回忆了一下,说道:“十几分钟吧?十多分钟。”
“你儿子上去的时候,他俩在做什么呀?”
“应该是在聊天。”
“然后呢?他们玩牌玩到几点?”
女人说道:“说玩了一个多小时。4点多的时候,他们就睡觉了。”
张伟的脑子飞速运转,快速梳理着这三个人在密闭空间里的行动轨迹。
“所以是4点多发生的关系啊?”
“不是不是!”女人连声否认,“4点多就是……正常……他们正常睡觉。发生关系的时候是6点多。”
张伟一楞:“什么意思?是三个人先在大床上睡了一觉,然后起床之后才发生的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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