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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7章 线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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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啥意思?

一个莫名其妙的女律师加他好友,说有什么内幕消息?

不过张伟看了一眼好友来源,是通过“江省律师互助群”申请的。

既然是江城本地同行,而且还提到了自己账号被封的事,张伟也没装高冷,直接点击了同意。

通过的瞬间,对方似乎就守在手机屏幕前,连个客套的文字都没发,直接一个语音通话拨了过来。

“喂,王律师?”张伟接起电话,语气平淡。

“张律师您好您好!我是盈天的王倩。实在不好意思冒昧打扰您。”电话那头的声音透着一股极其明显的讨好意味。

“直说吧,什么内幕?”张伟打开车门,坐进闷热的驾驶座,随手点火开空调。

王倩深吸了一口气,像是倒豆子一样开始往外爆料:“张律师,是这样的。刚刚我去第三看守所,原本是去会见一个叫陈锦婷的嫌疑人。她就是上周五因为涉嫌敲诈勒索被拘留的那个女的。她本来想委托我当她的辩护律师。”

“嗯?”张伟眼神微动,“然后呢?”

“然后我在跟她沟通案情的时候,她亲口向我炫耀,说您在音浪平台上的千万大号被封禁,是她一手策划的!”

王倩生怕自己跟陈锦婷沾上关系,赶紧撇清:“张律师您放心,这案子我绝对没接!我一听她敢在网上有组织地搞这种网络暴力,直接就跑了!这种人简直就是个疯子!我听她那信誓旦旦的语气,她背后肯定是有群的,她们绝对是有组织的!”

几分钟的通话结束。

张伟挂断电话,靠在椅背上,脸上浮现出一抹极其古怪的神色。

这特么叫什么事?

上周五那个不可一世的小仙女,因为敲诈勒索被警方刑事拘留。好不容易托家里人找了个本地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结果这律师一听对手是他张伟,直接吓得临阵倒戈,转头就把客户在会见室里交代的情况一字不落地泄露给了他这个对手?

不仅卖了客户,还主动来通风报信说对方背后有群,是有组织的团伙。

其实,根本不用王倩来爆料,张伟自己大致也能猜到。

互联网传播速度再快,算法再怎么推荐,也不至于让他一个没有任何敏感话题的普法大号,在一觉醒来之间就被成千上万条恶意举报给冲到永久封禁。

这种瞬间爆发的高强度、同质化的举报和谩骂,背后如果说没有一群人在暗中操控抱团冲锋,鬼都不信!

但是,猜到又如何?

知道又怎样?

法律是讲究证据的!

现在那个什么互助群完全躲在网络背后,全是一堆虚拟ID。没有实打实的聊天记录和组织指令截图,单凭王倩的一面之词,根本无法把这群人从阴沟里揪出来定罪。

张伟手指轻轻敲击着方向盘,眼神变得异常锐利。

说实话,如果可以,他非常想直接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起诉这帮在网上兴风作浪的人!

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这种罪名一旦成立,主犯起步就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并处没收财产。

但是张伟作为专业律师,心里很清楚,这种躲在网络群聊里的极端群体,结构极其松散,平时全靠情绪抱团打拳,没有明确的经济利益输送链,也没有严密的层级管理和帮规戒律。

在法理上,根本无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虽然够不上黑社会,但这并不代表治不了她们!

这种有组织、有预谋地指使他人散布虚假信息,煽动网民起哄闹事,操控网络舆论对他人进行恐吓、辱骂,进行大量恶意举报和投诉,严重破坏网络空间和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完全可以定性为寻衅滋事罪!

而且,这不是普通的寻衅滋事。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里写得很清楚,在网络空间纠集多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应当定性为寻衅滋事罪中的“恶势力团伙”这一加重情节!

普通寻衅滋事罪,顶天了判五年。

但一旦戴上“恶势力团伙”的帽子,那就是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违法行为,不仅是加重情节,更是扫黑除恶的重点打击对象,量刑直接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打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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