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4章 琐碎诏书:赵匡胤在打仗间隙,悄悄拆了藩镇的墙角(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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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的藩镇,最大的权力不是兵权,是人事权。一个节度使,可以自己任命幕僚、自己委派州县官吏,甚至自己设“节度判官”“观察支使”这些职位。这些人吃藩镇的饭,当然听藩镇的话。朝廷派去的刺史,到任之后发现底下全是节度使的人,政令根本出不了衙门。
赵匡胤的诏书说得很清楚:“诸道节度使,不得奏辟州县官。其州县官,并吏部注拟。”意思是:以后州县官由吏部统一任命,节度使不许自己塞人。
这道诏书出来的时候,有个老资格的节度使正在汴梁述职,听了之后当场就愣住了。他问传诏的官员:“那老夫幕府里那些旧人怎么办?”传诏的人答得很客气:“朝廷自有安排。令公若觉得哪位幕僚可用,可以具名推荐,吏部酌情叙用。”节度使听完,苦笑了一声:“酌情叙用,那就是你们说了算呗。”
可这苦笑归苦笑,没人敢公开反对。因为赵匡胤选的时间很巧:泽潞刚平,扬州还没反,各藩镇都在观望,谁也不想当出头鸟。诏书就这么一条一条地发下去,每一条都不大,每一条都在收权。
第五道诏书:派使者视察黄河堤防。
这条诏书看着跟藩镇没关系,其实关系大了。黄河在五代的时候经常决口,每次决口都冲毁大片农田,冲毁农田就意味着流民,流民就意味着兵源。赵匡胤派使者沿着黄河走了一圈,把各段堤防的负责官员名字记下来,哪段堤防出了问题,就找那个人。同时下令:沿河州县,每年春天必须调集民夫修堤,不得推诿。
有人问赵匡胤:“陛下,这些事是不是太细了?堤防的事,交给地方官不就行了?”
赵匡胤答了一句:“地方官也是朕的官。可朕得让他们知道,朕在盯着。”
这句话说得很淡,但意思很重。李焘在《长编》里把这些诏令一条一条记下来,不嫌琐碎,不嫌枯燥。因为他知道,这些才是宋朝真正立住脚的东西。打仗打赢了,别人怕你;制度理顺了,别人才服你。
到了建隆元年年底,泽潞平了,扬州也平了。赵匡胤坐在崇政殿里,把户部送来的新账册翻了一遍,发现淮南报上来的户口数,比年初多了两成。他把账册合上,对赵普说了一句话:“你看,不打仗的时候,账就能对上了。”
赵普笑了笑:“陛下,账对上了,事就好办了。”
李焘说
李焘写《长编》卷一,最容易被读者跳过去的就是这些诏令。大赦、减税、收户籍、整驿站、禁藩镇置官、查黄河堤防——跟泽潞的血战、扬州的大火比起来,这些事太不热闹了。可李焘偏偏一条不落地记下来,还记了具体条文。为什么?因为他知道,五代的终结不是一刀切下去的,是一点一点磨掉的。藩镇之所以能跟朝廷叫板,靠的是三样东西:兵、钱、人。赵匡胤建隆元年做的事,就是先把钱和人这两样从藩镇手里抽走,兵的事慢慢来。这些诏令单独看都是小事,串起来就是一张网。
作者说
大多数人读宋史,喜欢看“杯酒释兵权”那种戏剧性场面:赵匡胤请客喝酒,几句话就把大将的兵权收了。痛快,过瘾,像看一场精心设计的谈判。可建隆元年这些诏书告诉我们一个更真实的故事:真正的收权,不是靠一场饭局,是靠一摞文书。
饭局只能解决“人”的问题——把哪个将领调走、给哪个节度使换个地方。可藩镇的根基不在某个人身上,在制度上:户籍在藩镇手里,税赋在藩镇兜里,官吏由藩镇委派。你把张三调走了,换李四来,这套制度还在,李四照样能变成第二个张三。赵匡胤看明白了这一点,所以他一边打仗,一边把制度的插头一个一个从藩镇那边拔下来,插到朝廷这边。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这些诏令发出去的时候,赵匡胤并没有配套派兵去盯着执行。他靠什么让藩镇听话?靠的是时间差。泽潞刚平,扬州还没反,藩镇们都在看风向。赵匡胤选在这个窗口期密集发诏,每道诏书都留了一点余地——比如“禁止藩镇置官”,但允许“具名推荐”,这就是给藩镇一个台阶下。藩镇们觉得没必要为这些“小事”跟朝廷翻脸,等他们反应过来,户籍已经交上去了,驿丞已经换人了,税赋已经解京了。到那时候再翻脸,成本就高得多了。
制度收权最妙的地方就在这里:它不要求你一次交出所有东西,它只要求你每次交一点点。你交着交着,回头看,手里已经没什么可交的了。
本章金句
赵匡胤收藩镇的权,没用一顿饭,用的是三百六十五天,每天一道诏书。
如果你是建隆元年的一个节度使,朝廷诏书一道接一道下来:税要解京、户籍要上报、驿丞朝廷派、州县官不许自己任命——你会在第几道诏书的时候坐不住?你是选择交权保富贵,还是赌一把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