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1章 年枣庄灭门血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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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结合现场情况,初步判断这起案件很可能是情杀。凶手应该和王二妮有着一段不为人知的感情纠葛,因为爱而不得,最终恼羞成怒,残忍杀害了王家母女三人。可问题是,村里没有人知道王二妮曾经谈过恋爱,更不知道她的恋人是谁,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为了尽快找出真凶,1998年5月21日,也就是案发后的第二天,民警们调来了警犬,协助案件侦破。由于凶手在作案时,几乎翻遍了屋内所有的角落,留下了明显的气味,警犬很快就有了反应。
警犬在前面引路,侦查员们荷枪实弹跟在后面,沿着王家宅院的小路一路追踪。警犬跑得很快,短短两分钟,就把民警们带到了相距王家不足500米的一间破败民房前。这座民房的主人,是本村的村民余三春,平时很少在村里露面,性格也比较孤僻。
民警们立刻警惕起来,以为凶手就藏在民房里,于是小心翼翼地冲进院子。可院子里空无一人,房门虚掩着,像是主人匆忙离开时留下的。就在民警们感到疑惑的时候,警犬突然跳到了屋内的床上,对着一条沾满血迹的男人长裤狂吠不止。
这条长裤是黑色的,裤腿上的血迹已经干涸,呈现出暗红色。民警们小心翼翼地将长裤提取下来,作为关键物证。就在这时,一名侦查员发现,民房的墙壁上,刻着许多歪歪斜斜的文字,有的清晰,有的模糊,内容大多是“王二妮”“我爱你”“我恨你”“死”之类的字眼。
种种迹象表明,余三春和王二妮之间,有着不为人知的感情纠葛。警方推断,余三春很可能就是这起灭门惨案的真凶。他在杀害王家母女三人后,匆匆逃回自己的民房,换掉了沾满血迹的长裤,来不及关门,就仓皇出逃了。
可余三春到底去了哪里?警方在村里展开了全面的排查,走访了余三春的所有亲属和邻居,却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就在民警们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消息传来:余三春竟然主动回到了东鲁村附近。
民警们立刻行动,迅速将余三春控制住。此时的余三春,面色憔悴,眼神恍惚,身上布满了灰尘,看起来像是在外面游荡了很久,没有睡过觉。面对民警的审讯,余三春没有反抗,很快就承认了自己杀害王家母女三人的罪行。
他的供述,和警方勘查现场发现的情况几乎别无二致,哪里有血迹,谁死在哪个房间,用什么凶器杀害的,都说得清清楚楚。很多民警都松了一口气,以为这起错综复杂的灭门惨案,终于可以告破了。村里的庆功酒都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给办案民警庆功。
余三春认罪的消息,很快就在东鲁村传开了。村民们都议论纷纷,有人说余三春看着老实,没想到竟然这么残忍;也有人说,肯定是王二妮辜负了他,他才会痛下杀手。所有人都认为,这起案件已经尘埃落定,余三春就是真凶。
可就在这时,时任枣庄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鲁卫东,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看完余三春的审讯笔录后,皱着眉头说:“这个案子没那么简单,余三春的口供有问题,凶手可能另有其人。”
鲁卫东是技术人员出身,有着丰富的现场勘查经验,对每一个细节都格外严谨。他的话,让在场的民警们都感到十分不解,明明余三春已经认罪,而且所有证据都指向他,怎么可能另有其人?
鲁卫东没有过多解释,而是带着侦查员们,再次来到案发现场和余三春的民房,重新进行勘查。他指出,余三春的口供中,有一个无法解释的破绽,那就是被害人的死因。
法医鉴定结果显示,王家母女三人,都是被钝器击打头部死亡,凶器是砖块、掘头和电熨斗。可余三春在口供中却交代,三名被害人都是被他掐死的。鲁卫东说:“一个人既然已经主动认罪,就没有必要隐瞒作案手段,这不符合常理。除非,他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凶手,只是知道现场的情况,才编造了口供。”
除此之外,鲁卫东还提到了一个被办案民警忽略的细节——那枚在凶器上提取到的残缺右手食指指纹。这枚指纹虽然残缺,但可以清晰地判断出指纹的类型和指位,经过比对,这枚指纹并不是余三春的。
鲁卫东解释道:“人的指纹虽然各不相同,但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箕纹,一种是斗纹。现场提取到的这枚残缺指纹,明显是箕纹,而余三春右手食指的指纹,是斗纹。这就足以证明,动手杀人的,绝对不是余三春。”
这个发现,让所有的民警都感到十分震惊。大家这才意识到,自己差点因为余三春的认罪,漏掉了真正的凶手。鲁卫东当即决定,暂停对余三春的审讯,重新梳理案件线索,找出背后的真相。
为了查明余三春为什么会认罪,以及他到底知道些什么,民警们开始复勘现场,重点勘查余三春的民房。在民房的一个角落里,侦查员们发现了一些被撕碎的小纸条,纸条上有字迹,看起来像是一封信。
技术人员小心翼翼地将这些碎纸条拼接起来,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纸条上的内容终于还原了出来。这是一封余三春写的绝笔信,字迹潦草,内容断断续续,记录着他和王二妮的感情纠葛,字里行间,充满了绝望和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