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章 改为偷(1/2)
晚上十一时许,他骑车来到硚口区长堤街938号附近,看见一个男的。这人叫卓江红,三十一岁,是武汉市古风机场的工人。
可不是老头了,是个正值壮年的汉子。但此时的张明高已毫不在乎,他不再专挑女人或老人下手,如今是真正的随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无所谓了。他觉得都差不多,一枪下去都得趴下。
张明高从他右侧经过时,掏枪对准脑袋便是一下。这一枪打在卓江红右脸上,只打伤,没打死。张明高打完就走——他的枪只能打一发,不走等着挨抓?他的风格从来都是一枪之后,不管死活,赶紧跑为上策。
至此,张明高共作案九起,五死四伤。通过这九次作案,胆量和手法已不是问题,算是练出来了。
如今最大的问题是没钱。他想把仇人全部杀光,没钱万万不行。
他并非那种放手一搏玩命的人,不像蒋黎明、冯万海那般干完就开枪自杀,他根本不想死。所以必须搞钱,没钱寸步难行,办不了大事,只能小打小闹。
加之连续作案,他也知道警方追查得紧——虽不知具体怎么查,却也觉出风声紧张。
其实警方根据现场弹药,已追查到他就近购买火药的武胜路渔猎商店,也推断案犯肯定做过车工,但这范围太大,无法锁定具体目标。这些案子在当时便没破。
可张明高不知道这些,他只考虑安全和尽快弄钱的事。于是他决定:先不杀人了,改为偷。
随后他联系了一个人,名叫陈继贤。
此人的具体情况不详,在张明高的案子里只是个小配角,不甚重要。可能是他同学或发小,两人具体怎么联系上的也不清楚。
只知道这俩小子在1988年10月3日晚,撬开了武汉市烟草公司汉口批发部的仓库,弄走价值八千三百余元的香烟和几百块现金。
香烟怎么处理的也不清楚——反正是整走了这么多,卖给谁了也不知道。他俩不可能全抽了,肯定是卖了,但官方未报具体情况。
半年后,1989年4月28日晚,他俩又撬开武汉市长虹袜子厂的财务室,偷了些现金和国库券。具体多少也不清楚,但肯定不多。
这么说吧,也就是暂时弄了点过河钱。
随后张明高开始重新考虑枪的问题。他觉得土铳威力尚可,打人也没问题,关键是换子弹太麻烦,只能打一发。
再要换弹药,得往里塞火药,还得用蜡封口,费老劲了。况且这东西无法一锤定音——你一枪不一定打死人。
就算枪法精准,一枪能打死,可若去报仇时人家屋里人多怎么办?你只能打一发,人家群起而攻之呢?
再者万一被警察追捕,这一枪打完,剩下的就不如烧火棍了,连砖头都不如。
他琢磨着,必须有正规手枪,那玩意儿能连发好几下。可凭他目前的技术和能力,造不出正规枪支。
那么只有一个办法:抢,或者偷。张四维和王成言选择去抢,而张明高选择去偷——偷的风险小。
去哪儿偷?他的选择是直接去派出所。派出所里肯定有枪。
胆就这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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