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章 标准(2/2)
最先出手的是LAST汽车。当天下午,隆艾·斯马克亲自在微博上发布长文,标题是《开放合作,还是封闭排外?》。
“我们带着最先进的技术和最真诚的合作意愿来到华国,却被一纸尚未生效的《规范》挡在门外。数据分类、融合限制、算法解释,这些听起来美好的词汇,背后是对市场竞争的粗暴干预。华国曾经是全球化的受益者,如今却要亲手关上开放的大门吗?”
文章末尾,他附上了LAST汽车联合菠萝手机向商务部、发改委、网信部、工业部提交的异议函全文。
异议函措辞强硬,引用了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的多项条款,指控《规范》构成了不必要的贸易障碍,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
“LAST汽车在华的每一分投资,都是对华国市场的信任。如果这份《规范》最终生效,我们将不得不重新评估在华投资计划。这不仅是LAST的损失,更是华国营商环境的损失。”
当天晚上,这封异议函就被多家财经媒体全文转载。
评论区里,舆论迅速分裂,但对《规范》的反对声占了主流。
“林局长这么做,难道不是为了汉兴和远驰的利益?竞争不过人家,就搞标准壁垒?”
“这是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迟早要被WTO制裁。”
更微妙的是体制内的反应。
第二天上午,小陈拿着一沓文件,脸色凝重地走进林凡办公室。
“林局,发改委那边传过来的。他们收到了一份来自‘有关企业’的申诉材料,措辞很尖锐。矛头直指咱们的《规范》。
材料由LAST汽车和菠萝手机联合提交,但落款处还附了一份《相关行业协会意见》。
那几个协会的名字,林凡都认识——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都是有一定影响力的行业组织。
材料的核心论点是:
《规范》的出台缺乏充分论证,程序存在瑕疵,内容与国际规则冲突。建议暂缓发布,组织专家重新评估。
当天下午,又有一份文件摆在他面前。
这份文件来自工业部,是一份《关于〈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规范〉的征求意见回复》。
回复的措辞很客气:建议《规范》与现有法律法规充分衔接,避免重复监管。
小陈脸色难看:“工业部那边说《规范》和工信部正在起草的《智能网联汽车准入管理办法》可能存在冲突,建议协调后再发布。”
林凡听后感觉自己结节都要被气出来了:
“冲突?那个《准入管理办法》还在起草阶段,八字没一撇,怎么冲突?”
“所以这是拖延战术。”小陈说,“只要拖上几个月,LAST和菠萝就能把市场占住。到时候再出规范,已经晚了。”
“发改委那边呢?”
“发改委的态度很微妙。”小陈翻开另一份文件,“他们回复说《规范》涉及的投资门槛问题,需要进一步评估。但负责同志特别提到,LAST汽车的投资计划已经报到发改委,如果因为《规范》影响了外资信心,责任谁来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