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光伏电站运维方案之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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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作票管理
10.1.工作票应遵循《安规》中的有关规定,填写应符合规范。
10.2.运维班每天应检查当日全部已执行的工作票。
每月初汇总分析工作票的执行情况,做好统计分析记录,并报场站。
10.3.工作票应按月装订并及时进行三级审核,保存期为1年。
10.4.运维(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应对已执行工作票的不少于30%进行抽查。对不合格的工作票,提出改进意见,并签名。
10.5.场站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一份由运维班保存,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交回签发场站保存。
10.6.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由二次班组自行保存。
10.7.典型作业风险管控卡
检修工作按安全管理要求,执行以下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1.运维(检修)人员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2.主变、箱变、所变、备用变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3.互感器检修、试验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4.电容器、电抗器、消弧线圈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5.断路器、隔离开关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6.避雷器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7.母线、引线及支持绝缘子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8.设备防腐处理、隔离开关、接地刀闸、机构箱内交流空开的更换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9.二次系统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10.高压熔断器、硅胶、照明灯具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11.红外热像紫外检测、铁芯接地电流检测、接地导通测试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12.低压备自投装置切换、事故照明、直流系统、变压器风冷系统、pt、UpS系统备用断路器、防误闭锁、继电保护定值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13.停电、所用电系统带电维护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14.公共部分、通用部分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15.自动化部分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16.技改类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17.消缺类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18.稳控联调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19.定检类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20.输电线路巡视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21.输电线路检修施工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22.输电线路验收作业风险管控卡。
10.7.23.计量专业作业风险管控卡。
11.设备缺陷管理
11.1.缺陷管理包括缺陷的发现、建档、上报、处理、验收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
11.2.缺陷管理的各个环节应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11.3.缺陷分类
11.3.1.危急缺陷
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11.3.2.严重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11.3.3.一般缺陷: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11.4.缺陷发现
11.4.1.各类人员应依据有关标准、规程等要求,认真开展设备巡视、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及时发现设备缺陷。
11.4.2.检修、试验人员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告知运维人员。
11.5.缺陷建档及上报。
11.5.1.发现缺陷后,运维班负责参照缺陷定性标准进行定性,及时启动缺陷管理流程。
11.5.2.在记录上登记设备缺陷时,应严格按照缺陷标准库和现场设备缺陷实际情况对缺陷主设备、设备部件、部件种类、缺陷部位、缺陷描述以及缺陷分类依据进行选择。
11.5.3.对于缺陷标准库未包含的缺陷,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性,并将缺陷内容记录清楚。
11.5.4.对不能定性的缺陷应由场站组织讨论确定。
11.5.5.对可能会改变一、二次设备运行方式或影响集中监控的危急、严重缺陷情况应向相应调控人员汇报。缺陷未消除前,运维人员应加强设备巡视。
11.6.缺陷处理
11.6.1.设备缺陷的处理时限:
危急缺陷处理不超过24小时;
严重缺陷处理不超过1个月;
需停电处理的一般缺陷不超过1个检修周期,可不停电处理的一般缺陷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11.6.2.发现危急缺陷后,应立即报告调度,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11.6.3.缺陷未消除前,根据缺陷情况,运维场站应组织制订预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6.4.对于影响遥控操作的缺陷,应尽快安排处理,处理前后均应提前报告调度,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配合调度进行遥控操作试验。
11.7.消缺验收
11.7.1.缺陷处理后,运维人员应进行现场验收,核对缺陷是否消除。
11.7.2.验收合格后,待检修人员将处理情况记录后,运维人员将验收意见记录本中,完成闭环管理。
12.设备维护
12.1.日常维护
12.1.1.避雷器动作次数、泄漏电流抄录每月1次,雷雨后增加1次。
12.1.2.管束结构变压器冷却器每年在大负荷来临前,应进行1-2次冲洗。
12.1.3.高压带电显示装置每月检查维护1次。
12.1.4.单个蓄电池电压测量每月1次,蓄电池内阻测试每年至少1次。
12.1.5.在线监测装置每季度维护1次。
12.1.6.全站各装置、系统时钟每月核对1次。
12.1.7.防小动物设施每月维护1次。
12.1.8.安全工器具每月检查1次。
12.1.9.消防器材每月维护1次,消防设施每季度维护1次。
12.1.10.微机防误装置及其附属设备(电脑钥匙、锁具、电源灯)维护、除尘、逻辑校验每半年1次。
12.1.11.接地螺栓及接地标志维护每半年1次。
12.1.12.排水、通风系统每月维护1次。
12.1.13.漏电保安器每季试验1次。
12.1.14.室内、外照明系统每季度维护1次。
12.1.15.机构箱、端子箱、汇控柜等的加热器及照明每季度维护1次。
12.1.16.安防设施每季度维护1次。
12.1.17.二次设备每半年清扫1次。
12.1.18.电缆沟每年清扫1次。
12.1.19.事故油池通畅检查每3年1次。
12.1.20.配电箱、检修电源箱每半年检查、维护1次。
12.1.21.室内SF6氧量告警仪每季度检查维护1次。
12.1.22.防汛物资、设施在每年汛前进行全面检查、试验。
12.2.设备定期轮换、试验
12.2.1.在有专用收发讯设备运行的场站,运维人员应按保护专业有关规定进行高频通道的对试工作。
12.2.2.场站事故照明系统每季度试验检查1次。
12.2.3.主变冷却电源自投功能每季度试验1次。
12.2.4.直流系统中的备用充电机应半年进行1次启动试验。
12.2.5.场站内的备用站用变(一次侧不带电)每半年应启动试验1次,每次带电运行不少于24小时。
12.2.6.站用交流电源系统的备自投装置应每季度切换检查1次。
12.2.7.对强风冷的变压器冷却系统,各组冷却器的工作状态(即工作、辅助、备用状态)应每季进行轮换运行1次。
12.2.8.对通风系统的备用风机与工作风机,应每季轮换运行1次。
12.2.9.UpS系统每半年试验1次。
12.2.10.对SVG的备用水泵,每周轮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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