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花之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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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之歌”简也觉得这个圣术名字挺好听的,“这个法术没有危险吗”
“嗯,依照上面写的,这个圣术的效果是『奏响花之歌,三百英尺范围內不分敌我標记所有目標』,只是標记而已。”
纸上记载的除了圣术的名字、咒语,还有施展后的效果。简爱一个月速成的圣巴尔德语只能读,还看不懂意思,莉丝当然是能看懂的,於是充当翻译。
这个圣术就写在纸上第一行第一个,非常显眼。
“標记”简不太明白,“只是標记的话,这个圣术有什么作用呢”
“这应该是某种前置圣术吧。”
这种圣术並不少见,包括万巧教会的圣术也存在这种,比如四环圣术“梦域”,本身的效果只是布置一片梦境,但以此为前置,再施展主教级神术『梦海流放』,效果可以说呈几何倍增。
这个花之歌,標记了目標之后,后续一定会有在此基础上追加的更高阶圣术。
不管那是什么,至少前置圣术本身並不存在危险。
不过这种配套组合的圣术,一般来说只有七神教会才会有。
普通的神灵所掌握的规则本就简陋,构成世界最根源的七个法则已经被七神所占据,剩下的都是主法则下延伸出的分支。
只要在一条道走到顶端,点燃神火的都可以称之为神。
可是大道三千,有些道是根源的大道,有些虽然同样也是法则,却只是细枝末节。神灵的威能当然也天差地別。
以一些衍生的细枝末节的法则证道点燃神火的,这样的神灵能够赐予信徒的圣术本就少的可怜,一环圣术八九个,二环、三环更少,到了神术层面,更是一个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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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神有时会被謔称为『毛神』,祂们本身虽然是神,有神的威能,却无法赐予信徒使用规则之上的力量。
也因此几乎没有信徒,哪怕是蛮族也不会信仰一个只会赐下『小戏法』的神灵。所以祂们的信徒只能依靠坑蒙拐骗,拐到一个是一个。
因为没有足够的信仰锚定,只能依靠吞吃人牲血食来维持,渐渐墮落成邪神。信徒也成了邪教徒。
其实这些『毛神』才是占据了大多数。
只有凤毛麟角的神祇才鸿运齐天,抢占到大道法则,凝聚的权柄足够重,能够赐予信徒主教级以上的神术。这样的神可以称之为正神。
在神国时代,这样的正神一般都是七神的从神,被赋予了各司其职维护神国秩序的职责。
雷神、雨神、风神等负责气象司,春神、丰收神就职农业部,福神、寿神负责礼部……另外还有负责领军战斗的军神、雷霆神、弓神、枪神之类。
神国的七司、二十四部,最高层的司长和部长无一不是正神,听命於神国的七位监国圣座。
眾神之主、圣皇伊米尔已经数万年不理国事,神国都是七神在打理。
至於其他不服管教,不愿服务於神国的神灵,只能找个僻静处躲个与世无爭。但凡侵扰了神国的子民,无论是正神还是毛神,都成了七剑下破碎的神格碎片,被打造成了一件件圣物。
可是那无比光辉,谁都不怀疑会永世存在的神国仅仅延续了万年的时间,在圣皇伊米尔离开后,七神隨之陆续离开,之后的短短几百年的时间就分崩离析了。
失去了神灵的国度,脆弱的如同泡沫。
以至於如今的人已经无法想像当年的神国光辉,只以为是神话故事。
神灵的权柄强弱,在圣术的数量和质量上就能够很清楚的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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