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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公寓事件(四)(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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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不拆除,尸体见不着天日。

即便把厉鬼打散,也难保此地多年来的怨气不会再次凝结成更麻烦的存在。

可是如果拆除,所影响的不仅仅是普通老百姓……

这里不便说清楚,明者自明。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驱散公寓的住户。

用时间慢慢磨掉厉鬼的怨气,然后找个适当的机会再拆楼。

原本那段时间,黄经理背后的人来找我,就是准备让我先打散厉鬼,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把楼拆了,彻底隐瞒这件事。

可惜那时新平镇在一夜之间爆火,游客们络绎不绝。

就连淡旺季都没有非常分明,所以压根儿就没有机会偷偷拆楼。

如果现在去到这里,依旧会看到用铁皮围起来的废楼。

而当初的我也没能完全处理这件事。

在我从德宁公寓出来之后,我本来是打算和黄经理说清楚,这个厉鬼想要彻底解决,就必须拆楼。

但我上车后还没开口,黄经理便告诉我,我的任务只需要打散这个厉鬼即可。

我问黄经理,打散之后这个楼拆不拆。

黄经理告诉我,整个公寓他们并不打算拆除。

他们打算在原有的公寓结构上改成商铺、超市等多元一体店。

话到这个份上了,我自然也就明白了。

但当天我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我所考虑的,则是后续的事情。

正如我之前所说,我担心的是后续凝结出新的麻烦。

而正在我考虑的第二天,第二个委托人找上了门。

他的情况我不能写出来。

总得来说,第二个委托人的请求便是让我解决他所遇到的一些鬼事。

而这些鬼事,就是德宁公寓的那个厉鬼在作祟。

第二个委托人上门,倒是给了我一个很好的托辞。

于是我找到黄经理,明确的告诉他,他们的委托我不接,但封印我会加固。

经过我和作为传话筒的黄经理几番交涉,黄经理背后的人也终于同意了我的方案。

看到这里,一定会有很多读者感到非常疑惑。

害了人命的厉鬼为什么不打散?

即便打散了,也不一定会有更麻烦的存在出现吧?

即便有,那也需要时间的吧?难道不能趁着这些时间,找机会把楼拆了彻底解决嘛?

这些问题的答案在书中不太好说明。

如果硬要解释的话,只有“博弈”二字。

当然,这里的博弈不是我和厉鬼的博弈。

是黄经理背后的开发商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博弈。

更是相关部门与最高等级地区部门、人与人之间利益的博弈。

而我也好,或者说将来彻底解决这件事情的同行也好,都是这场博弈中的工具。

于是在我的安排下,第二天晚上我在一些人的“陪同”下,再次踏进了德宁公寓。

这次我不再是探路,而是在原本的封印上加固了一层。

厉鬼再次被完全封印,自然也就解决了第二个委托人所委托之事。

至于黄经理背后的开发商,也与某些关系协商出了一个新的规划。

那就是把德宁公寓附近一块空地进行开发。

当然,新规划的妥协也离不开那位钉子户的坚持。

这些就与我无关了。

封印重新加固,这座废弃的公寓暂时没有了危险。

但如果半夜,在没什么人的时候,即便是路过这座废弃公寓的楼下,都会有一双眼睛在死死地盯着你,盯到你浑身发毛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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