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意外的访客。(2/2)
沙瑞金点了点头:“那就好。
记住,无论合作方怎么变,我们自己的目標不变——学会技术、培养队伍、守住底线。”
老杨郑重地应下。
当天晚上,他给施密特回了一封邮件,只有一句话:“施密特博士,无论您在哪里,汉东的大门永远向真诚的朋友敞开。”
五月二十號,省纪委收到了一份特殊的报告。
报告来自某市纪委监委,內容是关於一名副处级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出现的失误调查。
事情不复杂:这名干部在负责一项“標准地”试点项目时,为了让企业儘快开工,在土地平整尚未完全达標的情况下,先行发放了施工许可。
后来,因为连续暴雨,土地出现局部沉降,虽然没有造成安全事故,但给企业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按照常规,这种情况可以定性为“违规审批”,给予纪律处分。
但调查组在深入了解后发现,这名干部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企业承诺会在施工过程中同步进行地基加固,而且合同里有明確的违约责任条款。
他是在权衡之后,为了抢工期、保项目,才做了这个决定。
更关键的是,这个决定,是在当时市里主要领导“全力服务项目建设”的要求下作出的。
事后,那位主要领导调走了,留下他一个人面对后果。
报告末尾,调查组提出了一个疑问:这种情况,是否適用容错纠错机制
报告送到了田国富案头。
田国富看了很久。
他想起林惟民说过的那句话:“容错,不是不追责,是把该追的责和不该追的责分清楚。”
他拿起电话,打给了林惟民。
“书记,有个案子,需要您定个调。”
他把情况简要匯报了一遍。
林惟民听完,沉默了几秒,然后问:“他个人有没有谋私利”
“没有。”
“是不是明知故犯”
“不是。
他是基於当时掌握的信息,作出了一个他认为正確的判断。”
“造成重大损失了吗”
“经济损失有,但企业已经通过合同条款追偿了大部分。
安全事故,没有。”
林惟民说:“那还有什么可犹豫的”
田国富说:“但程序上,他確实违规了。
按照规定,土地平整不达標,不能发施工许可。”
林惟民说:“国富同志,容错纠错机制,就是用来解决这种『程序合规』和『实质合理』之间的矛盾的。
如果所有改革都要等到程序完全合规才动手,那改革永远启动不了。”
他顿了顿,语气放缓:“我建议,这个案子,可以作为容错纠错的典型案例来办。
结论可以这样写:该同志的行为,属於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且未谋私利、未造成重大损失,符合容错情形。
但也要指出,今后类似情况,应在程序合规的前提下探索,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田国富听完,说:“明白了,书记。
我按这个思路处理。”
放下电话,田国富在笔记本上写了一句话:“容错,不是给错误找藉口,是给改革留空间。”
五月二十五號,一个意外的访客,来到了汉东。
是那位退休多年的方部长——就是侄女婿涉足那家可疑自媒体的老领导。
他没有提前通知任何人,只带著一个老秘书,坐高铁从北京回来,住进了省委招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