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5章 谈判(1更)(2/2)
第二天看新城影视基地,他对已经搭建的民国街、棚內设施频频点头。
第三天,谈判正式开始。
谈判地点设在市政府涉外会议室。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长条桌,一侧是林州团队:陈青、邓明、欧阳薇、严骏,以及文旅局长、法律顾问。
另一侧是法方团队。
寒暄过后,弗朗索瓦开门见山:“陈市长,林州的硬体和氛围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但我们有一些顾虑。首先是古城的保护条例非常严格,我们的拍摄可能需要一些灵活性,比如临时架设灯光、小幅度的场景调整……”
陈青听完翻译,微微一笑:“弗朗索瓦先生,古城的保护条例,保护的正是吸引你们来的独特风貌。如果为了拍摄而破坏它,那就本末倒置了。不过,我们愿意在绝对保护的前提下,提供一切技术支持——比如用更先进的无线灯光设备,用数位技术辅助场景延伸。我们的技术团队可以和你们对接。”
法方技术总监和选片人低声交流了几句,点了点头。
“第二个问题,”法律顾问开口,“关於影片版权和后续收益。按照惯例,电影节期间展映的影片,组委会享有一定的宣传和发行优先权。我们希望这一点能在协议中明確。”
陈青看向己方法律顾问。
顾问立刻用英语回应:“我们可以討论优先权的范围和时限。但必须明確,所有版权归属仍遵循创作者与电影节原有的协议。林州作为举办地,希望得到的不是版权分成,而是合作培育本地影视生態的机会——比如,获奖影片能否考虑与林州本地团队合作开发衍生短剧电影节能否在林州设立常驻的『亚洲青年电影人工作坊』”
这话让法方有些意外。
他们见过太多城市只想要“举办电影节”这个名头,而林州想要的,似乎是更长远的“產业造血”。
弗朗索瓦饶有兴趣地看著陈青:“陈市长,你们的眼光很长远。”
“电影节只有一周,但林州的发展是长久的。”陈青平静地说,“我们希望这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合作,而不是一次性的租赁场地。”
谈判进入拉锯。
从场地费用到安保標准,从媒体报导权到本地誌愿者培训,一条条、一款款地抠。
严骏负责记录,手指在键盘上翻飞,同时还要不时低声提醒陈青某个条款的背景信息。
中场休息时,严骏在茶水间遇到法方的华裔翻译。
对方是个三十多岁的女性,小声用中文说:“你们这位陈市长,很厉害。法方来之前做了很多预案,没想到你们提的要求比他们想的还深。”
严骏笑笑:“我们市长常说,要么不做,要做就做扎实。”
下午的谈判焦点集中在“本地团队参与”上。
陈青坚持,电影节的製片助理、场务、在地联络等岗位,必须拿出一定比例僱佣和培训林州本地人。
法方起初以“专业要求高”为由推脱,陈青则拿出了“古城光影”团队的作品集和正在进行的“影视服务人才培训计划”方案。
“专业可以培训,但机会必须给。”陈青態度温和,但寸步不让,“这不仅是为了就业,更是为了让电影节真正融入这座城市,而不是飘在天上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