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四月四日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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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祸开始了——乌洛斯特人进城了。
这件事在歷史上只用了一句话来记载,但亲身经歷过那一夜的人都知道,这几个字的背后是一片无边无际的血海。
一开始只是拿著通缉令声称要抓捕反乌洛斯特分子,但事情很快就演变成了不讲道理的大屠杀。
他们见人便抓,有財便抢,稍有不顺,便加以刀兵。
若有人依託房子坚守不出,则淋上火油,付之一炬。
那些曾经在上层区趾高气扬的贵族老爷们,此刻像受惊的兔子一样蜷缩在自己的豪宅里,听著窗外的马蹄声和枪声,祈祷著太阳快点升起。
惨烈的状况甚至蔓延到了上层区——直到那个男人的出现。
诺亚。
为了追杀诺亚,所有的部队都水花一样撒了出去,只留下少量的司令部和警备部队。
底层民眾这才敢慢慢探出头来,收集食物,掩埋尸体,准备好更加长期的躲藏。
这种短暂的寧静一直持续到那声惊天动地的爆炸——战斗就在不远的地方进行。
星穹学院已经关门並宣布了戒严,那些曾经体面的教授们此刻正躲在高塔的地下室里,用沙袋堵住了每一扇窗户。
教会將自己的门窗钉死,神像前的蜡烛无人更换,一根接一根地熄灭。
民兵们聚集到城堡准备长期作战,他们的武器大多是生锈的长矛和猎弓,以及受潮的黑火药。
多么漆黑、阴沉的一个夜晚。
月亮被厚厚的云层吞没,星星也躲了起来,连平时在街角彻夜不灭的煤气灯都熄灭了——那些灯柱里的煤气罐早被流浪汉们偷去卖了。
笼罩在整片大地里,只有细密的雨声。
整个王都都是黑漆漆的一片,底层民眾都知道——在这样的夜晚,最好是躲在家里,千万別点灯。
屋子得是黑漆漆的,越黑越安全——灯光会將乌洛斯特人如同飞蛾一样吸引过来。
上城区也是,所有的窗户都掛著窗帘,百叶窗也紧闭著不见一点亮光。
偶尔有一两声婴儿的啼哭从某扇窗户里传出,隨即就被一只手匆忙捂住,只剩下断断续续的呜咽声。
表面上看来,这些人家好像都在做著甜蜜的梦,但实际上,那些简陋的小屋里所有人都一夜未眠。
家家的人们都穿好衣服,挤在一间屋子里,准备应付即將到来的灾难。
男人们握著菜刀和擀麵杖守在门口,女人们抱著孩子缩在最里面的角落,老人们闭著眼睛低声祈祷,嘴唇翕动著,念出那些被遗忘已久的神名。只有不懂事的小孩们,在他们的母亲怀里静静地酣睡,梦见糖果和玩具,梦见阳光明媚的下午,梦见那些永远不会再回来的日子。
就是在这样的夜里,还是有人在外面奔走。
雨下了起来,路上全是泥泞,像一条灰色的带子。
角虎是被一阵激烈的喧闹声吵醒的。
他刚才做了个噩梦,梦见自己被不知道哪里来的小鬼掐住了喉咙。
那小鬼浑身漆黑,没有眼睛,没有鼻子,只有一张布满利齿的大嘴,正咬著他的脖子吸食他的血液。
他拼命挣扎,想要呼喊,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只能感觉到自己的生命正在一点一点地流失。
他无论如何也不能將其扒拉下来,就像他无法扒拉下自己的影子。
直到他醒来的时候,仍不能將那个小鬼击退。
等他醒来的时候,他才发现是自己喝的太多了,喉咙里堵著无意识呕吐出来的胃容物。
他们白天从酒厂里滚出一桶桶的啤酒,不自觉地就喝得有些多。
角虎抬起头来,发现是布鲁克斯將他叫醒的。
布鲁克斯是乌洛斯特的队正之一,曾经是一名水手。
他壮的好似一头狗熊,身体从面孔到脊背,从脖子到脚后跟每一寸皮肤都纹满了纹身。
角虎和他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从未见过有比兽人还要强壮的人类。
第一次见面时他们打了一架,角虎用石头大剑砸碎了他三根肋骨,他用军刀在角虎肚子上开了道口子,肠子都流出来半截。
两个人躺在地上喘了半天气,然后同时笑了起来,从此就成了过命的兄弟。
“起来了你这蠢货。”布鲁克斯一面喊一面摇他的肩膀:“殿下的命令已经下来了。诺亚抓到了,该动手干活了。”
角虎慢慢地坐了起来,胃酸烧心给他带来一阵胸闷感。
“什么叫该动手了”
他晃了晃宿醉的脑袋。
“当然是去杀人了,你还在这里问东问西的不想要力量了”
“诺亚和多洛莉丝公主都已经找到了,炼狱之书也拿回来了,今晚將是彻底的狂欢。”
他们说的“力量”自然是真正的战士仪式——阿尔伯特承诺过,杀满1000人还能往上走4级——当然是假的。
但角虎不在乎,他从来就不是为了什么力量,他杀人只是因为他喜欢。
自古兵过如梳,匪过如篦,这些兵痞们对顺手杀个人毫无心理负担。
事实上整个世界都是这样——哪怕是21世纪,也只有少数几个国家的士兵能做到秋毫无犯,美军基地还每年批量製造lt;icss=“inin-unie003“gt;lt;/igt;lt;icss=“inin-unie015“gt;lt;/igt;案呢。
角虎向外看去,外面的骑兵们已经列队完毕了,明火执仗,盔甲鋥亮。
今晚的目標是上层区。
那些贫民窟的贱民实在是没什么好抢的,就连能看的女人都没几个,只能杀了了事,实在是败人兴致。
但上层区就不一样了。那些养尊处优的贵族老爷太太们,家里隨便翻翻都能找出一堆金幣,更別说那些细皮嫩肉的小姐们。
角虎舔了舔乾裂的嘴唇,觉得喉咙里又烧了起来。
布鲁克斯早早在这片城区设置好了岗哨,堵住了每一个主要的出口。
每一个岗哨口都架起了大量的火枪队,防止那些养著私兵的贵族们狗急跳墙。
如果他们想要突围,就用这些铅弹来迎接他们。
当然,就算是有也不会太多,毕竟私兵真的是很花钱的玩意,养一个私兵的钱能养三个小三。
角虎见过那些贵族老爷的私兵,一个个穿得花里胡哨的,帽子上的羽毛比鸵鸟还长,靴子比姑娘的脸蛋还光滑。
但真要打起来,估计连地狱帮的混混都打不过。
一切都准备就绪之后,角虎就和布鲁克斯一齐跨上马。
大队沉默中开拔,队伍最前面是布鲁克斯,后面则是角虎和布鲁克斯的副官。
后面则是沉默的骑兵队以及一堆只能步行的地狱帮帮眾——他们是作为炮灰和后勤人员存在的。
他们很快就走到一家三层豪宅的门前,布鲁克斯拉住了马韁绳,那匹细腿的灰色騍马不住地踩著路面的石头。
“夜风正好,我们就打这里开始吧!”
说著,布鲁克斯吹了一声口哨,就跳下马来。
他的靴子踩进一个水洼里,溅起的泥水弄脏了裤腿,但他浑然不觉,只是仰头打量著面前这栋气派的宅子。
三层高的白色建筑,每一扇窗户都镶著彩色玻璃,在火把的映照下折射出斑驳的光影。
门楣上还有一块烫金的家族纹章,那是一只展翅的鹰。
真不错啊,看起来是富贵人家呢。
“喂,弟兄们,下马吧!好戏就要开场了,”他对他后面的骑兵队解释说:“不过,弟兄们,这可是上流人家,做事要温柔些,儘量不要沾血,以及,有好看的女人必须我和角虎兄弟先选!明白的吧”
周围的人都笑了。
布鲁克斯走到那紧锁著的铁门跟前,使劲地踢了一脚。
门一动也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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