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回:轩椑接到悬赏令,横抱公主朝西去(2/2)
家族:布鲁赫家族
身份:布鲁赫亲王之女,血族公主
简介:一个很可爱的孩子,有公主病,但又非常温柔,有点傲娇,但又不失优雅,有点小污,喜欢二次元和COS,从小就是爸爸妈妈的贴心小棉袄,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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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我很奇怪这个‘简介’到底是谁写的?”轩椑有点懵。
“看样子应该是她男朋友吧。”慕容雅说道,“我不认为父母可以这么了解自己的孩子。”
轩椑心中暗道:“那是因为你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女儿控’这样的团体存在。”
随后说道:“不管怎么样,还是先完成委托吧,最后一次见到她的地点是在”
轩椑看了看线索,不禁一愣:“是在隔壁的F城?这么说的话,她应该一直往东走吧。”
“你们是在说我吗?”一个美妙的声音出现。
“就是你呀!血族小公主。”轩椑边说着边转过身来,“波莉娜布鲁赫!”
现实中的波莉娜布鲁赫比照片还要美,美中不足的是皮肤惨白,没有一丝一毫的血色,否则就完美了。
轩椑见过的美女也算是不少,波莉娜布鲁赫只能算是上流中级,再加上一颗清心,自然不会有什么别的感觉。
对她,不会是对一个美女,而是像对一个生物。
这就是现在的轩椑对陌生人的态度,对方只是一个生物,和万物生灵只见相平等的生物。
“你会说德语?”波莉娜惊道。
虽然吸血鬼不是任何一种动物,但毕竟是一种生物,所以“聚兽”还是与效果的。
“喂,布鲁赫。”轩椑说道,“既然你自己送上门儿,那我们就只要把你送回去了。小雅,给雇主打电话。”
“好。”慕容雅答应了一声。
“好啊!”波莉娜微笑道,“给他打电话吧,如果你能打得过我的话!”
“喂?请问是迈克布鲁赫先生吗?”轩椑打电话道,“是这样的,我们接到你发起的悬赏并找到了你女儿恩,我在S国的A城B村什么?您不方便?”
轩椑皱着眉头看了看旁边被他用七十二变之定身定住身体的波莉娜布鲁赫。
“哦我知道了。”
轩椑挂下电话,长叹了一口气,对着波莉娜伸出手说道:“解!”
将定身解除,道:“布鲁赫,你爸说他没空,让我们照顾你一段时间。”
“哼!明明没空管我,为什么还要找我!”波莉娜很生气,这种情况还是头一次见到,“既然如此,我就只好勉为其难的跟着你们了,要是照顾不好我我可是不会让我爸给你们钱的。”
“呵呵。”轩椑说道,“你以为这种事情我们以前没做过吗?”
“什么?”波莉娜问道。
轩椑道:“以前也有过这样的情况,由于离的太远,让我们给予保护,可能是看我还是个少年的样子,不相信我有能力把对方送回去吧,以为我只是打架厉害的家伙,而那些人,可都是被我一个一个亲自送回家的!”
“所以”波莉娜的脸色有点难看。
轩椑笑道:“我已经决定了,把你送回家。小雅,布鲁赫家族的驻地在哪儿?”
慕容雅说道:“在奥地利的维也纳。”
“好嘞!定!”轩椑伸出右手食指又将波莉娜的身体定住。
“走咯!”说着便将波莉娜扛了起来,而孙柳儿则是坐在了波莉娜的背上。
“那个哥,这个动作好像不太好啊,她会不舒服的。”慕容雅说道。
“诶?说的对哦。”轩椑道,“还是换个姿势吧,不然的话说不定他爸不给钱呢。”
说着他将波莉娜放了下来,又横抱在胸前,孙柳儿继续坐在他的右肩上,轩椑说道:“好!我们走!”
血族是没有体温的,他们喝下去的血都凝聚在身体的中心,以保持生命,因此皮肤是惨白色的。
他们没有心跳,没有呼吸,轩椑能非常明显地感觉到,波莉娜的身体是冰凉的,血族是被帝君诅咒的人。
血族始祖为该隐,帝君用亚当的一根肋骨创造出了夏娃,生了两个儿子。
该隐,亚当和夏娃的长子,他是个农夫,和牧羊人弟弟亚伯共同生活。
有一次两人照例向帝君献祭,由于亚伯畜牧之便,奉上的是丰盛的肉食。
该隐的小麦便招来帝君不满。
该隐愤而谋杀了弟弟,翌日,帝君问该隐他弟弟哪里去了,他辩称不知。
帝君怒道:“狡赖!你弟弟的冤魂向我哭诉你的暴行,所以你得接受我的惩罚!”
该隐于是向帝君求饶,但是帝君说:“不,我不会杀你,我知道你以后一定会被人唾弃,所以我给你一个记号,人人都会折磨你,但不杀你,让你永世受到诅咒!”
就这样该隐变成了一个吸血鬼,但和莉莉丝不同,他无法利用鲜血产生的力量来产生强大的力量供己使用,吸血只是为了生存,所以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血族。
后来,该隐流落到红海附近,遇到了因不满帝君而跳红海的夜之魔女莉莉丝,她本是和亚当一同创造出来的,但因不满男上女下的关系,而离开伊甸园,同时也是撒旦的情人。
莉莉丝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女巫,其战力与太乙金仙相媲美,她教会了该隐如何利用鲜血产生的力量来产生强大的力量供己使用,而让该隐以及整个吸血鬼家族得到了更加强大的力量,该隐本人也是有太乙金仙的实力。
他与莉莉丝亦师亦友,共同生活了下去。
在孤独的驱使下,该隐创造了三个第二代的吸血鬼,因诺奇、希拉和爱兰德。
而它们产生了该隐的十三个孙子。
他们建立了十三个大氏族,后来叛变并灭了第二代吸血鬼。
而第三代号称拥有能与神相媲美的力量。
可笑,帝君可是太真的等级,而第三代吸血鬼不过是太乙散仙罢了。
血族喜好吸食鲜血,他们皮肤苍白,昼伏夜出,在血族的朋友危难时,他们愿意奉献出自己的鲜血,唤回对方的生命。
血族的血具有魔力,如果吸食同伴的血,可能会附带记忆的片段。
血族的服装呈现中世纪风格,而哥特风格也主要呈中世纪风格,所以血族的风格也基本成了哥特风格的代名词。
但在十二一世纪的现代,很多血族都穿上了现代的衣服,因为避世,他们要伪装成人类,而且在人类世界工作的血族都是值夜班者。
他们是异族,而且不能接触阳光,因为他们的身体死了,但心还活着。
他们喜爱阳光,但只能做着卑微而永恒的白日梦。
但他们绝对不会想到,会有一个大罗金仙将他们拯救,使他们进化。
使他们能够接触他们最喜欢的阳光;使他们能够像人类一样在阳光下奔跑。
也不知轩椑能否将波莉娜顺利送回家,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