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灵魂伴侣(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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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基石契约》的讨论开始时间略迟,营地的《事务契约》和《操守契约》也在八月期间进入了讨论起草阶段。
因为《基石契约》的讨论小组没有让大多数老主官参加,老主官们、特别是在营地的“九天干”及“九天干二代”:李大戊、李庚、李壬、李癸难免对《基石契约》的讨论比较关注,这种关注通过李三丁反馈给了我。
于是为了避免发生矛盾、也是为了加快营地制度化建设的步伐,我们同步开展了《事务契约》和《操守契约》的内容讨论。
除我之外,《事务契约》的讨论组由李大戊担任常务副组长的角色,主要参与人员包括李三丁、“二弟”、蒯韬、萧仰、阳成注、班回、廖涣、朱邑、乌乾和庄睿儿。
虽然《事务契约》是对营地未来工作开展最直接的指导手册,但《事务契约》的讨论组是最务虚的,原因很简单:大部分一线主官这时候并不在营地,没有一线主官参与这个讨论,这个讨论就不可能真的能指导一线工作。这个讨论组的存在意义仅是梳理《事务契约》的大框架,以提高各条线一线主官回来后的讨论效率。
相比《事务契约》,《操守契约》的讨论组则更加务实。除我之外,这组的常务副组长是李壬,李癸、李庚、徐昊、徐典、张剥、“二弟”和庄睿儿是这组的主要组员,干妈义姁和无姤姐也被我拉进了这组的讨论群。
并没有参加《基石契约》讨论、但在《操守契约》讨论组的人中,李壬、李癸、李庚是比较偏向《操守契约》照搬旧军规并加入经济处罚条款设置的。李壬还提出类似大汉的“爵位赦免”制度;李癸也提出了类似大汉的“议罪银”制度;李庚更是主张照搬旧军规和“十诫”,从严对待业务干部可能的犯规。
我知道没法跟他们解释透《基石契约》的精神,只能一边授意“二弟”、徐昊、徐典相对柔和的与这三个老团队的骨干提些新的、更符合营地发展的思路,同时让干妈义姁、无姤姐和庄睿儿充当“和事佬”。特别是李庚,在李己不在、我不跳出来的情况下只有干妈义姁能镇住他。
从讨论过程和争论激烈程度而言,《操守契约》比《基石契约》讨论组的对立气氛更浓,其关键原因是“九天干”中的“老三位”并不理解、跟他们也很难说得通《基石契约》的精髓。
简单来说就是:从根本上讲,我希望的《操守契约》约定的是所有业务人员的“底线操守”,即逾越底线才要遭受重大处罚。而“老三位”理解的《操守契约》是类似儒家圣人约束弟子的“德行规范”。同时他们也有和儒家一样“严于待人、宽于律己”的倾向,也就是希望加入类似“爵位赦免”、“议罪银”的条款。
另外,在听说了二次估值后核心管理层会配置“身股”的风声后,李庚就特别盯着“身股”授予者犯规怎么办的问题。他的想法是:“身股”授予者犯规就要没收身股、没收在营地的一切所得并除籍甚至杀头,对此“二弟”直接怼他说他有“杀人癖好”。
在《操守契约》的讨论中我真的意识到“思想认同”并不是什么时候、跟什么人都能做到的。但是为了保障李家军老人的既得利益、不要让我显得“无情无义”,我还是一直没有下场直接去扭转风向,而是任他们争执。
不过好在老丘八们的脑子还是比较单纯、一根筋的,在“二弟”承担了“唱白脸”做坏人的角色后,庄睿儿承担起了“唱红脸”的角色。在干妈义姁和无姤姐组局、庄睿儿的沟通下,一些我不便直接跟“老三位”说的话被委婉的、不以“主帅授意”的角度传达给了“老三位”。让他们慢慢理解了《操守契约》的主要目的。
首先,《操守契约》不宜过紧、过苛刻。因为商战不是士兵作战,想有好结果就需要职业经理人的主观能动性,但是聪明人都是趋利的,《基石契约》保障他们的利益受保护、《事务契约》告诉他们怎么和团队做到利益一致,而《操守契约》是约束他们犯规的底线,所以如果《操守契约》中出现很多“剥夺身股”、“取消提成”、“追回已分配收益”等字眼的话,就会让职业经理人觉得《基石契约》和《事务契约》根本不能保障他们,从而心生嫌隙。
其次,《操守契约》从根本上讲类似大汉的《九章律》,是刑律。刑律不是用来约束每个人道德底线的。很多时候,“二弟”、蒯韬(庄睿儿故意拿这俩人举例)这种贪财好色的人同时也是能帮营地赚大钱的人,我们去约束他们道德底线的结果要么是让他们心里不爽了躺着、要么是把他们逼走,对营地没有任何好处。
再次,《操守契约》不能过分体现老团队、老资格被照顾。对老团队、老资格的照顾就如“主帅”授意下庄睿儿最近的一系列让老团队、老资格者能多接工作、多拿提成的运作,是绝对不适合写进《操守契约》的。而且,“老兵营”本来也没有谁有“爵位”,“夺爵抵罪”的制度没法效仿。
最后,《操守契约》要体现“主帅”在《基石契约》原则中的“道本”精神,即仅约定底线规则。“剥夺身股”、“取消提成”、“追回已分配收益”等字眼不宜出现,但是可以借鉴“议罪银”制度的优势,将罚没改成“处罚其造成损失的若干倍”这种“既尊重其私产也处罚其错误”的措辞。对于严重违反约定者也不宜提血腥的词汇——商人不是军人,胆子小。可以笼统的提“对于违反‘十诫’精神的行为以‘十诫’及旧军规论处”即可。
经过庄睿儿的圆融沟通,“老三位”算是基本理解了《操守契约》的作用,但是李庚还是建议“处罚其造成损失的若干倍”应该以“十倍起”,不然不足以威慑“有异心者”。因为这并不影响《操守契约》的大方向,最后相关处罚规则也确实按照了李庚的思路来。
在对《操守契约》的条款议到思路初步一致后,我对意向中未来营地《操守契约》稽查班子的李壬、李癸、李庚、郦无姤、徐昊、徐典、庄睿儿七人普及了《操守契约》稽查执法的思路。
这个思路是依照我向“皋陶法者”栾移石学习的执法精神来的,其核心有六点:疑罪从无、谁主张谁举证、过程正义、程序法定、令状约束(侦查期间无充分证据或嫌疑人逃跑的预判不能随意限制嫌疑人自由)、非法证据排除。
这个思路其实在李壬、李庚找蒯韬麻烦时我曾经提过,徐昊、徐典、庄睿儿应该是第一次听。曾经听过的人未必真懂,徐昊、徐典能听懂也没深刻体会,庄睿儿是真的听懂了也有深刻体会——因为在她心目中,她全家的死就是一次违背了“皋陶法六义”的“枉法执法”。
在我提出“皋陶法者”的“六大执法原则”后,庄睿儿对我的崇拜达到了新的高度。这之后更加努力的为我出谋划策和做好一切工作。因为她和“二弟”是三组讨论都要参加的人,她的日常工作也很多,从八月头上开始她每天没有早于次日子时能睡觉的,也从不对我发牢骚或者对工作有丝毫怠慢,直至九月中旬《基石契约》第一稿完成,《事务契约》和《操守契约》的框架落实。
九月中旬,那是一个挺清冷的秋夜。在“乌石塞”公廨忙到亥时的我正打算回去休息。
正当我要熄灭公廨的油灯,庄睿儿一个人跑了进来。她应该喝了点酒,脸有点红——以前她是滴酒不沾的。
以往这个时候他来找我,至少会有徐家三兄妹中的一人陪同,这次她一个人就跑来了。
“你喝酒了?”我微笑道,“也是!你最近真的挺疲劳的,喝点酒好睡觉!”
“是啊!契约都搞差不多了。”庄睿儿说着将一瓶汉商拿来贩卖的清酒丢在了我公廨的桌案上,道,“还是我家乡的这个‘琥珀清’比蒲桃酒好喝!”她面色微红,说话舌头也不特别利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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