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重生 > 开局猎杀熊瞎子,我称霸鄂伦春猎场 > 第2章 吃饱

第2章 吃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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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足躺了半小时,林重才缓过劲儿来。

看着身上已经没了气息的熊瞎子,他咧咧嘴,总算是有吃食了。

也得亏他上辈子经验丰富,熟知各种动物的弱点,加上这头熊瞎子受了伤,没了一条手臂,不然他肯定要挂在这里。

费力的挪开熊头,他爬起来,检查了一下伤势。

万幸,除了一些皮外伤,并无大碍。

仰头看了看天色,已经过了晌午。

必须抓紧时间,不然一旦天黑就难回去了。

他抓起匕首,开始对熊瞎子进行分肢。

这么大一头畜生,光靠他一人,肯定是带不回去的,只能选择一部分。

熊身上好吃的地方无疑就是熊掌。

其中又以右掌最美味。

因为熊瞎子喜欢吃蜂蜜,常年都拿右手去掏蜂蜜,时间久了,都腌入味了。

而恰好这头熊瞎子剩下的手臂,就是右手。

刺啦!

皮毛被割开,新鲜的热血冒着热气。

林重熟练的割下了熊瞎子的一整条手臂,随后又用积雪,对剩余的部位进行掩埋。

这冰天雪地,就是个天然冻库,倒不至于担心肉坏掉。

主要是掩盖伤口和血液,免得被其他动物啃食。

回头再找机会,拖回家去。

这么大一头熊瞎子,可不能浪费了。

做好善后,林重便扛着熊臂,深一脚浅一脚的朝家里赶。

鄂伦春族是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和黑龙江,林重所在的族群,有一百来户,五百多人口,组成了大型村落。

木梁建筑的房屋,鳞次比节,许多人家都养了猎犬,山羊之类的家畜。

但林重的家却在最边缘。

下放到这里的知青本来就少,所以没有知青根据点。

当初他过来的时候,族长就把他安排在了一座废弃的小木屋。

后来做了倒插门,住在孟春花家。

昨天离了婚,就又搬了回来。

林重到家的时候,天刚摸黑。

老远就看到两道瘦弱的身影,趴在门口左顾右盼,面色焦急。

“向东,文娣,我回来了!”

“哥!”

“大哥!”

两个小家伙一个激灵,撒丫子就跑上前,一人抱住了林重的一只大腿。

其中男孩大概七八岁,短平头,身上的衣服打扮不定,凑不出一件完整的。

女孩只有五岁,鼻子冒着鼻涕泡,头扎两个辫子,小花袄洗的发白。

正是林重的弟弟林向东和妹妹林文娣。

“哥,你可算回来了,还以为你出啥事了呢!”

“大哥,以后不要进山,太危险了!”

“我能有啥事,瞅瞅,哥给你们带啥回来了!”林重肩膀一抖,把熊臂甩在了地上。

“呀!毛毛虫!大哥,这是大毛毛虫吗?”林文娣吓得往后退了几步,又怕又好奇。

“熊掌?!”林向东却是眼睛一亮,“文娣,你懂什么,这是好东西,今晚我们有肉吃了!”

“哥,你也太厉害了吧,打着熊瞎子了?!”

“臭小子,知道的还不少嘛!”林重笑骂一声,“别站在外面,冷,赶紧进屋,哥给你们做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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