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开庭(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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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当事人要求离婚,不仅是结束一段痛苦的婚姻,更是为了拯救自己和女儿的人生。她要求获得女儿丫丫的抚养权,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这不仅是对其过往付出的补偿,更是对其未来生活的基本保障,也是对家庭暴力行为的一种法律惩戒。”
轮到被告方发言时,李斌在律师的示意下,试图做最后陈述。
他抬起头,看向周小燕,努力挤出悔恨的表情,
“小燕,我知道错了,我那天就是喝多了,一时糊涂!我真的没想过要杀人,我就是想吓唬吓唬你,让你回家,我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你看在丫丫的份上,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们好好过日子,行不行?我以后赚钱都给你,我再也不去赌了!”
他的话语苍白无力,甚至带着一丝表演的痕迹。
周小燕听着这些话,曾经或许会心软,会犹豫,但此刻,她脑海中浮现的是无数个担惊受怕的夜晚,是女儿恐惧的眼神,是婆婆恶毒的咒骂,是脸上火辣辣的疼痛。
她紧紧攥着拳头,强迫自己保持冷静,目光坚定地看着法官,丝毫没有回应李斌的乞求。
李斌的辩护律师则主要围绕情绪失控、初犯、愿意悔改以及希望维持家庭完整来辩护,试图淡化家暴的严重性和长期性,并对财产分割和精神赔偿提出异议。
然而,在贺芝芝出示的铁证面前,这些辩护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法官在认真听取双方陈述、仔细审核所有证据后,进行了休庭合议。
再次开庭时,法官敲下法槌,开始宣读判决书,
“本院审理认为,原告周小燕与被告李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被告李斌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身心健康,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鉴于被告有严重家庭暴力行为,且长期不顾家庭,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婚生女丫丫由原告周小燕抚养更为适宜,被告李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2000元,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止。”
“关于财产分割,现有夫妻共同存款由原、被告各分得一半,双方婚后购买的房产一套,鉴于该房产是原告及女儿的主要住所,且被告对婚姻破裂存在重大过错,判归原告周小燕所有。”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精神痛苦,原告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酌情判定被告李斌支付原告周小燕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30000元。”
法官的声音清晰而有力,每宣读一条,周小燕的心就更安定一分。
最后,法官补充道,“另外,被告李斌涉嫌持刀行凶、暴力袭警一案,已由检察机关另案提起公诉,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将依法由刑事审判庭另行判决。”
法槌落下,一锤定音。
“赢了!我们赢了!”周小燕转身抱住贺芝芝,激动得泪流满面。
贺芝芝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轻轻拍着她的背。
旁听席上,唐甜和周秉相视一笑。
李斌则像被抽走了脊梁骨,瘫坐在被告席上,脸色惨白。
走出法庭,阳光灿烂,周小燕感觉压在身上多年的大山终于被移开了。
她紧紧握着贺芝芝和唐甜的手,哽咽着说,“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要是没有你们,我真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
贺芝芝微笑着扶了扶眼镜。
“这是你应得的,以后带着丫丫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