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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林父林母被抓(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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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屁!她就在这儿上班!你让她出来!”

李经理说:“她辞职了。刚办的离职。”

林母愣住了。

“辞职了?”

林父在旁边说:“你骗谁?刚辞职?哪有这么巧的事?”

李经理说:“我没骗你们。她真的辞职了。你们要是来找她,来错地方了。”

林母还是不信。

“你把她藏起来了是不是?让她出来!”

李经理懒得再跟她废话,直接拿起对讲机。

“保安,18楼,上来一下。”

林母一看他要叫保安,更来劲了。

“叫保安?叫啊!让保安来抓我啊!”她往地上一坐,开始嚎,“我命苦啊!我儿子被那个贱货哄走了,现在来她公司找人,他们还叫保安抓我啊!”

林建国媳妇抱着孩子,也跟着哭。

孩子被吓得哇哇大哭,整个办公室乱成一团。

李经理脸色铁青,直接拿起手机打110。

“喂,派出所吗?我们公司有人闹事,麻烦你们派人来处理一下。”

林母在地上嚎得更凶了。

“报警?报啊!让警察来评评理!那个贱货勾引我儿子,让他不认爹妈,还报警抓他亲哥!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女人!”

员工们站在那儿,看着这场闹剧,有人偷偷拿手机录像。

很快,两个保安上来了。

“怎么回事?”

李经理指着地上的林母和旁边的两个人:“这三个,闯进来闹事。麻烦你们看着点,警察马上来。”

保安点点头,站在旁边守着。

林母看保安不动手,嚎得更凶了。

“来啊!打我啊!让全国人民看看,你们是怎么欺负老人的!”

没人理她。

十分钟后,警察来了。

他们一看这场景,头都大了。

林母看见警察,也不怕,反而哭得更凶了。

“警察同志,你们来得正好!我们来这儿找人,他们不让找,还叫保安看着我们!你们评评理!”

民警叹了口气。

“找什么人?”

林母说:“找我儿媳妇!周敏!她就在这儿上班!”

李经理在旁边说:“警察同志,她说的周敏,昨天已经辞职了。她不在我们公司。”

民警看向林母。

“听见了吗?人不在。你们来错地方了。”

林母说:“我不信!哪有这么巧的事?”

民警说:“那你想怎么样?”

林母说:“让她出来!”

民警说:“人不在,怎么出来?”

林母被噎住了。

民警看了看这乱糟糟的场景,又看了看地上的林母,还有旁边抱着哭娃的林建国媳妇,以及站在一旁脸色铁青的林父。

民警说,“上次去人家前公司闹,这次又来这儿闹。我看了一下记录,这已经是第三次了。”

林父在旁边说:“我们来找人,有什么错?”

民警说:“找人没错,但你们这样闯进人家公司,又哭又闹,影响人家正常办公,这叫扰乱公共秩序,是违法的。”

林父说:“那你们抓我啊!”

民警看了他一眼。

“行,那就都带回去吧。”

他一挥手,几个警察上前,把林母从地上拉起来。林母挣扎着,嘴里还在骂。林父也被架住,动弹不得。林建国媳妇抱着孩子,浑身发抖,被一个女警扶着。

“走,去派出所。”

三个人被带出办公室。

电梯里,林母还在骂。

“你们等着!我儿子会来救我的!他可是有钱人!”

没人理她。

到了派出所,三个人被带进不同的办公室做笔录。

林母这间,民警打开电脑,开始问话。

“姓名?”

“刘桂香。”

“年龄?”

“五十八。”

“为什么去人家公司闹?”

林母说:“我找我儿媳妇!”

民警说:“找儿媳妇也不能去人家公司闹。人家说了,她辞职了,不在那儿。”

林母说:“我不信!”

民警叹了口气,调出电脑里的记录。

“刘桂香,你看看。”他指着屏幕,“这是关于你们最近几次的报警记录。第一次,去儿子住处闹,被警告。第二次,去儿子前公司闹,打人,被批评教育。第三次,就是今天,去儿媳妇前公司闹。这是第三次了。”

林母看着屏幕,愣住了。

民警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单位秩序,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你们这是第三次,属于情节严重。”

林母慌了。

“拘留?你凭什么拘留我?”

民警说:“凭法律。”

林母说:“我只是来找人,凭什么拘留我?”

民警说:“你找人,可以打电话,可以正常沟通。但你选择去人家公司又哭又闹,影响人家正常办公,这就是违法。”

林母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民警继续说:“而且你们这次还骂人,骂得很难听。公司员工都听见了,人家可以告你们侮辱。”

林母彻底慌了。

“那……那怎么办?”

民警说:“按规定,你们三个人都要拘留。你是主犯,情节最严重,七天。他们两个,从犯,三天。”

林母一听,急了。

“七天?”

民警点点头。

“对,七天。”

林母愣在那儿,好半天说不出话来。

另一间办公室里,林父也在做笔录。

他一开始还嘴硬,说自已是来找人的,凭什么拘留。民警把记录调出来给他看,他看完,不说话了。

“林有根,你是从犯,情节较轻,拘留三日。”民警说。

林父愣住了。

“三日?”

民警点点头。

“对,三日。”

林建国媳妇那间,她抱着孩子,一直在哭。

民警看着她,也有些为难。

“你这带着孩子,不好办。”他说。

林建国媳妇哭着说:“警察同志,求求你,别抓我。孩子还小,不能没有妈……”

民警沉默了几秒。

“按规定,你是从犯,也要拘留三日。”他说,“但带着孩子确实不好办……”

他想了想,出去和同事商量了一下。

过了一会儿,他回来。

“这样,你拘留,孩子我们暂时送到福利机构照看。等你出来,再去领回来。”

林建国媳妇愣住了。

“福利机构?”

民警点点头。

“对,就是儿童福利院。你放心,只是暂时代为照看几天,不会有什么问题。你出来之后,去把孩子领回来就行。”

林建国媳妇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孩子还在她怀里,睡得正香,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她低头看着孩子,眼泪止不住地流。

最后,三个人都被拘留了。

林母,七天。

林父,三天。

林建国媳妇,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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