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判决胜诉(2/2)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审判长,我方认为原告的诉求不能成立。拆迁补偿款确实是按人头分配,但这个‘人头’是指实际居住的人。原告多年不在老家居住,对老家的房屋也没有任何贡献,凭什么分钱?况且,被告将其养大成人,花费了多少心血?现在原告反过来要钱,这不是忘恩负义吗?”
陈律师说:“审判长,法律不讲恩情,只讲权利。原告的户籍在,就应当有他的份额。至于是否实际居住,政策并没有要求。至于贡献问题,我刚才提交的证据已经表明,我的当事人对家庭是有贡献的。八千元在当时不是小数目,他一个大学生靠打工攒下这些钱,足以说明问题。”
周律师说:“八千元能说明什么?他这些年不在家,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尽了多少?”
陈律师说:“赡养义务和拆迁款是两码事。被告若认为原告未尽赡养义务,可以另行起诉。但不能因此剥夺原告应得的合法财产。”
双方你来我往,辩论了将近一个小时。
最后,法官敲了敲法槌。
“辩论结束。双方还有最后陈述吗?”
陈律师说:“原告坚持诉讼请求。”
周律师说:“被告坚持答辩意见。”
法官点点头。
“好,现在休庭。合议庭将进行评议,请双方稍等。”
他站起来,离开了法庭。
被告席上,林母的脸色很难看。
周律师开始收拾桌上的文件。
林母问道。
“周律师,怎么样?”
周律师看了她一眼。
“等结果吧。”
“对了,门口那些人,是你们安排的?”
林母点点头。
周律师摇摇头。
“以后别搞这些没用的了。”
半个小时后,法庭的门再次打开。
法官重新入座,书记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也各就各位。旁听席上,王秀兰已经等得有些焦躁,看见法官进来,立刻坐直了身体。
原告席上,陈律师神色平静,手指轻轻敲着桌面。被告席上,周律师也在整理着手中的文件,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林母也有些焦急。
法官敲了敲法槌。
“现在继续开庭。”
他清了清嗓子,拿起面前的判决书。
“关于林晓诉林有根、刘桂香拆迁补偿款纠纷一案,本庭经过审理,现作出一审判决。”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法官的声音在法庭里回荡。
“经审理查明,原告林晓户籍一直在被告林有根、刘桂香家中,系被告家庭成员。根据C市XX区拆迁补偿政策,按人头分配补偿款,每人应得四十平方米安置面积,折合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被告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将属于原告的份额分配给其他子女,仅提出以三万元作为补偿,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林母的脸色开始发白。
法官继续念道:“原告提供的户籍证明、拆迁政策文件、电话录音等证据真实有效,足以证明其主张。被告辩称房屋属其所有,拆迁款应由其自由支配,但拆迁补偿款中包含按人头分配的份额,该份额属于个人财产,不因房屋所有权而改变。被告的答辩意见,本庭不予采纳。”
“综上,依照《华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法官顿了顿,念出了最关键的一句。
“被告林有根、刘桂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返还原告林晓拆迁补偿款一百八十万元。”
林母的手紧紧攥住了椅子的扶手,指节发白。
法官继续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C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