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修真 > 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 > 第402章 计口授田,三长之制

第402章 计口授田,三长之制(2/2)

目录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如此一来,便会大大提升百姓耕作养田的积极性。

再往下看。

百姓到了应该纳赋的年龄,就由国家配给土地。

六十免税。

死了以后,土地再次收归国有,以待將来重新分配给新生丁口,若是战死,则其家保留其地。

对於合法拥有的奴婢和耕牛,根据每年具体的拥有数量,决定是还田还是受田。

初次受田者,男子俱给二十亩桑田专门种桑,须种桑四十株。

这部分土地可以世代经营,即使身死也不用再缴回官府。

每户在此基础上,给予宅基地,新居者三口给地一亩,奴婢则五口给一亩。

还有对地方官吏的授田。

按官职高低进行授田,田產所得用於行政,官吏离职时,移交於下位接任者。

刺史十五顷。

太守得十顷。

治中別驾各八顷。

县令、郡丞六顷。

还有相应的惩处之制。

假若私自卖掉国家所授公田,將依律治罪。

『所授官田、宅基地,皆不允许买卖,违者以盗卖官田论处,视情节轻重,处以徒刑乃至大辟』

费禕皱著眉头继续往下看。

看不多时,一条章程让他眼前忽然一亮。

“豪富之家,若现有田產超过其应受之数,则不受田。国家亦不令其还田,许其保留原有田產,但需向官府如实申报

“土地有盈余之农家,不受国家公田,亦不令其还田。

“土地不足之农家,则依此法增加配给,男至四十,女至二十,桑田至二十亩。

“田地有盈余者,不论贫富,皆可卖出其盈余田產,国家对盈余田地交易不予罚处。”

费禕看完这几段后长舒一气,眼中闪过几分明悟之色,又想了片刻后看向那位踞坐正中的天子:“陛下授田之本意,非只是使贫者有田可耕,有宅可居,而是以授田为名,清仗豪强大宗家中田亩、户籍罢

“如此一来,国家虽授田於民,却也並未严重损伤豪富利益,又能迫使豪富不得不携田契至官府,以確定自己的田產及人口。

“

董允也看明白了:“正是如此了。

“此制若真能颁行,假若豪强大宗不主动携田契、奴契,至官府確定其土地所有权。

“將来等大汉清丈田地之时,便全当公田,收归官有了。”

董厥此时也终於看完,原本还有些发懵的他,经费禕、董充这么一点拨才终於恍然大悟:“荆州新復,我大汉委实无力清丈田亩,但清丈田亩在將来,乃是必然之事。

“而我大汉不侵其田地,不夺其地利,豪强大宗出於种种考虑,怕是不得不来官府確权。”

比如某豪强家中有一百口人,一百个奴婢,按照授田制,就是从官府这里领取八千亩地。

但这家豪强实际有田两万亩。

此次大汉授田,他就该携田地、奴隶契约,向朝廷匯报他有两万亩田,一百个奴婢,隨后不领田,也不还田,这些田仍旧是他的私田,可以自由买卖。

他当然也可以隱瞒奴婢数量,直接把田亩报上来,但奴婢数量不是朝廷考虑的关键。

他当然也可以隱瞒田地。

但等到將来大汉开始清丈田地的时候,你拿什么来证明这些田地是你的田地你毕竟已经確过权了,这些田地不是你的。

你也可以嗤之以鼻不来上报。

已经给你机会了,又不侵占你的利益,结果你还不来確权,那你就是在与我大汉作对。

此刻或许能够放你一马,可等我腾出手来,那我就是依法治国。

非只如此。

这些豪强很难真正联合起来。

谁敢当出头鸟

一定有部分人会想,反正你大汉长不了,让你知道我家的田亩、奴隶究竟多少又如何

目前你不敢动我,我肯定不当出头鸟,先把帐目给你看一看確定我的权力,將来的事將来再做打算,说不得你將来还真成事了但至少没有妨害我的利益。

孟光脑子比较慢,最后一个看明白,不由拍案:“如此一来,或许当真能迫使相当部分豪富,主动向我大汉匯报其田地、奴僕了。

“至於那些荫附在豪强庄园坞堡里的佃户、私奴,为了得到属於自己的二十亩桑田及四十亩公田,亦必有相当部分欲成为大汉编户。

“真若如此,我大汉便能扩大税基、扩大兵源役员了,凡此举措,不可谓不妙啊。”

刘禪静静听著眾臣的討论,没有插话。

待他们声音稍歇,才开口道:“但这还不够。

“授田制看似能够解决土地和人口的问题,但如何管理这些新成为编户的百姓如何徵税如何征役这便需要另一套制度。”

眾人会意,连忙翻开下一页。

“三长之制”费禕念出標题,又愣了一愣。

刘禪点头,道:“没错,今之荆州,仍旧包税之制。又或者说,自汉末天下大乱以来,各地所行,无不是变相的包税之制。

“包税豪强大宗获得在该地区或某乡某里的徵税权,其后自行组织人手徵税。

“无论他们实际从百姓手中徵收上来多少粮帛,只需向当政者缴纳事先约定的税额,超额部分,则全部归其所有。”

“於包税者而言,徵得多,获利则丰,遭遇灾荒或动盪之际徵收不足又將亏本。

“於是往往横徵暴敛,无所不用其极,实际徵收额,往往远高於其上交额,导致朝廷税收有限,而民间搜刮无穷。

“此制不除,百姓永无寧日。”

眾臣默然,他们大多有地方任职经歷,深知此中病。

“是以,应恢復大汉的乡、里、亭之制了。”刘禪话锋一转,“但不是简单恢復,而是取秦汉以来乡亭里制之形进行改良。”

眾人闻言,继续翻看黄册。

黄册上写得清楚。

所谓『三长制』,就是从地方豪族中的『乡人强大谨慎者』中选择人才,也就是所谓乡贤了。

依旧是当地人办当地事。

但不再是世袭或私相授受。

而是由国家任命、考核、升黜。

具体而言: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乡长。

三长职责乃是检查户口、监督耕作、徵收租调、徵发徭役和兵役。

三长享有一定的优待。

邻长免一人官役,里长免两人,乡长免三人。

每三年一考核。

考核如果有政绩无过错,则可以得到晋升。

邻长晋为里长。

里长晋为乡长。

乡长则可以进入正式官僚体系,获得进入郡府、县府担任低级佐吏的资格。

若政绩確实优异,还可获得入仕的优先推荐权,成为县尉以上的朝廷命官,往后一如常官,可以靠政绩继续升迁。

非止如此。

乡长正式晋升到官僚体系,成为佐吏后,还可以获得一个进入郡学学习经典的名额。

其子侄若学有所成,经过课试,就可以进入州学、太学,最后学成直接获得士人身份,可依才干出任地方县尉及以上。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