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138永生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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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138永生种
冬去春来,墓园里的野草从石缝间探出首批嫩芽。
摆在林克面前的尸体,是凌晨刚送过来的。
“真残酷啊————”林克已经渐渐看惯了生死,却仍存有怜悯之心。
死者的脸被暴力劈开,左半边从眉弓到下颌裂成两半,裂口的边缘皮肉翻卷,露出几颗松动的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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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右肩断茬处骨刺戳出皮肤,沾着乾涸的血。
一条被血浸透的衬裤贴在身上,布料干硬得像层壳。
“开工了!”林克点上两盏油灯,把灯芯拨到最亮,又在水盆里兑了温水。
他先将死者脸上沾着的沙土用湿棉布轻轻擦去,棉布从眼角拭过时,他感到指腹下那颗眼球微微下陷。
“眼眶底部的骨架已经碎掉了啊————”
人体解剖学知识增长了许多的林克放下棉布,拿起镊子,将裂口两侧卷起的皮肉一片一片地对齐。
裂口太长,从眉弓一路延伸到下巴,皮肤的纹理在合拢时出现了偏移。
他用湿棉布把左半边的纹理轻轻推向右边,让两边的纹路重新对齐,再用弯针从最深处开始缝合。
滋啦——.
羊肠线从皮肤内侧穿入,从外侧穿出,针距保持均匀宽度,每针力度都刚好让皮缘贴紧而不皱缩。
缝到嘴角时,林克见死者的上唇被劈开了一个小口,两颗门牙的牙根已经暴露在外。
他用镊子把牙根推回牙槽,又从陶罐里挖了一小块蜂蜡,捏软塑形再塞进裂口里,把皮缘压平,又用弯针补了几针。
“这样看起来就舒服多了!”林克对自己的面部修补手艺还算满意。
断臂的缝合没那么精细,却更费功夫。
残肢的皮瓣被撕成了三片,其中一片还连着一小截肌腱。
林克先清理掉碎骨渣,用湿棉布将三片皮瓣复位,再用粗了一号的羊肠线缝合。
肌肉层用线缝在靠里的位置,皮肤层在外,两层的针脚交错开,免得愈合时形成一道过深的凹陷。
缝完之后,遗体的手臂看起来比原来粗了一圈,但断口的形状圆润了,不再像一根被砸烂的木棍。
“很好!”
林克退后一步,端详整具遗体。
缝线在烛火下泛着暗红色的光泽,走线算不上完美的平整,但至少那个人看起来不再像一个被打碎的陶罐。
他用毛笔蘸了含铅粉的显白颜料,在死者的脸颊上画了几道弧线,又在嘴唇上涂了层蜂蜡。
死者家眷坐在隔壁的等候室里,没有说话,也没有哭。
林克推门进去的时候,一个白发的老妇抬起眼睛看了他一眼,眼眶是红的,但泪水已经干了。
她身后站着一个年轻的姑娘,穿着黑色的粗布裙子,裙摆上沾着泥,双手绞在一起,指节处已经绞得发红。
老妇站起来,手心向上,朝林克伸出一只布满老年斑的手。
她没有说话,只是握住林克的手:“守护者大人,能够亲自替他修整遗容————”
老妇之前似乎哭得太久了,声音十分沙哑。
“这是他最大的荣耀,也是我们全家的荣耀!”
她身后的姑娘朝着林克弯腰,鞠躬行礼,额头几乎触到膝盖,肩膀轻轻抖了几下。
林克没有说话,只朝老妇点点头,然后退回走廊,把门轻轻带上。
他靠在走廊的墙壁上,闭了一会儿眼,再睁开时,窗外已经开始亮了。
借用林克上辈子写作文时最喜欢的一句话—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金郡保卫战在第五个月,局势彻底变成了另一副模样。
金郡像是被群狼撕扯的猎物,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地被扯下来,又一块一块地勉强长回去。
德洛瓦的二十八个蛮族部落被施加压力之后,也开始有些撑不住!
帝国丶海茵西里大公丶苍鹰联邦三方的压力像三座山同时压下来。
部落里的青壮年伤员一天一天地增多,生存环境变得有些恶劣。
一些部落开始私下接触敌方的使节,谈投降的条件,谈背叛的价格————
如果格雷厄姆的威信不够高,没有用拳头将那些动摇的酋长们一个一个全部锤杀死,这会儿恐怕至少有一半的部落已经调转了矛头!
格雷厄姆没有派人向林克求救。
他甚至没有提过这件事,只是保持忠诚,将二十多个部落的酋长们挨个叫过去详聊关于忠诚丶背叛丶现在丶价值丶死亡和未来的话题。
林克知道这件事,是因为一只最精明的乌鸦,已经在黎明前,把信条送到了墓园的石室。
所以他下工之后,立刻出了城。
“忠诚测试的差不多了,也该出来镇压人心了!”
面对那些围杀过来的敌人,林克只用了一半的力量,确保自己随时能够应对突发的袭杀。
黑焰只放到平时的五成强度,飞行也只冲到平时的一半速度,鲜血支配更是完全藏拙!
唰!唰!唰!————
林克身形闪烁,在山野战场来回冲杀。
他从阵线左翼切到右翼,又从右翼穿回左翼,看似全力以赴,实则每一步都留了后手。
林克余光扫着地平线,耳朵竖听风声。
他随时可以抽身,随时可以退,随时可以丢下这座城和这些人,一个人逃得无影无踪。
即便如此————
林克还是迅速碾平了部落内部的骚乱!
一些曾经心思动摇过的酋长,排成一排,跪在他面前,额头抵着冻土,一声不吭。
林克只是效仿官渡之战前曹老板的烧信行为,宣称:“你们心里怎么想无所谓,没有做出实际背叛行为的人,仍然是我的子民,受到我的庇佑!”
当然,这么说主要是因为真正危害林克利益的叛徒,都已经被大骨王格雷厄姆统统锤死了。
有个聪明又强力的左膀右臂,林克在这儿装好人,恩威并施,自然是游刃有余!
随后,林克回了金郡。
时常会在下班后,大量击杀敌对战卒的林克,在金郡功勋榜上只能排到第二。
第一是肖恩,没有任何争议。
那个两米高的黑发男人从第一天的黎明杀到最后一天的黄昏,从黄昏又杀进黑夜,从黑夜再杀出黎明。
他能连续厮杀七天七夜,不吃不喝,不眠不休,像台被灌满圣油的神术机器。
肖恩骑在红马上,青蛙蹲在肩头,所过之处敌军的阵线像被犁过的田垄一样翻卷溃散!
他仿佛压根不知道累是什么滋味。
战争骑士的位格,让他成为战争的一部分。
和平只是偶然。
战争才是雷拉世界的主旋律————
它从不停歇!
“真夸张啊————”
林克眼睁睁看着肖恩的实力急速追平自己,如今甚至有了反超自己的趋势,心里却并不失落。
“肖恩这厮的变强速度,简直就是光速!”
就像跟鱼比赛游泳,跟鸟比赛飞行,没有意义。
和过去的自己比,珍惜每一滴进步,才是真理。
更何况————
肖恩的实力就是林克的实力。
前者越强,后者越强。
实在没有嫉妒的必要。
夜色下,黑焰从林克掌心涌出,扑上敌兵的胸膛,那人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皮肉便从外向内塌缩。
滋滋滋————
衣物丶护甲丶皮肤丶肌肉丶骨骼,一层层化为灰烬,簌落在地上,堆成一小堆黑粉末。
他在低空中,右手食指向着第二个敌兵虚虚一戳,那人便猛地弓起腰,双手捂着胸□,脸涨成紫红色。
眨眼的功夫,他的眼球就从眼眶里鼓了出来,血从鼻孔和耳孔同时涌出,身体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死!”林克眸光一凛。
无形的力量便将敌人的心脏捏爆。
噗嗤!
血浆灌满了胸腔,从其喉咙里反涌上去,顺着嘴角往外淌。
一名不知死活的邪神狂信徒挥舞着斧头朝他冲来,冲到一半忽然停住了。
哐当!
他手中斧头掉在地上,整个人像被抽走了脊柱一样,软塌塌地瘫了下去。
林克支配血液,直接贯穿其大脑,在他后脑勺上开了一个指甲盖大的窟窿,血和脑浆混在一起,从窟窿里慢慢渗出。
十人,二十人,三十人————
林克看着那些身体倒下燃烧,抽搐僵硬,心中并无太大波澜。
“战争和厮杀,我已经完全习惯了!”
第一个月,他杀完人后,会在回程的路上沉默很久,心里像压了一块浸了水的海绵,沉甸甸的。
第二个月,他开始在杀人的间隙自言自语,跟自己开玩笑,说这个倒下的时候脸先着地,姿势不够体面。
第三个月,他看到一具从中间被劈成两半的尸体时,甚至感到亢奋。
第四个月,一切归于平静。
林克不兴奋,不愧疚,不反思,只觉得生命与死亡,实在太过稀松寻常。
现在,是他入职墓园遗妆师的第五个半月!
一个繁衍之神的狂信徒朝他扑过来。
“你长得真好看啊,金郡的守护者林克————”
“我要你给我生孩子!”
那人面容扭曲,神色诡异。
隔着老远,林克就将他的脖子砍开半边。
嗤!
黑焰流火如刀,割开气管。
随着呼吸一张一合,火焰燎合的气管又被破开,发出漏气的嘶嘶声。
这诡异的狂信徒用一只手捂着脖子上的破口,另一只手从腰间的皮囊里掏出一颗芒果。
那颗芒果很不寻常。
它的皮色金黄中透着不健康的暗红,表皮上布满了细密的黑色纹路,纹路像血管一样在果面上蔓延。
芒果被掏出来的瞬间,它自己裂开了一条缝隙,缝隙里露出细密的牙齿和一粒滚圆的黄色眼珠。
眼珠转了半欠,对准了狂信徒的脸,然后缝隙里传出一个尖锐的幼童声音。
“我不想死!”
“父亲,我还小,我不想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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