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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174晋升!《林克扮演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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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进镇上唯一的杂货铺,开始大肆购物。

林克买吟游诗人标配的深色斗篷丶一顶插野鸡翎的宽檐帽丶一把品相普通的里拉琴,以及一个用来收赏钱的锡杯。

便宜得要命!

总共只花了三百二十多枚铜鼠,相当于不到三十三分之一枚金象—这个镇子很奇怪,不收银象。

杂货铺老板是个半身人,结帐的时候,还从柜台上推过来一枚椒盐卷饼,说是亲自烹饪的,当做添头额外赠送。

林克把宽檐帽往头上一扣,斗篷系好,里拉琴往背上一挂,走出杂货铺。

目前【林克的燃血飞升术】完全涵盖了5级法术【黯噬圣骸·万化覆铠】的全部功能,这意味着————

除全自动防御之外,任何常规衣装,只要林克穿过一次,记住那种感觉,以后就可以随心所欲地通过黑暗魔能粒子构筑出一套同款!

随时切换,非常方便!

所以————

从今往后,吟游诗人套装,也成了林克的时装之一。

不过,买衣服的额外支出,得怪肖恩!

那家伙的体型太夸张了!

两米多高的个头,肌肉虬扎,极其雄壮,骨架宽大,魁梧得逆天。

他的衣服,估计没有任何正常人类穿得下。

否则,林克完全可以找肖恩借套衣服穿一次。

彼此之间好多年的室友感情了,又经历战场厮杀,同生共死这么多回,别说借穿一套衣服,就算是林克毫无道理地让肖恩把QQ切下来————呃这个的确不太可能。

总之,时光流逝。

渡口集市蹲着几个正在削木马的孩子。

其中一个抬起头看了林克一眼,目光从他帽檐的野鸡翎移到琴囊的皮质背带,然后扯了扯旁边同伴的袖子。

没过多久,磨坊渡唯一一家酒馆里的闲人们已经开始讨论镇上来了个新吟游诗人。

当天晚上林克在酒馆炉火边坐下,把里拉琴搁在膝上。

他平铺直叙地讲述了多拉责与豪斯公国那场八十万大军溃散的战役。

一没办法,这里处在苍鹰联邦边缘地带。

而联邦与帝国不同,不讲究什么统一语言和官方通用语,讲究多元化丶包容化。

苍鹰联邦疆域,基本上————

林克的车队每走过三五天的路程,就会惊奇地发现一种全新语言!

还真就完全不搭噶!

肖恩掌握语言类超凡能力,可以无缝和任何人交流。

林克却只能被逼无奈,通过特斯拉的可携式巴别塔,每到一个地方,就临时搜索+现学一些简单语言。

“我真厉害啊————”

林克都有点佩服自己了。

这会儿全靠生命位阶够高,精神力量强大,脑细胞活性充沛,能够做到赶鸭子上架。

换成以前,就算是被逼到悬崖边上,也不可能做到这种程度!

酒馆里的磨坊主丶铁匠学徒丶赶骡人靠得越来越近。

有人端着半杯麦酒喝彩,有人一边为菸斗加菸丝一边点头。

林克讲完之后,锡杯里落了几枚铜板。

语言不通,现学说话,再平铺直叙地讲故事,已经是林克能做到的极限了!

这边比较流通的铜制货币尺寸比铜鼠大一点,分量也稍微更沉一点,上面绘制的图案是一个戴着假发的男人。

那是五百多年前,苍鹰联邦最初创建者之一的昆汀·D·克莱顿的肖像。

所以,人们又称铜板为【铜昆汀】!

继续走,彻底离开苍鹰联邦覆灭前的完整版图,就用不到这种货币了。

值得一提的是————

林克一行人在离开磨坊渡之前,接到了来自【彩虹小屋】的邀请函。

所谓彩虹小屋本质上是一个微型施法者组织。

它是位于磨坊渡的私人施法者俱乐部,成员只有七人,两女五男,除了创始人年纪比较大,自称是75岁之外,剩下的都是一群二三十岁的年轻人。

每人穿着打扮,都极有特色,从赤橙黄绿青蓝紫中挑选出一项光谱颜色,专精一系法术。

正常情况下,它的加入方式方式是现任成员去世后由其余六人投票补选,成员一直恒定在7这个数字。

本来,彩虹小屋的创始人是看中了林克,邀请他加入,成为自己的火系魔法继任者,结果却意外发现————

来的是一尊大神!

彩虹小屋庙太小,容不了这条神龙,所以就恭敬敬的宴请了林克丶艾斯丶肖恩丶肯特丶威尔一行人之后,恭送车队离开。

“车队路过的下一个镇子,叫烂溪木。”

艾斯时刻关注路线图:“听说那里的村民,几乎是家家养鸡,而且鸡这种动物在那里是神圣的象徵。”

“据说曾经出现过很多次外来人意外杀死烂溪木的鸡之后,被围殴致死的情况,大家最好稍微留意一下。”

雀斑少年劳心劳力,把控方向,跟车队成员们实时汇报情况:“再下一个地方,叫三叉戟河————”

“值得一提的是派屈克城和磨坊渡口,可以补给很多必备生活物资。”

林克每到一处就第一时间奔赴酒馆,贯彻履行自己应有诗人的职责,大多情况下都是把锡杯往桌上一搁,把琴往膝上一放,讲完收钱。

他对里拉琴的兴趣始终不大,音律技巧停留在勉强不跑调确保音准不出问题的程度,但————

林克的职业生涯渐入佳境了!

最初,听众们不怎么买帐,给钱也只是因为他这个人有魅力,而不是因为他的故事有多好。

如今,林克越来越擅长讲故事了。

他本就记忆力超强,思维转动速度很快,讲故事时从不看稿,哪怕是胡编乱造也能够现场找到最精准最确切的词语描绘气氛,交代好完整的故事内容。

每个听林克讲过的人都说,这比镇上每年丰收节请来的吟游诗人强太多了!

肖恩对此异常不爽!

他是真的不服。

“在这一行,我才是经验丰富的前辈啊————”

“来,林克,我给你露一手!”

夜晚,在一座名为派屈克的城池中,铁锈酒馆里。

林克讲完今天现编的故事后,肖恩坐到炉火边,用自己的极品鲁特琴,以标准的吟游诗人起手式拨了一组三和弦,唱了一段他自己编的史诗。

词不怎么押韵,旋律过于复杂。

但气声和高音的转换,堪称专业级水准!

唱完之后,肖恩发现酒馆里的人用一种看精怪表演的眼神看着他。

没有人往他的帽子里扔钱。

有个老妇人端着麦酒走过,看了他一眼,探出手摸了摸他的鲨鱼肌。

老奶奶狠狠揩了把油,然后说:“这孩子长得真好看,比我家老头子年轻时还壮。”

见两人明显是朋友关系,她就走到林克面前,又往锡杯里放了一枚铜昆汀:“这钱是为了你的故事和壮小伙儿的歌喉!”

肖恩确实不像吟游诗人。

许多职业都有标准参考形象的~

坐在炉火边丶酒馆一角或路边的拴马桩上,用声音把人带进故事里的吟游诗人,能是两米高的猛男吗?

肖恩颜值太高丶身材太夸张,反而会干扰听众的注意力。

肖恩身高过两米,肩膀也宽,五官轮廓清晰深邃,站在那儿,什么乐器都不拿,看起来就是一个穿着便装的职业骑士或没戴头盔的佣兵团长!

他和吟游诗人这个职业的视觉气质,完全背道而驰。

有一次林克在三叉戟河集市讲完一场,几个听客围上来继续问细节。

其中一人看了看正在旁边擦剑的肖恩,问林克:“旁边那个大个子,是你雇的保镖?”

林克连连点头,边比划着名手势,边说:“对,他报价很高!平时吃的也很多!我都被他吃穷了!”

肖恩眼角抽搐,恨不得给这吊人一拳。

“别听他胡说!”

为挽回名誉,肖恩当即反驳,旋即指着紫发龙少女威尔:“我的饭量,还没有她一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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