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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女子与孤弱(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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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说,女子之案,不必都写在男人的功劳簿上。”

这句话没有进入条文,只被中书舍人记进了当日议事录。

散议后,郑持钧在廊下叫住沈韫:“御史台赴襄州的人定了。”

“谁?”

“监察御史卢玄。”

沈韫微微皱眉:“卢氏?”

“与魏王妃同郡同姓,谱上是远支,已经出服。任前已在台中具状,魏王府不得私下接触。”

“卢玄只按覆青渠?”

“御批既已扩大到襄州豪强占田,他会沿案查下去。但每次调册、封库仍须注明所依据的案号,不得借青渠接管州县。”郑持钧看着她,“襄阳若觉不妥,可以在他启程以前申请回避。”

“既已具明关系,便不必无证先疑人。”

“你知道就好。”

他转身离开。

沈韫站在廊下,望着雪水从檐角一滴滴落下。

卢玄即将入襄州。

她的私信,应当也快到了。

回到进奏院时,裴蘅正坐在前堂。

他手中拿着江南进奏院刚补送的一份回复。进奏院依据旧存庄册、旧信与宁安侯府在京账房所能找到的材料,将此前漏列的几处侯府旧庄补进了候选范围。

真正的契书与租册,仍在江南。

裴蘅面前的茶已经凉了。

见沈韫回来,他抬头问:“中书小议如何?”

“合议稿送门下覆审了。”

“太子赢了?”

“先护之义归东宫,细则归朝廷。”

裴蘅笑了一下:“那楚王只是暂时没拦住。”

“江南回复里写了什么?”

裴蘅脸上的笑意淡了:“宁安侯府旧庄那几处,他们终于肯补列了。”

他把文书推给沈韫。

“通篇没有一个夺字,也没有一个侵字。全是欠租、寄名、继受待核与家内争执。”

他点住其中一行。

“孟氏,寡妇,有两个女儿。丈夫去世两年半,庄头却称她欠租三年。原契说是水损,只剩庄头手里一份副本。夫族说她无子,田应归族;寺院又说两个女儿已经寄名。”

沈韫看完那几行。

一份只剩庄头保管的契书。

一笔比守寡年月还长的欠租。

两个被写进寺院名下的女儿。

夫族、庄头与寺院,都有一套拿走这块田的说法。

她问:“进奏院为什么肯补列她?”

“因为他们也怕。”裴蘅道,“先交一户名字,表示江南愿查。风声紧,便说已经响应先护条;风声松,又可以退回一句家内争执。”

他懒懒一笑。

“先交一半押金,货还在自己仓里。”

“你准备怎么办?”

“先不把孟氏列作公开样项。她的人还没有保住。若夫族、庄头和寺院同时知道她被长安挑中,最先来的未必是查账,可能是逼婚、迁人或者毁契。”

“先走急案保全?”

“是。”裴蘅取过一张空纸,“由江南进奏院正式具状送中书,请所在州县先确认孟氏母女安否。田暂时不判,只止三件事:不得逼婚迁人,不得逐出住所,不得转契卖田。旧契录副、历年租册、寺院寄名文书与代管账一并索取。”

沈韫道:“州县确认人身安全以后,先回一纸,不必等所有田账齐全。”

“人先回信,账随后?”

“对。”

裴蘅提笔,很快写出牒稿:“江南道宁安旧庄孟氏一户,夫亡,无子,有二女。夫族议归族田,庄头称欠租三年,寺院称二女寄名。请所在州县先验人身安否。未核清前,不得议婚迁人,不得逐户,不得转契。”

他又添上索取契书、租册与寺院文书之语。

沈韫看过:“可以。”

裴蘅搁下笔,忽然安静下来:“我以前总觉得江南的事离我很远。”

沈韫看着他。

“父亲在江南,继母的娘家管着水军,庄头、寺院与族老也不是我的人。我人在长安,最多替江南传几句话。”

他低头看着孟氏的名字。

“如今这些纸一张张递到我面前,我才发现不是全然管不了,只是一直装作看不见。”

“现在看见了。”

“是啊。”裴蘅轻声道,“看见了,就得算。账要算,田要算,怎样让她先活着,也要算。”

春芜和崔嬷嬷恰在这时进来送晚饭。

崔嬷嬷看见两人又坐在案前,脸色当即沉下:“娘子今日还要熬?”

裴蘅立刻举起牒稿:“嬷嬷,这次真不是大账。只有一个孟氏。”

崔嬷嬷瞥他一眼:“一个人你们也要吃饭。”

裴蘅从善如流地点头:“对。所以先吃饭,吃完再替孟氏催牒。”

“吃完也不许立刻写。”

裴蘅压低声音对沈韫道:“嬷嬷怎么如今管得比中书还细。”

崔嬷嬷耳朵很尖:“裴世子!”

裴蘅立刻坐正:“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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