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举证质证环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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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都搜出来了!还说管理失职?谁家管理失职会藏违禁药做账外账?】
【账本都在,每一笔都记得清清楚楚,这叫不知情?】
【看傅承宇接下来怎么洗!】
【傅承宇:就没有这种证据。】
【他只是怕了。】
【这踏马能不怕吗?】
审判长目光扫过各方:“请各方发表质证意见。”
“首先由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发言。”
江晨缓缓起身,声音沉稳:“被害人代理人对该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无异议。”
“该组物证直接证明安泽养老院长期、刻意采购无资质违禁药物,规避正规药品监管,专门用于特定老年群体,与起诉书指控的蓄意伤害行为完全对应。”
说完,江晨从容落座。
审判长随即看向被告席:“各被告人,对该组证据有无异议?”
高建明率先开口,声音带着几分慌乱:“我有异议!我不知道这些药是违禁的,我以为是普通安神药品,采购都是
其余几名被告人面面相觑,最终都低声附和:“我们是按领导安排做的,不清楚药品资质。”
最后,审判长示意辩护人发言。
傅承宇起身,不慌不忙开口:“辩护人对药品实物、账本本身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对证明目的有异议。”
“第一,无批号不等于违禁,不能直接认定该药品具有致命危害性。”
“第二,隐秘账本为部门内部记录,无高建明先生签字确认,不能证明其对违禁药品采购知情并主导。”
“第三,该物证无法直接关联老人死亡结果,更不能证明存在杀人故意!”
一番话,处处钻空子,试图削减证据的威严性。
直播间网友听得一阵骂声。
【又开始了!反正什么都往下属身上推,高建明啥都不知道是吧?】
【账本都三年了,他当院长的能不知道?骗三岁小孩呢!】
【无良律师的常规操作,见怪不怪了。】
【我就纳了闷了,明明铁证摆在面前,为啥就不认呢!】
【认?认了就完了!这不知道要关进去多少年!】
【没那么短!】
【狡辩还能有从轻处理的机会,如果真认罪了,那就彻底完蛋了!】
对于他们的质证意见,审判长一一记录,而后当庭宣布。
“第一组证据质证完毕,公诉人继续出示第二组证据。”
公诉人继续开口。
“第二组,书证。”
他当庭展示另外三份核心材料。
“其一,安泽养老院近三年全部财务流水、对公及账外资金转账记录,证明非法获利金额、违禁药物资金走向、尾款侵吞明细!”
“其二,十二位受害老人的养老服务合同,合同中明确标注‘老人走失、离世不退剩余费用’的霸王条款,系本案诈骗行为的核心依据。”
“其三,涉案商务车辆三年行车轨迹、出车登记、夜间高速通行记录,精准对应十二位老人失踪和死亡时间,证明遗弃行为的系统性与规律性!”
法警出示厚厚一叠书证。
这些书证的每一页,都盖着查证公章。
完全没有造假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