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该支持的全部支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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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四楼,合议庭评议室。
这里庄严肃穆,国徽悬在墙面正中。
长条会议桌上摊着全部案卷、证据清单与财务鉴定报告。
三份判决书初稿摆在三人面前。
审判长林正国坐在主位,翻完最后一页监控录像的文字转录稿,抬眼看向另外两名审判员。
“开始评议吧。”
“先定性,后量刑,再谈民事赔偿。”
审判员魏明先开口。
他深耕人身损害类刑事案件十余年,对因果关系的裁量最有发言权。
“先说过失致人死亡罪,我意见很明确,罪名成立!”
对此,魏明还做出了解释。
“王健不是普通职场口角,他是在长期以封杀、天价违约金胁迫对方的前提下,明知韩子赫手握证据、情绪已经濒临崩溃,还当众说出‘有种你就去死’、‘让你身败名裂’这种极端刺激的话。”
“摔门而去后,也未采取任何安抚、关注措施。”
“作为高管,他应当预见自已的行为可能导致对方情绪失控,却轻信不会发生严重后果,完全符合疏忽大意的过失!”
对于他的话,另外两人也纷纷点头,算是认可。
“辩护人说‘气话不构成犯罪’,是割裂了完整的前因后果。”
“单独一句话可能是气话,但叠加长达数月的胁迫、雪藏威胁,就是持续的精神压迫,最终的言语刺激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成立的!”
“我同意魏法官的意见。”女审判员苏晓接过话头。
她指尖点过桌上的财务鉴定报告,语气里带着几分不平。
“结合账目来看更清楚。”
“韩子赫三年跑了上百场商演,表面流水一千两百万,到手才几十万,换谁心态都稳不住。”
“公司靠霸王合同吸血在先,靠封杀威胁压着人不许维权在后,本身就存在持续过错。”
“王健作为直接执行者,对艺人的经济压力、精神状态一清二楚,根本不是‘无法预见’!”
她顿了顿,补充道。
“至于逃税罪这块更没争议。”
“阴阳合同、账外走账都是周洪涛拍板、王健执行,单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
“一千二百万的逃税额,占应纳税额37%,数额巨大且占比超30%,法定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但考虑到已全额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也签了认罪认罚,从轻量刑适用缓刑,于法有据。”
林正国微微颔首,指尖轻轻叩了叩案卷。
“我也同意,”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逃税罪成立。”
“量刑上,公诉人的建议基本合理。”
“王健两罪并罚,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二十万。”
“周洪涛逃税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五十万。单位罚金八百万。”
“既罚当其罪,也考虑了补缴悔罪情节,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事部分,三人意见高度统一,没有任何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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