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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谢家父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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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姝将真玺角压入凹槽。

暗格弹开。

里面放着一卷更薄的契书。

契书名为护女契。

承平二十三年五月,端王遗女沈明姝暂由陆氏代为护养,至十六岁归还沈氏。

陆氏不得逼婚,不得改姓,不得侵占沈氏产业,不得以其血脉谋权求爵。

违者,沈氏可持契追还全部恩债,谢氏为证。

契书下方有三人签名。

沈晚棠。

谢慎之。

陆崇礼。

陆崇礼正是陆怀瑾的祖父,上一任侯府主人。

沈明姝十六岁那年,陆家没有把她归还沈家。

反而拿出一张所谓旧婚书,逼她履行婚约。

真正的护女契,被藏进紫檀匣最底层。

假的婚书,却被摆到了明面上。

青枝气得发抖。

“侯府明明答应护着姑娘,后来竟把护女契改成婚契!”

沈明姝看向陆老侯爷的认罪状。

“所以谢慎之的手印,原本不在认罪状上。”

“是从护女契拓过去的。”

同样的血押。

同样的笔迹。

陆家只需在谢慎之死后,将他的姓名与手印补进认罪状,便能把私改婚约、囚禁沈氏女的罪,也分给一个无法开口的死人。

谢惊寒却仍看着护女契上的“抹宫档”三字。

“父亲若当年将真相公之于众,也许便不会有后面的事。”

沈晚棠道:“也许阿姝当夜就会死。”

“没有人知道另一条路会不会更好。”

“但谢慎之确实隐瞒了案情。”

“这一笔,他欠。”

她没有因谢慎之救过女儿,便替他抹去错处。

沈家记恩。

同样记债。

沈明姝点头。

“那便按账清。”

“谢慎之抹去宫档,使端王案多年无法重审,是过。”

“他护我离宫、立护女契,是恩。”

“恩债分列,互不抵消。”

谢惊寒看着她。

“谢家该怎么还?”

“不是你替父亲受罚。”

沈明姝把大理寺官印推回去。

“重审端王案,恢复被抹去的宫档。”

“把你父亲当年做过什么、为何这样做,全写进案卷。”

“救人不必藏。”

“犯错也不能遮。”

谢惊寒缓缓收回官印。

“好。”

紫檀匣暗格中,还有一封已经泛黄的家书。

封面写着:惊寒亲启。

谢惊寒拆开。

信是谢慎之临死前留下的。

惊寒:

为父以假案护一女,虽救其命,也断其名。

陆氏若守诺,此事可止于一代。

若陆氏背契,以婚约困沈氏女,谢家不可念旧,不可护短。

她若持账而来,先认谢家之过,再助她追陆氏之罪。

为父救过她,不是谢家向她索恩的凭据。

为父欠过她,才是你该记住的账。

谢惊寒看完,久久未动。

沈明姝也没有安慰。

片刻后,他亲手将父亲的名字抄入沈家灵案新册。

随后走到沈晚棠面前,取香、点燃、躬身。

“谢氏慎之,隐瞒宫档之债。”

“其子谢惊寒代呈旧契,愿重审旧案,还端王姓名,还沈氏真相。”

香火升起。

谢家没有跪求原谅。

也没有用救命之恩抵债。

只把该认的那一笔,清清楚楚摆上灵案。

沈晚棠看着香烟,轻声道:

“谢家的账,我认了。”

“但债还没清完。”

她从护女契夹层中抽出一张极薄的纸。

上面是陆崇礼临死前补写的一句话。

护女契被改,并非陆老夫人一人所为。

真正提出以婚约困住沈明姝的人,是当时只有十四岁的陆怀瑾。

正堂里,所有人同时看向那行字。

陆怀瑾曾说,他最初知道婚约是算计。

可他没有说。

那场把沈明姝困进侯府的婚约,最早正是他亲口求来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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