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谢家父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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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姝将真玺角压入凹槽。
暗格弹开。
里面放着一卷更薄的契书。
契书名为护女契。
承平二十三年五月,端王遗女沈明姝暂由陆氏代为护养,至十六岁归还沈氏。
陆氏不得逼婚,不得改姓,不得侵占沈氏产业,不得以其血脉谋权求爵。
违者,沈氏可持契追还全部恩债,谢氏为证。
契书下方有三人签名。
沈晚棠。
谢慎之。
陆崇礼。
陆崇礼正是陆怀瑾的祖父,上一任侯府主人。
沈明姝十六岁那年,陆家没有把她归还沈家。
反而拿出一张所谓旧婚书,逼她履行婚约。
真正的护女契,被藏进紫檀匣最底层。
假的婚书,却被摆到了明面上。
青枝气得发抖。
“侯府明明答应护着姑娘,后来竟把护女契改成婚契!”
沈明姝看向陆老侯爷的认罪状。
“所以谢慎之的手印,原本不在认罪状上。”
“是从护女契拓过去的。”
同样的血押。
同样的笔迹。
陆家只需在谢慎之死后,将他的姓名与手印补进认罪状,便能把私改婚约、囚禁沈氏女的罪,也分给一个无法开口的死人。
谢惊寒却仍看着护女契上的“抹宫档”三字。
“父亲若当年将真相公之于众,也许便不会有后面的事。”
沈晚棠道:“也许阿姝当夜就会死。”
“没有人知道另一条路会不会更好。”
“但谢慎之确实隐瞒了案情。”
“这一笔,他欠。”
她没有因谢慎之救过女儿,便替他抹去错处。
沈家记恩。
同样记债。
沈明姝点头。
“那便按账清。”
“谢慎之抹去宫档,使端王案多年无法重审,是过。”
“他护我离宫、立护女契,是恩。”
“恩债分列,互不抵消。”
谢惊寒看着她。
“谢家该怎么还?”
“不是你替父亲受罚。”
沈明姝把大理寺官印推回去。
“重审端王案,恢复被抹去的宫档。”
“把你父亲当年做过什么、为何这样做,全写进案卷。”
“救人不必藏。”
“犯错也不能遮。”
谢惊寒缓缓收回官印。
“好。”
紫檀匣暗格中,还有一封已经泛黄的家书。
封面写着:惊寒亲启。
谢惊寒拆开。
信是谢慎之临死前留下的。
惊寒:
为父以假案护一女,虽救其命,也断其名。
陆氏若守诺,此事可止于一代。
若陆氏背契,以婚约困沈氏女,谢家不可念旧,不可护短。
她若持账而来,先认谢家之过,再助她追陆氏之罪。
为父救过她,不是谢家向她索恩的凭据。
为父欠过她,才是你该记住的账。
谢惊寒看完,久久未动。
沈明姝也没有安慰。
片刻后,他亲手将父亲的名字抄入沈家灵案新册。
随后走到沈晚棠面前,取香、点燃、躬身。
“谢氏慎之,隐瞒宫档之债。”
“其子谢惊寒代呈旧契,愿重审旧案,还端王姓名,还沈氏真相。”
香火升起。
谢家没有跪求原谅。
也没有用救命之恩抵债。
只把该认的那一笔,清清楚楚摆上灵案。
沈晚棠看着香烟,轻声道:
“谢家的账,我认了。”
“但债还没清完。”
她从护女契夹层中抽出一张极薄的纸。
上面是陆崇礼临死前补写的一句话。
护女契被改,并非陆老夫人一人所为。
真正提出以婚约困住沈明姝的人,是当时只有十四岁的陆怀瑾。
正堂里,所有人同时看向那行字。
陆怀瑾曾说,他最初知道婚约是算计。
可他没有说。
那场把沈明姝困进侯府的婚约,最早正是他亲口求来的。
“本章完”